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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局建设发展福州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地块五安置房建设项目公区装修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四局建设发展福州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地块五安置房建设项目公区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莆田城厢分公司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地块五安置房建设项目公区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

①工程名称: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地块五安置房建设项目

②工程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③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内容: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地块五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区精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规模: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地块五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5162.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570.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92平方米。

以上工程概况均为暂定,招标人保留调整的权利,投标人无异议。最终数据以正式施工图为准】。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地块五安置房建设项目”】。

4.招标内容:【

承包方式

(1)包人工、包材料(除甲供材外一切材料)、包机械、包措施、包配合、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含所用物品、架料、维护架料)、包现场文明施工、包风险、包治安、包验收、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包环境保护、包半成品、成品保护、包方案报批、报审、包图纸(深化)设计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其它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作为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3)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以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投标人相关或者需要投标人配合的各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

特别说明: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直至解除合同,投标人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分包范围:

(1)包含不限于城厢区万达南片区改造地块五安置房建设项目合同图纸中投标人承包范围内所有公区精装工程之全部内容。包括了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垂直运输除外)及辅材、所有公区装修和与公区装修相关的土建工程施工,无论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价款清单工程量有无差异,均视为投标人已考虑在其中。

(2)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招标人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此工程范围为暂定,若投标人施工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或现场管理施工任一项达不到建设单位或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但承包单价不予调整。

(3)对于上述承包范围,根据投标人的履约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和另行分包,合同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无权向招标人主张任何赔偿,投标人对此无异议。本工程若因招标人原因增加或取消原属于招标人工作之内容,投标人应给与理解,不因承包范围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影响施工。



③工作内容:

办理公共区域装饰装修方案审批、监理委托、设计文件的设计、报批、深化设计(投标单位需按招标单位要求的限额进行公区装修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图纸送审、施工、材料申请、验收、送电等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吊顶(铝扣板吊顶、吸音顶棚)、墙身地面装饰(防滑地砖、花岗岩地面、150mm高地砖踢脚板、100mm高水泥砂浆踢脚板、玻化砖防水墙面、吸音墙面)、开关插座、灯具灯饰、电梯轿厢装饰、照明工程、电梯轿厢保护(如一层电梯门套采用大理石等)、室外花岗石面层台阶、汽车坡道(花岗岩小粒石 铺面)成品保护、粗开荒、精保洁等公共区域除主体结构外的所有工程,含招标人下发的施工图纸要求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中施工内容)。

包含不限于:

1)根据招标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使用,招标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的指令,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工程修补工程中的缺陷,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并对其所用施工技术、方法、材料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4)向招标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5)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6)办理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法律规定应由投标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招标人留存。遵守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建设工程各项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招标人之前,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对公区精装工程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投标人自费予以修复;

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被认为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察看和核查,并与总投标人有关现场施工管理、项目总工期要求、临时设施设备使用要求及期限等进行了详细沟通,并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现场、临时设施设备和周围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充分进行估计,投标文件被认为已经考虑了现场、临时设施设备和周围环境及其可能会发生的变化的影响,已计入综合单价内,不另外计取;

11)严格遵守招标人制定的有关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招标人的管理流程及其流程表格办理工程款审批、认质认价、材料进场检验、签证审批、结算审批等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回复、确认、审批;

12)检查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和文件,一旦在这些图纸或文件中发现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任何不一致、错误、遗漏或其它缺陷,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类差异报告给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并请求澄清,若在图纸会审中未提出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后续引起返工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3)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品牌要求,采购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材料和设备运用于本工程,合理保管和使用甲供材料设备,并必须确保专用于本工程;

14)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1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应合理使用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设备(包括提前在施工期使用的永久工程设备,如载客电梯等),不得侵害招标人与他人使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备的权利,不得损害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承包方的工程内容,避免对邻近工程施工产生干扰;

16)自投标人开工之日起,投标人应负责照管本工程以及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构筑物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直到移交招标人接收之日止。在投标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投标人负责修复或更换;

17)将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劳务投标人、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价款,防止因欠薪或欠货款造成的群体事件发生;

18)按照国家法律以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规范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工程竣工资料整理与立卷,并在项目竣工前向招标人移交工程竣工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约定外,工程竣工资料 4 套,招标人需要 2 套、1 套移交档案馆 (交总投标人统一移交),投标人留存1套,竣工图需提供10套给总包单位;

19)深化图需经设计院认可,对于总包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意见必须配合修改完善到位,深化设计出图时间在进场半个月后需提交到总包单位;

20)合同内约定的其他应做内容;

21)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关于农民工专户的的统一管理,应配备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劳资员,整理履约评价系统上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工人进场安全教育、信息录入门禁系统、工人考勤、工人劳务合同拟定、工人工资表的制作、工人工资的发放手续等。若没有配备专职劳资员,招标人有权将劳资员所涉及到的资料和工作,交由制定劳务公司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④料具供应:

(1)完成该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工具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和承担费用,招标人仅提供现场现有垂直运输设备供投标人使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前期(后期)无塔吊及现场预计有部分区域塔吊无法覆盖等可能因素后综合报价,以上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在报价中考虑,后期不再增补费用。

(2)如若投标人申请领用招标人提供的主材、辅材、器具等,需填写《材料/机械领用申请单》报现场负责人审批通过,领用后相关费用从当月结算及进度款中按照招标人含税采购/含税租赁单价*(1+5%仓管费)计价扣除,如若未填写《材料/机械领用申请单》报现场负责人审批通过,使用招标人材料,相关费用从当月结算及进度款中按照招标人含税采购/含税租赁单价*(1+20%管理费)计价扣除。

(3)投标人应做好工人的安全防护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雨衣、反光衣等),若拒不执行,将由招标人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加收5%仓管费,并从招标人首次支付投标人款项中统一扣除。本招标文件中及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中与本条款相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4)招标人除提供现场现有垂直运输机械、一、二级配电箱外,不再提供任何施工用工器具材料,其余用于施工所需的全部器具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和承担费用。施工用水电招标人在各楼层设置水电接驳口,电接驳至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由投标人负责,水硬管接驳至各楼层边,其余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的百分比向投标人收取0.1%的水电费用及卫生清理费用

(5)投标人开槽修补所用的水泥、砂由投标人自行提供,若由招标人提供,则按含税采购单价*(1+20%管理费)计价向投标人收取该费用】。



5. 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程施工过程及最终成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当地、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当地、行业规范及合同要求必须达到合格,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规定为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福建省优良标准工程。投标人应保证分包工程材料及施工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对因工程材料或施工缺陷而引起的质量事故负责。

(3)确保整个项目为莆田市标准化工地;万达南地块五获得妈祖杯。

(4)投标人对招标人所提出的质量问题有不同意见的,双方可送至双方共同选定的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按责任比例分担。

(5)工程及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同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另:投标人的工程及材料质量须满足国家或行业规范的要求,若投标人工程及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招标人如发现工程及材料质量不合格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罚款500元至10000元,并每天增加2000元罚款,直至整改完毕。材料质量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不予返还。如投标人无能力整改完毕,招标人以本合同的1.4倍单价安排第三方协助整改,费用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关于工程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试验报告等,有关规定要求的或招标人认为重要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监理审核、招标人确认。

(7)投标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做好自检纪录。如投标人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招标人将视为违约,投标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8) 工程进度款与工程质量挂钩,投标人在招标人申报各期进度款时,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质量不合格的,不合格工程不得计入工程量,且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当经过整改仍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延期支付当期工程款,直至工程整改合格。

(9) 投标人的施工质量还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清单管理办法》(附件4)及符合总包相关施工方案的要求,若投标人质量问题引起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

(10)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和设计的要求以及招标人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招标人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活动提供便利。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指示的时间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或补救处理,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因此导致的返工及修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投标人须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1)每道工序施工前,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施工节点周边的情况,以免破坏其他隐蔽工程;否则,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未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批准,任何工程不得覆盖或隐蔽。投标人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继续施工。如投标人未经检验自行隐蔽,当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投标人须除去覆盖物或剥开工程的任一部分进行检验,并负责恢复完好,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投标人应按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及招标人/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要求,将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接到通知且收到相关资料后3天内组织验收。资料未提交招标人之前,招标人有权在应付投标人工程款中保留一定金额作为竣工资料移交抵押金。投标人负责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且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投标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投标人应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4)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招标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投标人应在验收前向招标人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1000元/次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该部分工程验收合格止】。



6.工期要求:【

(1)、暂定开工日期:2023年10月4日,竣工日期2024年 3月1日 ,总工期 149 日历天。

(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工期。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开始进场施工,应在招标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时间内按协议质量完成指定的工作内容,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的权利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招标人、监理、建设单位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招标人确认后执行。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投标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5)因土建图纸错误而投标人未及时发现并及时提给招标人,后期导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特别说明:本合同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



7.安全文明要求:【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万分之六,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争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3)投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因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5)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参加招标人工地的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招待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6)招标人随时检查投标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执行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招标人有权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对投标人进行经济处罚。

(7)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如在本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招标人报告,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于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产生的费用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超过10000元部分,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处理并且仅在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余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误工赔偿等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8)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招标人的有关管理制度和CI标化工地标准,确保现场管理达标,创造标化工地。

(9)按招标人的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布置加工场地,材料须堆放整齐,对于长短不一材料须一端对齐,否则,按每堆每天处2000元罚款。

(10)工程施工期间在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人力不足等其他事件,招标人代表认为采取措施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投标人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如投标人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安排其他人员以二倍的价格从事这项工作,全部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人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验收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更换和没收,投标人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该附件亦属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违规处罚标准

序号

违规事项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1

未戴安全帽

警告

处罚20元

处罚50元

2

喝酒后上班

处罚50元

处罚100元

清退出场

3

违章施工用电

警告

处罚200元

处罚500元

4

违章操作机械

警告

处罚200元

处罚1000元

5

违章私自开小灶

警告

处罚500元

清退出场

6

偷盗工地财物

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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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打架斗殴伤人

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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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无理取闹及煽动闹事

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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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要求投标人作业人员进场后提交作业人员实名制名单,并办理出入卡,由招标人统一购买安全帽,统一编号,3天内办理完成】。



8.付款条件:【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指定格式和程序,在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呈交《工程量完成申报表》,提出付款申请。《工程量完成申报表》须附投标人上月5日至当月4日期间已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按时呈交。若投标人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其提交的报告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对投标人呈交的请款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并视为投标人放弃当期支付请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且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1)招标人审核完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按照审核确认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月进度款。

(2)若分包基准版施工图纸确认后 3个月内完成“预算转包干”对数并签订补充协议,过程进度款按招标人审查确认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在3-6个月内完成“预算转包干”对并签订补充协议,过程进度款按招标人审查明认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里的 75%支付,超过6个月末完成预算转包工作的,不调整过程付款比例。

(3)待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招标人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

(4)本工程所有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后,投标人在三十天内提交结算资料,结算完成且付款资料齐全,招标人在结算办完六个月后支付招标人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0%。

(5)甲乙双方结算办理完毕且工程资料交清后6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

(6)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贰年,投标人承包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招标人收到业主保修款后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2、投标人需在各阶段付款前按当次付款申请已完成产值的100%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

3、招标人每次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

①招标人向投标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

②投标人向招标人所借费用;

③招标人向投标人开具的扣款、违约金供应链金额;

④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⑤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的水电费;

⑥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的扣款,

⑦由于投标人导致的政府及业主罚款,相应费用从投标人进度款扣除。

4、招标人视资金情况以票据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选择票据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月结算全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双方约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人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人工程款而导致招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招标人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收到招标人工程款,投标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6、所有新发起的劳务及专业分包招标流程,原则上过程付款比例在“预算转包干”工作完成并签订补充协议之前不得高于70%

7、在“预算转包干”之后按以下要求执行:

(1)分包基准版施工图纸确认后 3 个月内完成“预算转包干”对数并签订补充协议,过程付款比例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 10%左右;

(2)在 3-6 个月内完成,过程付款比例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5%左右;

(3)6 个月后完成或没有完成预算转包干工作的,不调整过程付款比例。

8、针对急难险重的项目,若需提高分包过程付款比例,一事一议,报总部招采管理部审批。

9、针对以上分包合同管控要点,计入分公司招采考核范围,请各单位在分包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约定,从源头策划,促进项目降本增效和现金流良性发展】。



9. 拟选定中标单位数:【 1家 】



10.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仅不含增值税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形式结算按正式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施工计算工程量。投标人应考虑施工全过程的各种涨价风险费用以及税金费用,所报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

(1)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合格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成品保护费、因施工质量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保养费、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安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执行施工期间现行政府文件)、保险费、税费、利润以及劳务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2)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各种停工、窝工费用等因素。

(3)合同单价一经确定,不得因任何因素作任何调整(下调除外);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责任。

(4)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所有税费,投标人自行缴纳。

(5)噪音环保费用、夜间施工费用、赶工费用、加班费用等各项费用,该费用投标人应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任何形式下不予调整。

(6)以上综合单价中已包含住宿费用,招标人不提供食宿及办公室,对此投标人无任何异议。另施工现场不允许投标人私自设置小卖部等各种经营行为,如有发生,按合同总价的1%给予处罚,投标人无异议。



11.品牌要求:

品牌招标要求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参考品牌

备注

1

防滑地砖

金时代、利家居、百里汇、祥龙、冠珠


2

灯具

RoDEKeR、兆驰、超豪光电、蕾雨、辉虹照明


3

开关插座

上海飞雕、罗格朗、西蒙、三雄、欧普


备注:除甲供材外,其余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若投标人无法采购,需要招标人采购的则按招标人采购单价,另外加收20%管理费,作为结算材料费从综合单价中扣除。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投标人需在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

司合格分包商库内,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质要求:装饰装修二级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 年 月 日 时,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 / 】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3.联系人:【游建城】,联系方式:【15396227668】,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18号宇洋中央金座32层05单元 】。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莆田城厢分公司

日 期: 2023 年 10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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