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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城市及乡村振兴规划中心修缮改造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漾濞县城市及乡村振兴规划中心修缮改造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云杰招(2024)-05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漾濞县城市及乡村振兴规划中心修缮改造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争取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定点帮扶资金100万元2.漾濞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争取省州民宗系统资金160万元;
3.剩余38.08万元由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对建筑内部进行修缮和提升改造两项工程,进行水、电、暖通、声学工程提
升改造,并购置配套设备,改造建筑面积约3000m²。将一层城市规划成果展馆修缮更新
(建筑面积约1000m²),二层规划改造为乡村振兴展馆(建筑面积约800m²),三层规划改造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馆(建筑面积约800m²),1-3层楼梯间设置石榴籽精神传
承走廊(建筑面积约400m²)。项目总投资约:298.0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漾濞县城市及乡村振兴规划中心修缮改造建设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漾濞县城市及乡村振兴规划中心修缮改造建设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妥
求: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
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
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设计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20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180万元以上或合同价款(设
计服务收费)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施工类似业绩
指投标人2020 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18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1月后
成立的提供银行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羊位提供)。
4、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5、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
员。
6、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7、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近年(2021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
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21年至今
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无
任何隶属关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及投标人承诺书)。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9、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10、设计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设计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
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14时00分到2024年05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
七、其他
漾濞县城市及乡村振兴规划中心修缮改造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漾濞县城市及乡村振兴规划中心修缮改造建设项目(EPC)已由漾濞彝族自治 °o
县发展和改革局漾发改复(2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1.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争取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定点帮扶资
金100万元;2.漾濞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争取省州民宗系统资金160万元;3.剩余
38.08 万元由县财政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
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漾濞县城市及乡村振兴规划中心修缮改造建设项目(EPC)
2.2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对建筑内部进行修缮和提升改造两项工程,进行水、电、暖通、声学工程提
升改造,并购置配套设备,改造建筑面积约3000m²。将一层城市规划成果展馆修缮更新


(建筑面积约1000m²),二层规划改造为乡村振兴展馆(建筑面积约800m²),三层规划改造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馆(建筑面积约800m²),1-3层楼梯间设置石榴籽精神传
承走廊(建筑面积约400m²)。项目总投资约:298.08万元。
2.3项目地点:漾濞县苍山西镇人和广场
2.4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 298.08万元;(建安费约为:265.38 万元)
2.5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方案规划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工作、配
合建设单位并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含概算、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
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定稿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至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后的项目移交。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20天、施工100天)。
2.7 质量要求: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
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统一验收
标准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O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
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设计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20 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180万元以上或合同价款
(设计服务收费)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施工类似
业绩指投标人2020 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18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1月后
成立的提供银行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4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5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
员。
3.6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7 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近年(2021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贡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
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21年至今
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无
任何隶属关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及投标人承诺书)。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3.9 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10设计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设计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
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
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闾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理市太和街道龙泉社区龙泉新村1组B区4
号)。
4.3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若提供的资料
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除外)
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获招标文件的,须将以上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
箱:108021170@qq.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4.4招标文件费:12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
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漾濞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6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太和街道龙泉社区龙泉新村1组B区4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 期:2024年5月2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漾濞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6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8493993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龙泉社区龙泉新村一组B区4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080211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毒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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