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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瑾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沥青采购(项目编号:瑾程-YC2023-001)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上饶瑾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 春工程项目沥青采购(项目编号:瑾程-YC2023-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瑾程-YC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沥青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424.44 万元,招标人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 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 2023 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施工 所用沥青,主要为 70#A 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和国产改性沥青采购,共 2 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沥青采购;
(002)2023 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沥青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沥青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 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单位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制造商或 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沥青销售和沥 青加工,同时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同时具有制造 70 号 A 级道路石油沥青的能力和改性 加工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国内沥青制造商授 权的销售代理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 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沥青销售和沥青加工。须具有 70 号 A 级道路石油 沥青的授权代理,且为沥青制造商出具的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
3.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距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未在“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 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未被宜春市及以 上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被限制在江西省范围从事投标工作(在限制期内);最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况;近 3 年在沥青供应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事故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投标单位近两年(指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不存在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等投标违法行为。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1 自有或租赁不小于 15000 吨的单一地点中转沥青库,沥青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设备 和能力,且运输里程不超过 300 公里(提供最远供货点导航地图截图、沥青库产权证明或租 赁意向协议以及库容表、沥青罐场地平面布置图的等相关证明,以备招标单位实地考察核验)6.2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改性及乳化沥青加工点,且运输里程不超过 300 公里,加工点内同时 具有自有或租赁改性沥青加工设备至少 1 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 40 吨/小时;自有或租 赁乳化沥青加工设备至少 1 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 15 吨/小时(提供最远供货点地图截 图、加工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协议以及设备自有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
7.投标保证金凭证。;
(0022023 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沥青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 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单位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制造商或 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沥青销售和沥 青加工,同时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同时具有制造 70 号 A 级道路石油沥青的能力和改性 加工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国内沥青制造商授
权的销售代理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 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沥青销售和沥青加工。须具有 70 号 A 级道路石油 沥青的授权代理,且为沥青制造商出具的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
3.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距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未在“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 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未被宜春市及以 上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被限制在江西省范围从事投标工作(在限制期内);最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况;近 3 年在沥青供应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事故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投标单位近两年(指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不存在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等投标违法行为。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1 自有或租赁不小于 15000 吨的单一地点中转沥青库,沥青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设备 和能力,且运输里程不超过 300 公里(提供最远供货点导航地图截图、沥青库产权证明或租 赁意向协议以及库容表、沥青罐场地平面布置图的等相关证明,以备招标单位实地考察核验)6.2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改性及乳化沥青加工点,且运输里程不超过 300 公里,加工点内同时 具有自有或租赁改性沥青加工设备至少 1 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 40 吨/小时;自有或租 赁乳化沥青加工设备至少 1 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 15 吨/小时(提供最远供货点地图截 图、加工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协议以及设备自有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
7.投标保证金凭证。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饶瑾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 36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饶瑾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 365 号)
七、其他
上饶瑾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 2023 年江 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沥青采购(项目编号:瑾程-YC2023-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瑾程-YC2023-001
2.项目名称:2023 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沥青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424.44 万元
5.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 2023 年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宜春工程项目施工所用沥青,主要为 70#A 级重交道路石油沥青和国产改性沥青采购,共 2 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 个或两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标段划分及估算数量详见下表。
标段 编号 交货地点 暂定数量(吨) 金额(万元)
区域 暂定详细地址 重交沥青 改性沥青 4834.89
一标段 1 靖安 仁首镇坳下 913 0
2 奉新 会埠镇石前(渣村至垴子头之间) 3065 0
3 宜丰 凯扬路(江西皇铭陶瓷发展有限公司附近) 3198 10 4 铜鼓 铜鼓东收费站(附近) 200 0
5 丰城 丰源熊家村(拖铁线) 3854 0
6 樟树 临江高速路口收费站附近 200 0
合计 11430 10
二标段 1 高安 高安综合养护中心 2436 0 4589.55
2 上高 黄金堆工业园(320 国道旁) 1628 0
3 万载 多江村 G220 旁 2495 0
4 袁州区 经开区 3362 10
5 明月山 经开区 929 0
合计 10850 10 9424.44
注:上述表格中所列沥青数量均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6.沥青供货计划及工期
沥青预计供货时间为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8 月,供货期为 1 年,主要供货时间为 8 月份至 12 月份,沥青供货计划具体以各工程的实际供应计划为准。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 资格审查:
1.投标单位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制造商或 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沥青销售和沥 青加工,同时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同时具有制造 70 号 A 级道路石油沥青的能力和改性 加工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国内沥青制造商授 权的销售代理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 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沥青销售和沥青加工。须具有 70 号 A 级道路石油 沥青的授权代理,且为沥青制造商出具的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
3.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距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未在“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 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未被宜春市及以 上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被限制在江西省范围从事投标工作(在限制期内);
最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况;近 3 年在沥青供应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事故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投标单位近两年(指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不存在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等投标违法行为。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1 自有或租赁不小于 15000 吨的单一地点中转沥青库,沥青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设备 和能力,且运输里程不超过 300 公里(提供最远供货点导航地图截图、沥青库产权证明或租 赁意向协议以及库容表、沥青罐场地平面布置图的等相关证明,以备招标单位实地考察核验)6.2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改性及乳化沥青加工点,且运输里程不超过 300 公里,加工点内同时 具有自有或租赁改性沥青加工设备至少 1 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 40 吨/小时;自有或租 赁乳化沥青加工设备至少 1 套,其单套生产能力不小于 15 吨/小时(提供最远供货点地图截 图、加工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协议以及设备自有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
7.投标保证金凭证。
注: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 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质文件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资质证明材料不清 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 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每个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只能使用一个品牌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投标单位投标文 件中出现二个及以上品牌;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沥青制造商与其销售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3 年 7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4 日 17:00 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上饶瑾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 365 号)
吕薛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饶瑾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 365 号)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春阳路 15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6932498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饶瑾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 365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7854917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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