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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2420240418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50022420240418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05-09 18:0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82,538,009.7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ZYGCZHPG[ZF]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重庆市铜梁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和重庆市铜梁区
重点区域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铜梁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和重庆市铜梁区重点区域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建议取消商务加分6分的林木良种证,现在开不到那个。
答:取消商务加分,详见补遗。
问题2:你们代理公司还是操作得可以,现在那个良种证林业局百分之99都开不到,你这么设置加分项是明显的暗箱操作,还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下面7其他要求的后面人员的职称证也是,满足的也不多,你们还是多找点陪标的,单位少了不像样。
答:取消商务加分,详见补遗。
问题3:你们代理公司还是操作得可以,现在那个良种证林业局百分之99都开不到,你这么设置加分项是明显的暗箱操作,还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下面7其他要求的后面人员的职称证也是,满足的也不多,你们还是多找点陪标的,单位少了不像样。
答:取消商务加分,详见补遗。
问题4:姚廷科长:这次怎么监督不到位,故意设置条件门槛,代理公司:重庆凯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这帮人这样设置条件你也让过?提前把商务满分的公司全部拿在一个人手里,我们要向铜梁区纪委,铜梁经侦举报。
答:取消商务加分,详见补遗。
问题5: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答:招标文件未对保函的封装作强行要求,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6: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
答:招标文件未对保函的递交作强行要求,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7: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若出现不一致,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不可修改部分内容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可修改部分以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8:一个简单的防火带和公路项目,所有的要求重点都是苗木。代理公司也不知道是假装专业还是另有所图。这个项目能满足业绩要求,再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林业类职称的单位已经寥寥无几了。最漂亮的点睛之笔还是商务部分的设置,简直让人叹为观止,苗木许可证!外地的还必须先备案!本地的应该都控制了吧?那是不是以后房建项目的招标,可以要求提供混凝土、河沙,水泥、石子、电梯、空调。。。。等等等等各种证书?要求取消商务部分。不然这招标文件出重庆都会让别的省市的同行笑话!
答:取消商务加分,详见补遗。本项目主要的施工工作为林业造林,故设置林业造林项目业绩和林业类职称。
问题9:业绩要求和冷门的林业类施工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相结合。明显有指向性。建议施工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改为工程类。
答:本项目主要的施工工作为林业造林,故设置林业造林项目业绩和林业类职称,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3.3业绩规模及类别要求:工程类别:林业造林项目(林业造林项目是指:营造林、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除治、退耕还林、风沙源及荒漠化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商品林基地建设、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等。)工程造价:200万及以上质疑:业绩要求设置明显不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规。建议改为工程类业绩。
答:本项目主要的施工工作为林业造林,故设置林业造林项目业绩,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1)为了保障本次苗木供应及苗木质量,投标人具有或提供木荷类《林木良种证》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2)为了保障本次苗木供应及苗木质量,投标人具有或提供桢楠类《林木良种证》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3)为了保障本次苗木供应及苗木质量,投标人具有或提供油茶类《林木良种证》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林木良种证》。(1)如果苗木是重庆市市外的,除提供《林木良种证》外,还应提供引种备案资料。(2)如投标人不具备《林木良种证》,可提供苗木供应商的《林木良种证》。注: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质疑:商务部分不但严重排外,还明显有指定性。根据重庆新版招标文件要求。明显不符合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建议取消。
答:取消商务加分,详见补遗。
问题12:建议将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林业类职称改为工程类。
答:本项目主要的施工工作为林业造林,故设置林业类职称,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业绩要求联系上防火隔离带施工负责人、防火隔离带施工技术负责人的林业工程类职称,再联系上商务部分。是为谁设置的?
答:取消商务加分,详见补遗。本项目主要的施工工作为林业造林,故设置林业类职称,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本项目的商务部分明显为量身打造。建议取消!
答:取消商务加分,详见补遗。
问题15:导出的PDF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若出现不一致,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不可修改部分内容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可修改部分以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16:项目经理是否需要交安B证?
答:防火道路施工负责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防火道路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二、补遗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7.2.1.1 投标人拟派的防火道路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修改为“7.2.1.1 投标人拟派的防火道路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投标人除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派的防火道路施工负责人的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外,还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的防火道路施工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其他中第(2)条关于《林木良种证》的相关要求。
3、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第(21)条关于《林木良种证》的相关要求。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已修改,详见附件1。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8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含牵头人);修改为“(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 。
6、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商务部分”相关内容,技术部分序号由原来的三修改为二,资格审查部分序号由四修改为三。
7、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
8、原招标文业绩要求中“工程造价:200万及以上”修改为“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包含设计费和工程费一起,合同金额达到工程造价金额要求就为满足业绩工程造价要求;)”
9、删除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中“注:如提供的是工程总承包业绩,本次业绩只考核总承包中施工部分,设计部分不作考核”。
10、删除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2)商务部分要求”相关要求;“(3)技术部分”编号修改为“(2)技术部分”;“(4)资格审查部分” 编号修改为“(3)资格审查部分” 。
11、原来招标文件中所有项目名称由原来的“重庆市铜梁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和重庆市铜梁区重点区域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修改为“重庆市铜梁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和重庆市铜梁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
1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修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条件:
(1) 防火隔离带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林业工程行业乙级以及上资质或营造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防火道路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 防火道路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防火隔离带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3、原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修改为“(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 。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同步修改。
14、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5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上自行下载本项目答疑及补遗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文件针对同一条款内容描述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附件1: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并按简单多数原则排序。
2.1.1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2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不含投标函部分)。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实质性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 技术部分 30 分;
(1)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10分;
(2)施工组织设计10分;
(3)投标人答辩 10 分;
2.经济部分  70 分;
2.2.2(1)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形式要求
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2)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总承包总体实施方案
  3  分   编制要点:对建设项目的背景、建设条件、总体布局及设计重点的了解和认识。
项目实施重点
  3  分   编制要点:
1、设计方案需满足科学、先进、实用、简捷,满足相关技术标准。
2、设计工作进度及质量、服务保证方面,进度安排、设计周期详细、人员配备充足、进度、质量保障措施合理;     
3、对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分析说明,分析说明完整、科学、合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项目管理要点
  2  分  编制要点:关键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设计方案
  2  分  编制要点:对设计提出的优化或深化建议,对设计的成本、质量、进度的管控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形式要求
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2)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5   分   编制要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施工组织机构健全,施工机具、人员配置充分合理。具体分值评判如下:
1、施工方案必须将科学造林施工理念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施工组织需包括采伐、更新造林及防火道路建设组织3方面内容;
2、施工方案在采伐工作中要提出关于松材线虫防治等林业有害生物可能发生传播的预防措施等相关内容,叙述清楚措施合理;
3、施工方案明确表述苗木供应方案,切实能保证栽植苗木符合质量、规格要求;
 4、技术措施需能够切实保证树穴布置、树坑挖深、苗木存活,表述全面清楚;
5、防火道路建设工程措施合理规范;
6、施工组织机构健全。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与措施
  3   分   编制要点: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有效,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外业期间是否有可靠、健全、安全、文明的施工管理制度者等。
工程进度计划与资源配备
  2   分   编制要点: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业如何,施工进度控制措施合理可行。
设计负责人答辩
   0-10  分 答辩要点:
(1)根据本项目现有森林草原防火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简述改善措施。
(2)根据项目地质条件、气象、水文、土壤情况,简述选种以及设计理念。
(3)对项目设计的关键环节、重点难点分析。
(4)工作进度及质量、服务保证方面,进度安排、设计周期、人员配备等保障措施。
(5)科学造林施工理念贯穿全过程措施。
注:
(1)评标委员会只能在答辩要点范围内做出提问,向所有参与答辩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要保持一致。
(2)采用暗标评审的,答辩过程中不得透露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
2.2.2(2)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报价
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分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分项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
暂定金额(暂列金)
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已标价招标清单(如有)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清单要求填报价格。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4项规定。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总报价
/
2.2.4
偏差率计算
/
3
评标程序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采用“投标人答辩”的,答辩顺序的确定原则为: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随机确定。
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的规定对投标函及经济部分进行评审,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5.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6.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本附表第3.2.1(2)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经济部分进行评分。
7.对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2.1
((1)
技术部分得分(A)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形式要求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2)技术部分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
总承包总体实施方案
评标委员会按第2.2.2(1)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得分。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评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项目实施重点
项目管理要点
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形式要求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2)技术部分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第2.2.2(1)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资源配备
投标人答辩
设计负责人答辩
评标委员会按第2.2.2(1)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投标人不参与答辩的,其答辩部分分值为0分;采用暗标评审的,若答辩过程中透露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的,其答辩部分分值为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答辩得分。
投标人答辩评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1(2)
经济部分得分(B)
投标总报价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 2.2.2 (2)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最低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第2.2.1 项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最高投标总报价得67分,其他投标总报价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其他投标总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总报价得分= 70-(70-67)x(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
投标总报价评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如:A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为 700元,最高投标总报价为 750元,最低投标报价 650元,则A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得分为 :70-(70-67)X(700-650)/(750-650) =68.5分
3.2.3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A+B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经济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审标准
(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对于施工难度大、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招标人提出技术部分方案编写要点,作为评分标准)。
(2)投标函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审,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
(2)按本章第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经济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单价/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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