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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霍尔果斯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XJDS-2024SG-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霍尔果斯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950 万元,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气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业务用房一幢,面积 3000 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霍尔果斯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霍尔果斯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带有二维码可扫描);
4.施工企业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 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5.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 1 年的社会保证资金证明;税务机关 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 3 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 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
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7.业绩要求:近两年内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9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合作区广东路以北武汉路以东康宁家苑二期 4 号楼 206 号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合作区广东路以北武汉路以东康宁家苑二期 4 号楼 206 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编号:XJDS-2024SG-08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新建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业务用房一幢,面积 3000 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2. 预算金额:950 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8732034.06 元。
3.项目地址:霍尔果斯市亚欧路 13 号气象局院内
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遗文件所示全部范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带有二维码可扫描);
4.施工企业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 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5.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 1 年的社会保证资金证明;税务机关 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 3 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 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
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7.业绩要求:近两年内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提供 3 个已竣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4-4-2 至 2024-4-9(北京时间)
2.报名(发售/获取)方式:线下获取。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全套资料加盖公章 复印件,缺一不可。售价(元):200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4-4-22 16:00:00
七、 投标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合作区广东路以北武汉路以东康宁家苑二期 4 号楼 206 号二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24-4-22 16:00:00
九、 开标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合作区广东路以北武汉路以东康宁家苑二期 4 号楼 206 号二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
方式
1 霍尔果斯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项目 1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汉宾支行 3006022909200114857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二、 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 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 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 项目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 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 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达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8099525125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合作区广东路以北武汉路以东康宁家苑二期 4 号楼 206 号
2、采购人名称:霍尔果斯市气象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上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伊犁州气象局
联系人:黄雪莲
监督投诉电话:1529927222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犁州气象局 15299272222。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市气象局
地 址: 霍尔果斯市亚欧路 13 号气象局院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达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合作区广东路以北,武汉路以东康宁佳苑二期 4 号楼 206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5479010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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