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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JL(第二次)标段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JL标段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监理及监理试验室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JL(第二次)标段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JL标段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2023〕371号)、《关于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2024〕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其中: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甘交发〔2023〕16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4〕23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拟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乡城县依法依规自筹解决、除拟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依法依规筹集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个项目的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发改〔2023〕371号、甘发改〔2024〕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SPPREC20230714021(BX)、SPPREC20240312031(BX))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孜州天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
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
2.2工程内容及规模:
1.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乡城县色尔宫村国道549与省道460共线段香巴拉大桥西侧桥头,与国道549平面交叉,沿既有香巴拉大道向南升级改造,经阿亚仲村、奶奶仲村至南索酒店南侧,向东设置硕曲河特大桥跨越硕曲河至乡城县规划新区,后向东南沿规划路及既有通村路经规划新城区、边边哨村,止于鱼洼仲村顺接既有省道460。路线全长 5.953 公里,其中改建段 3.455 公里,新建段 2.498 公里。项目起点海拔2834.65m,终点海拔2743.33m,平均海拔2788.99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8.5 米,新建硕曲河特大桥桥梁宽度 12 米、鱼洼仲大桥桥梁宽度 11 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 级,新建特大桥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 1/100,新建路基、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g,对应地震基本烈度为MI度;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按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2.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项目代码: 2312-513300-04-01-462201 ,路线起于稻城县金珠镇西北侧湿地公园附近,与G227平交,经皮洛遗址、皮洛遗址博物馆(在建)、两家村、寒桑村、子午二期天文观测基地、色拉村,止于色拉花海北侧,与G227平交。主线全长约10.4公里,其中新建段4.46公里,改建段5.39 公里,利用段0.55公里;为连接皮洛遗址,设置连接线约0.9公里。项目起点海拔3744m、终点海拔3810m、平均海拔3780m。该项目主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桥梁宽度8.0米,受基本农田等因素限制,K5+390~K5+940 段维持原路技术标准利用;连接线路基宽度4.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涵洞、路基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主要技术指标与工可批复基本一致,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 -2014) 相关规定执行 。
2.3计划监理服务期:58个月,其中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5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阶段服务期3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43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阶段服务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工作内容为JL标段,本次招标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全部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沿线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水保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服务,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全部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沿线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水保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服务,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JL(第二次)标段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JL标段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
2.6 机构设置:按一级机构设置,设置一个总监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JL(第二次)标段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稻城县天文考古科技集群皮洛遗址经子午二期至色拉花海段公路工程JL标段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3.1.1 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表;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1.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
施工监理业绩:A.至少独立完成一条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的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路基、沥青砼路面);B.独立完成过1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新建特大桥的施工监理业绩;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以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继承性)。
注:所完成公路项目中,包含以上业绩均视为具备,可以多个项目中分别具备,也可以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具备(下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3.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其中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为试验检测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年修订)》(川交函〔2016〕84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2022年企业信用等级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查询联合体各成员),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第3.5.3款中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本次招标无需提供,但须投标人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的投标人情况说明”栏中自行申明。);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5 月18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6月 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统一登录”-“交易主体”-“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6 月 11日9 时00 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榆磨路60号
邮政编码:626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甘孜州天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7栋28楼、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榆磨路
60号       
邮    编:610000、626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28-86093501(标禾)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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