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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2、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1、2、3、4、5、6)
3、采购编号:JSZC-202306282227
4、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分包1服务说明:
面向江都区、姜堰区等地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9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分包2服务说明:
面向如东县、句容市等地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9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分包3服务说明:
面向灌南县、海州区等地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带头培育15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分包4服务说明:
面向盱眙县、泗洪县等地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45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分包5服务说明:
面向灌云县、东海县等地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9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分包6服务说明:
面向张家港市、泰兴市等地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主体,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带头培育19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5、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
分包1为人民币85.5万元整;分包2为人民币85.5万元整;分包3为人民币67.5万元整;分包4为人民币65.25万元整;分包5为人民币85.5万元整;分包6为人民币85.5万元整。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实施本项目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符合项目目标定位。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是落实国家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2023年起,国家明确将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省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我省将整省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省政府的法定职责,每年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公益性原则,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最基础、最重要的条件要求。由公益属性的涉农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有利于确保项目实施的目标定位不发生偏差,同时利于实现培育全程可监管、质量可把控、目标可落实。
二是契合国家政策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支持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加强高素质农民等本土人才培养。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提出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农民培育任务,优选历年来高质高效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明确,注重吸纳农机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我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创新培养培训渠道与方式,打造人才短期培训轮训和长期培育培养阵地。
三是适应项目实施要求。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对培训机构的资质条件,以及培训机构开展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指导服务、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的专业性与技术性要求。本项目提供培训服务主体的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集中教学、实习实训、组织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熟悉培育对象特点和需求,拥有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遴选、课程设计、师资选配、教学安排、组织管理与后勤保障、训后跟踪服务、示范推广培育成果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多年圆满完成本项目的各项绩效目标,有效培养了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建设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受到学员与地方的欢迎与好评。
分包1: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作为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坚持“农科教结合”办学特色,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强化职能发挥,密切政校合作、校地合作,围绕产业办学,服务地方发展,常年承担并圆满完成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轮训、重大农业科技协同推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公益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牢固把握服务“三农”的准确政治方向,高质量地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
扬州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特别是涉农专业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科研与人才培养条件优越,在国内同类院校中享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学校作为教育部首批“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物联网技术”培训基地、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基地,组建了“名师教授”,“行家里手”、“乡土专家”,“致富能人”为主体的双百师资团队,开发了多门乡村振兴精品课、信息化培训教学等适合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教学资源。连续3年面向包1服务地区承担各类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熟悉当地农业特点及农民的具体培训需求,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能力优势十分明显,具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关于课堂教学、实训实习、线上学习、现场观摩、跟踪服务、绩效评价和信息宣传等培训环节所需要的资质条件。
长期以来,扬州大学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依托学校涉农学科的专业特色优势,建立了“基地-团队-自主创新成果”一体化开发推广模式和省、县、乡三级技术培训协同互动模式,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提升行动服务要求,多次受到部、省领导充分肯定和基层的热烈欢迎。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综合优势明显。
扬州大学持续多年积极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地方协作、遵循规程运行,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自2019年连续5年承担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培训任务,累计于服务地区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累计500多人,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平均达95%以上。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包1重点面向江都区、姜堰区等地开展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要求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遴选学员精准化、培训内容专题化、线上学习28小时、跟踪指导2次及以上等,实施工作要求高。扬州大学根据参训学员产业特点和培训需求,能够科学设置课程、精准遴选师资,可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扬州大学为本次采购项目包1的供应商。
分包2: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益性高等职业院校,现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长期以来秉承建校之初的“育心、育脑、育手”的“三育”理念,始终坚持农林职教的办学方向,确立了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能力培养为核心,走产学研一体化之路的办学理念和“课堂移村口、师生到田头、成果进农户、论文写大地”的践行思路,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建有江苏农博园、江苏茶博园两大校内实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农业技能大赛比赛基地,国家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实训基地、江苏省首批省级乡村振兴培训基地,高素质农民校外现场教学基地近百个;聘请政校行企专家及技术能人,建立层次多样、专业齐全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200余名;开发了80余个省级农民培育教学课件、30余门院级乡村振兴精品课程等优秀教学资源。
自2015年以来,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持续多年积极承担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者等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过严格制度管理、健全专业团队、强化地方协作、夯实跟踪环节,出色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开展部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 1.6万余人,其中面向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育1000余人,为当地树立了一大批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引领典型,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平均达99 %以上,连续多年顺利通过部、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的绩效考核,取得了丰硕的培育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多次受到部、省领导充分肯定和基层的热烈欢迎,多次被评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集体,连续获评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公益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本项目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3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为本次采购项目包2的供应商。
分包3: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
培育高素质农民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政府职能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公益性原则,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最基础、最重要的条件要求。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提出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农民培育任务,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明确,注重吸纳农机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是以农机化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和质量检测等为主的国家级公益性科研院所。近年来,研究所积极发挥公益性科研机构重要作用,面向农机制造企业开展技术转移转化,面向农业主产区集成示范新装备新技术,面向农机大户、合作社培训推广新技术,在成果转化应用、人才教育培训、行业服务和科技兴农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与100余家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构建了“江苏省植保装备创新中心”、“吉峰协同创新示范中心”、“新疆农机装备创新中心”等近20家特色转化平台,累计转化我所科技成果250多项。研究所坚持面向世界农业工程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加强对硕博研究生、博士后人才的培养,为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等单位输送了大量的专业性人才。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设立专业培训机构——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其前身是成立于1992年的“全国农机成人教育服务中心”,是我国最早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的单位,该中心主要负责农机化教育培训规划与政策研究、农机化队伍的教育培训、农机化人才学历深造、农业工程技术国际交流与培训、农机化教育培训套件与课程体系建设等。中心始终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培育并打造一支专心致力于农业农村培训的专业化服务团队,紧密把握当前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及相关政策,注重对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和实践,在培训方案制定、培训课程实施、日常跟班服务、训后跟踪指导等一系列工作中提供规范化的服务。同时团队积极探索培训的新方法和新途径,研究推广适合成人培训模式,对专题讲授、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基本培训方法进行优化组合,使学员在提升理论水平的同时,开阔视野、启迪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员的综合运用能力。
在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中心主动调研当地基层农情,了解广大农民所需所想,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深受农民欢迎,具有较强的组织优势和丰富的教育培训实践经验。农机技术服务能力优势十分明显,完全能响应本项目包3农机方向高素质农民培育课堂教学、实训实习、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指导服务、绩效评价和信息宣传等环节的技术服务需要。
具有承接高素质农民培训方面的综合优势:拥有一支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依托研究所资源优势,聘请所内种植机械、农机化发展与系统优化、主要作物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等科研创新团队首席、油菜、花生、茶叶、甘薯、大豆等14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2位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担任专职教师,聘请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专家组、农机化主管部门领导为兼职教师,同时还邀请业内企业家、乡土人才、技术能手等担任兼职教师,拥有一支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相关行政部门的专家领导、有关企业集团高管、基层一线先进典型等组成的1000多人专兼职培训师资库,“三农”教育培训实力十分强大。
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和参观场所完备。中心现设综合部、培训部、教研部、科普推广部等四个部门,设有大小报告厅3间、直播室1间、网络学院培训平台等线上线下教学场所,拥有占地约200亩的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白马培训基地,涵盖农作物耕、种、管、收等新型农机及其农艺技术田间试验、性能测试、维修加工、配套集成等,是农机化技术创新、试验、培训的优选场所。中心还与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拓攻机器人有限公司、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无锡洋马农机有限公司、江苏北斗卫星应用产业研究院、张家港永联村等优秀的农机行业企业、合作社、乡村振兴优秀示范基地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经常组织学员前往参观学习。并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中心坚持“一体化培训、标准化考核、精细化服务”的工作原则,一切以学员为中心,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做实做细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模式,不断规范培训管理,强化组织效能。为了强化日常工作管理,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培训质量评估方案》、《培训班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培训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一系列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加强了对培训项目、培训过程和培训质量的管理,确保了培训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中心连续两年承担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承担任务。2021年、2022年连续承担150人以上的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实施地区主要遍及南通、无锡、连云港、盐城、宿迁、徐州等地,均按照培训计划及上级要求有序完成。近两年,中心还举办了宿迁、南通、盐城等地市委托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班,培训人数累计200多人次。从培训方案设计、学员报名、开班教学、档案整理、培训回访等各个环节抓细抓实,认真完成培育项目任务,受到委托单位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
此外,中心还面向农机化系统管理人员、农机大户和新型职业农民等举办培训班110多期,重点涵盖主要农作物耕、种、管、收等环节的农机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及涵盖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农民合作社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农业经营管理培训。其中,举办来自俄罗斯、泰国、柬埔寨等20个国家的国际培训班7期,累计90余人来华交流学习现在农业装备技术;举办国内各类专题培训班100余期,主要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级研修班3期;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部级培训班4期;以及广西、湖北、青海、海南、西安、武汉、南京等地委托专题培训95期,累计培训各级学员1.5万余人次。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等部门要求,举办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全国油菜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谷物机收减损技术等主题线上直播培训40余期,累计线上学习10万余人次。在服务社会发展过程中,坚持以培训学员为中心,以服务地方需求为导向,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学员对内容安排、学效果、跟班服务等综合测评优良率达98%以上,受到学员的广泛好评,得到当地部门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公益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本项目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为本次采购项目包3的供应商。
分包4:江苏大学
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公益性、综合性高等院校。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雄厚,科技创新与服务社会能力持续提升,综合实力一直位居全国百强之列。学校作为国内最早设立农机专业、最早系统开展农机教育的高校,坚持立足江苏、服务行业,始终以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为使命,培养了我国第一批农机本科、硕士和第一位农机博士、博士后,为我国农业装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为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形成了“工中有农,以工强农”的鲜明办学特色和独特的文化情怀。
江苏大学在农机专业领域拥有良好的教学资源条件、雄厚的培训师资、设备齐全的实训实习场所及丰富的培训管理服务经验,同时拥有江苏省农机化人才远程教育培训中心、江苏省农机“111”人才培训基地、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学院等一批高水平的“三农”培训基地,能够有效保障培训各模块的有序高质量开展。江苏大学连续两年面向包4服务地区承担各类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熟悉当地农业特点及农民的具体培训需求,在培训学员遴选、课程方案设计、师资库建设、教学组织安排、后勤保障服务、学员跟踪指导、培训成果宣传及推广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着力培养了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能力强、主体带动作用广的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受到了服务地区及学员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长期以来,江苏大学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始终以地方农业生产及农民实际需求为行动出发点及落脚点,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依托学校涉农学科的专业特色优势,通过开拓人才培训思路、健全专业团队、建设高水平基地、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方式、强化地方协作等,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三农”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成功形成一套有效的服务“三农”人才培训模式,为推进乡村振兴及现代高效农业、农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江苏大学自2021年连续两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江苏大学为本次采购项目包4的供应商。
分包5:江苏海洋大学
江苏海洋大学是省属公益性高等院校,是农业农村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高校、江苏省“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对口支持高校、江苏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和江苏省乡村振兴研究智库成员单位。作为省属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学校一直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思路,依托区位优势,充分发挥自身科教人才优势,精准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和沿海发展需求。学校紧紧围绕“扎根中国大学办学”的核心命题,根据苏北地区域特点,不断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教育体系,已成为全省农业农村人才培养重要的公益性依托力量,发挥着高素质农民培育主阵地作用。
江苏海洋大学办学设施完备,优势学科资源和科研成果丰富,建有农机装备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研究生工作站等机构,师资力量强大,教学方式方法灵活多样,实训基地资源丰富,能够有效保障培训各模块的有序高质量开展。通过与连云港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水产养殖专业户、农村电商基地、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等合作,学校建有各类实习实训教学基地50多个,现有创业导师20多位,其中省级创业导师4位,各类涉农专职教师200多位,形成了从本科到研究生的高等学历教育与专业人才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并重的“三农”人才培养体系。
江苏海洋大学设有专门的乡村振兴学院,高度重视政校合作和校地合作,与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成立连云港市乡村振兴学院,与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联合成立连云港市“党建引领富民兴村”研究院,致力于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学校围绕产业办学,服务地方发展,通过直接承担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涉农决策咨询与评估等项目,熟悉苏北地区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学校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优势明显,能够完全响应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学习、跟踪指导、绩效评价和信息宣传等环节的实施技术需求。
自2020年开始,江苏海洋大学连续承担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工作和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各类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专业技能培训,也是苏北地区唯一一家承担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学校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近年来累计培育各类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等高素质农民1600多人,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3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分包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江苏海洋大学为本次采购项目分包5的供应商。
分包6: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公益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示范基地、江苏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探索了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的“入校、进厂、下乡”工学交替教学模式,形成了“基于校企协同育人的“农闲进厂、农忙下乡”农机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把爱农业、懂技术、能服务的高水平技术技能型农机服务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密切政校合作、校地合作,围绕产业办学,服务地方发展,通过直接承担农机职业技能、基层农机人员、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熟悉全省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为全省农机行业培养和输送了一批农机化专业人才。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办学设施完备先进,具有经验丰富的专兼结合培训团队:教师在行业和同专业教师群体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目前建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农机服务和推广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含协会、生产企业、维修企业、合作社)、高校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兼职培训师资库150人左右,其中2人建有省级大师工作室,5人为国家级技术能手,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专职教师中博士7人,硕士11人,国家级农机技能竞赛裁判6人;
承接高素质农民培训方面的综合优势:长期以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始终以地方农业生产及农民实际需求为行动出发点及落脚点,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教学方式方法多样,实训基地建设领先,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培训)基地三十多家,极大地拓展并丰富了培训条件资源,建成一批信息化教学资源,自编《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使用与维修》、《农用无人机应用技术》等培训教材及课程资源;制作了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等培训视频。自主开发了“农机教育培训三维仿真互动平台”及企业区域服务网络,可以在线“会诊”农民反映的农机具疑难杂症。创新“三合一、四互补、双交融”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式,实施“技能提升+职业发展+助农惠农”三合一工程,“田间课堂、云端课堂、校站课堂、库棚课堂”四大课堂互补,培养硬技能和软素质双交融的“三农”队伍。社会综合评价位居前列,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能力优势十分明显,能完全响应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课堂教学、实训实习、线上学习、现场观摩、跟踪服务、绩效评价和信息宣传等环节的实施技术需求。
自2018年以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持续多年积极承担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等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地方协作、贴近农民实际、遵循规程运行,圆满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多年来累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等高素质农民1800多人,为当地树立了多名培训典范,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平均达98%以上,顺利通过部、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的绩效考核。培训效果显著,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被广泛报道。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公益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本项目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本次采购项目包6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分包1供应商名称:扬州大学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837W
分包2供应商名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2163P
分包3供应商名称: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门外柳营1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660050733
分包4供应商名称:江苏大学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15453
分包5供应商名称:江苏海洋大学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183X
分包6供应商名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69658
三、公示期限
2023年8月04日至2023年8月1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准备好相关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号楼4楼  
2.采购人: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联系人:施瑾、崔艳梅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
六、附件
1、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1)专家论证意见
2、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2)专家论证意见
3、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3)专家论证意见
4、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4)专家论证意见
5、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5)专家论证意见
6、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包6)专家论证意见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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