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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及实验室设备购置(自动痰涂片染色机、自动心肺复苏仪)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及实验室设备购置(自动痰涂片染色机、自动心肺复苏仪)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及实验室设备购置(自动痰涂片染色机、自动心肺复苏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741T2120135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及实验室设备购置(自动痰涂片染色机、自动心肺复苏仪)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自动痰涂片染色机¥35万元;自动心肺复苏仪¥22万元
四、采购数量 :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自动痰涂片染色机、自动心肺复苏仪;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2.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1.3. 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及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
5.所提供设备及其配套耗材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同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和国产产品参与投标报价;
8.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注:本项目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 4日至2017年8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4. 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5. 所投产品销售授权书复印件;
6. 所提供设备及其配套耗材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 至09:30截止(注:1.若投标人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否则会影响公布中标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7年8月25日09 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8月4日至2017 年 8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金澜南路 10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757-83126109              邮编:528000(佛山)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1. 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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