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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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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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ZJGJZ-2023-G045
二、项目名称:杨舍镇老干部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张家港市国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通运路359号
法定代表人:朱兆龙
被投诉人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地 址:张家港市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
联 系 人:陶宏
被投诉人二: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9号
联 系 人:徐固宏
相关供应商:江苏大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东路东渡实验学校南侧
联 系 人:周晓兰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本项目提出以下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江苏大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大企业张家港市大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江苏大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虚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获得参标资格从而谋取中标的情形;2.投诉中标单位江苏大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虚假奖项、虚假满意度考评以谋取中标。
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对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监管部门投诉。经审查,本局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张财购决[2023]10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4日
二、项目名称:杨舍镇老干部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张家港市国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通运路359号
法定代表人:朱兆龙
被投诉人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地 址:张家港市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
联 系 人:陶宏
被投诉人二: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9号
联 系 人:徐固宏
相关供应商:江苏大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东路东渡实验学校南侧
联 系 人:周晓兰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本项目提出以下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江苏大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大企业张家港市大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江苏大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虚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获得参标资格从而谋取中标的情形;2.投诉中标单位江苏大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虚假奖项、虚假满意度考评以谋取中标。
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对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监管部门投诉。经审查,本局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张财购决[2023]10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