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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湘潭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的湘潭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4】06号         
3、采购代理编号:LYZC-20240502
4、采购项目预算:89万元整,超过此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7、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服务要求
合同条款
整包
湘潭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1、对园区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与筛选,估算环境影响源;
2、对园区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对园区的强度,“三线一单 ”进行更新并提出负面清单;
3、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协同降碳建议;
4、给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最终规划环评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月10日前通过评审,7月20日前规划环评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2、项目现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第一期:自合同签字生效并取得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成果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期:中标人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意见(或批复)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剩余的70%。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质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符合中小企业要求的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的或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转入(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并备注项目编号)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全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号:8825 0312 0000 0326 2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芙蓉支行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特别提示:
(1) 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2) 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以银行转帐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
(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退还后,五日内由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4年5月 15 日起至2024年5月 22 日止,每天上午0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
采购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江媛   赵玲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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