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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凤泉区智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选择)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乡市凤泉区智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选择)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凤泉区智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选择)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3-0154
2、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智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选择)二次
3、项目估算金额:7897万元,其中凤泉区城市智慧基础建设5477万元,智慧城管平台一套2420万元。
4、建设内容:
(1)城市预警指挥中心,建立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具备可视化视频会议条件、应急指挥条件,具备与相关平台对接功能。
(2)智慧城管系统平台,包含违法车辆管理系统、渣土车管控系统、违章建筑管理系统、移动自发管理系统、智慧路灯管理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及街面管理系统、垃圾分类管理系统、罚没款收缴系统及相配套硬件设备。
(3)智慧停车软件平台,包含共享停车平台集成、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智慧停车APP、智慧停车小程序、公众号、数据分析与监管系统及相配套硬件设备。
(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公交站台8组、路标路牌30个、红绿灯5组,智慧路灯420盏,包含原灯杆拔除、新智慧灯杆装配及涉及到的强弱电缆入地工程,新灯杆加装4G/5G微基站、LED广告屏及监控摄像头。预留气象监测端口、环境监测端口、无线WIFI、充电功能、通信线缆管沟等功能(根据政府规划及需求制定建设数量)。
(5)本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由智慧基础设施投资方全额投资和运营管理。(以上建设内容以实际建设为准)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凤泉区。
7、特许运营年限:暂定20年(含建设期2年)。特许运营期满后项目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给采购方,移交时确保所有设备能正常使用。
8、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由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运营维护及移交。特许运营期满后项目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新乡市凤泉区城市管理局,移交时确保所有设备能正常使用。
9、凤泉区城市智慧基础建设资金,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可以通过运营本项目获得停车位收入、广告收入、其他商业服务设施出租收入和运营项目设施获得的项目运营收入,收回项目建设运营成本;智慧城管平台建设资金,通过收取增收项部分比例收回建设运营成本。(通过智慧城管平台抓拍系统进行的违章处罚作为政府增收项,增收部分前10年(含建设期2年)按50%左右比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后10年按30%左右比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最多不超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投资额。实际投资额度以审计结果为准)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
3、信誉要求: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整体项目实施的管理、协调方,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 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 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 09月11日8:30至2023年09月15日18:00(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3、售价:0.00元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发改委:0373-3918176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站前路7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21世纪广场9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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