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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灶镇潘港村仓储库房(南)租赁公告(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潘港村仓储库房(南)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现决定对外公开竞价租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库房面积900㎡。租赁期3年(以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2、租赁要求:承租人在租赁经营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现状,如需维修、装修等须经出租方同意,费用处理。租赁经营期间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租金底价7万元/年,一年一缴;租赁保证金0.7万元。合同到期后租赁物按时原状交还,否则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3、报名资格: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个人。
4、报名事项:报名时进行资格预审,报名人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资格预审合格后,报名人从东台农商行头灶支行预缴租金、租赁保证金计7.7万元,户名:东台市头灶镇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帐号:3209192401201000001384。报名人凭上述报名资料,到镇招投标办换取收据、领取招标资料。未中标投标人的预缴款开标后凭据无息退款,中标者预缴租金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转抵租金,三日内交清全部中标款后签订合同。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做好报名现场报价的准备工作。
5、竞标方式:经村两委会及村民议事决定,租金标底价为7万元/年。投标人报名时以高于标底价一轮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悔标,则按规定没收预缴款中的租赁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由次者中标,依次类推。未尽事宜,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现场研究决定。
6、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17时止。报名地点:头灶镇招标办(政府一楼)。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15-85489906(招标办)、13921838990(梅先生)。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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