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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含县局、工作队)项目(两年期)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含县局、工作队)项目
(两年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AS-03-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含县局、工作队)项目(两
年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3.2万元,招标人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各县(市)烟草专卖局、访惠聚工作队
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及食材供应,确保餐饮质量及服务品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含县局、工作队)项目(两
年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含县局、工作队)项目(两
年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1)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有不良行为记录,则无条件按照招
标人要求或者约定退出采购活动、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以下不良行为的不符合本次报名资格
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在“信用中国”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④“天眼查”查询存在企业信用失信或违法违规记录、法人关联性查询结果;
⑤中国裁判文书网近3年行贿案件查询结果(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行贿(注意行贿罪
和行贿具有不同含义,以行贿查询为准)三项一同查询)。
注:(“①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时及开标前查询所有投
标人的情况并截图盖章,开标前交招标人监督部门审核,开标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⑥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
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
无需提供)
注:(“⑥”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⑦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
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⑧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
期限内,上述入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⑨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
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
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或中标均无效。
(3)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4)提供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
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 1.2023年6月份至今(其
中任意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
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 3.无完税凭
证的,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6月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凭证扫描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


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二)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三)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四)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五)与委托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六)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七)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八)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九)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十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夫妻关系的单位,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10时00分到2024年06月06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经有关部
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
复印件:(3)被委托人领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线下获取方式携带上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
厦14楼1405室。线上获取方式:将上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1070171436@qq.com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PDF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4楼14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4楼1405室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监督科0998-2655904。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烟草公司
地 址:喀什市世纪大道1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3760617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4楼1405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070171436@qq.com
符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摹明 850104020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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