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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 抽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天科咨询-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抽 测)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招标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 抽测)检测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 抽测)检测服务项目 A 包; (00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 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检测服务项目 B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 抽测)检测服务项目 A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 量认证 CMA 资质);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 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 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 的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进行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 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 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002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 抽测)检测服务项目 B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 量认证 CMA 资质);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 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 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 的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进行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 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 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获取文件,需发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 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将以上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05777962@qq.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 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 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石楠路西南角全季 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石楠路西南角全季 3 楼会议室
七、其他
郑州市天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生态 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检测服务项目进 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 商。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天科咨询-2023-001;
2.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 户抽测)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A 包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抽 测)检测服务项目 A 包 300000.00 300000.00
2 B 包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移动源尾气及油品(重型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抽 测)检测服务项目 B 包 190000.00 19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地点:巩义市境内;
5.2 采购内容:为加强重型柴油货车排放污染综合整治,有效降低我市氮氧化物污染排放,需要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柴油货车尾气进行检测。根据要求,我市由公安、生态 环境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需设置 1 个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执法点位;同时,需对 大型工矿企业、重点用车单位、重要物流园区、铁路货场等的重型柴油货车,开展入户监督 抽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全部内容;
5.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5.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6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7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5.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包段;
5.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 量认证 CMA 资质);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 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 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 的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进行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 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 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信息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时间:2023 年 0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02 月 0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天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祥盛街 3 号 SOHO 新干线 3 号楼 3 层 306 号);
3.本项目采用远程获取文件,需发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将以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05777962@qq.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 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审核通过后,招标 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02 月 10 日 09:30(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石楠路西南角全季 3 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02 月 10 日 09:30(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石楠路西南角全季 3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 127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郑州市天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祥盛街 3 号 SOHO 新干线 3 号楼 3 层 306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郑州市天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1 月 2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 127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管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市天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祥盛街 3 号 SOHO 新干线 3 号楼 3 层 306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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