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2020年药品厂家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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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2020年药品厂家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 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20日 所属项目: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医院院标 根据四川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91号),按照《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新药遴选管理办法(试行)》(〔2020〕116号),我院开展了新药遴选工作。现对如下品种药品的生产厂家进行遴选(重要提示:药品目录品种仅代表进入新药遴选讨论范围,不代表最终进院品种),并将于7月24日接收企业自愿递交的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药品目录:
二、药品厂家遴选的申报原则(以下原则须同时满足): 1、必须属于四川省“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平台挂网药品; 2、药品生产企业为此次药品申报的责任单位。申报资料递交限定于拟引入药品的生产企业或由生产企业唯一委托的经营企业(需具备生产企业申报授权委托函); 3、除临床治疗必需,原则上申报企业每个品种仅限申报1种包装规格。 三、申报企业需准确、规范填写所有申报资料,保证所有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如出现资料缺项,则不予上会;如发现虚报资料信息,则会被取消遴选资格。 四、药品申报资料: 1、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1); 2、药品申报承诺书(附件2); 3、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3); 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4); 5、申报企业委托申明书(附件5); 6、生产企业申报授权委托函(附件6,经营企业需要提交); 7、生产厂家配送委托书(附件7,原则上限我院已开户的药品配送经营企业); 8、申报药品说明书。 五、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按照附件要求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资料袋封面注明申报药品、申报企业名称,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六、资料报送时间:2020年7月24日(8:00-12:00、13:30-16:00),逾期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 七、资料接收地点:药剂科办公室袁老师 八、各申报企业不得直接与相关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九、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一律视为无效资料!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成都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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