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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2镇海庄俞公路至望海北路公路工程(镇浦路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202 镇海庄俞公路至望海北路公路工程(镇浦路一期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一)
 
 
 
 
 
 
 
 
 
 
 
 
 
 
招 标 人 :宁波市镇海区交通工程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 日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

二、招标文件修改:
 1、Ⅰ标段和Ⅱ标段原招标公告3.1内容: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现修改为: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Ⅰ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内容:
工程量清单预算:约31000万元;
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4、0.95、0.96)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
工程量清单预算以补遗书形式公布。
现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预算:248830339元;
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4、0.95、0.96)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
本次招标的第1、2标段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应在开启投标文件后分别抽取,且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3、Ⅱ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内容:
工程量清单预算:约37000万元;
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4、0.95、0.96)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
现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4、0.95、0.96)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
本次招标的第1、2标段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应在开启投标文件后分别抽取,且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4、Ⅰ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内容:
承诺提供不少于29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现修改为:
承诺提供不少于24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5、Ⅰ标段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表一:资信分评审表中业绩得分内容:
(1)业绩(3分)
类似项目业绩:满足资格条件的得1.8分,自2019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合同价不少于(人民币24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新(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路基、沥青路面、桥梁)的,加1.2分。
现修改为:
(1)业绩(3 分)
类似项目业绩:满足资格条件的得1.8分,自2019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合同价不少于(人民币19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新(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路基、沥青路面、桥梁)的,加1.2分。
6、Ⅱ标段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表一:资信分评审表中业绩得分内容:
(1)业绩(3 分)
类似项目业绩:满足资格条件的得1.8分,自2019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合同价不少于(人民币29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新(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路基、沥青路面、桥梁)的,加1.2分。
现修改为:
(1)业绩(3 分)
类似项目业绩:满足资格条件的得1.8分,自2019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合同价不少于(人民币26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新(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路基、沥青路面、桥梁)的,加1.2分。
7、Ⅰ标段、Ⅱ标段原招标文件定标办法第3条定标程序中3.2条内容:
3.2 在进入第二轮的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报价为次低价的确定为中标人,投标报价次低价相同时,则以第一轮首次票决得票数高的排名在前,若第一轮首次票数也相同,则再次进行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
现修改为:
3.2 在进入第二轮的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报价为次低价的确定为中标人(如该投标人已在上一标段确定为中标人,则确定进入第二轮报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标段的中标人),投标报价次低价相同时,则以第一轮首次票决得票数高的排名在前,若第一轮首次票数也相同,则再次进行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
8、Ⅰ标段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9项11.5(3)内容:
逾期交工违约金:300000元∕天。
现修改为:
逾期交工违约金:240000元∕天。
9、Ⅰ标段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5.4.4内容:
(3)取费标准:按浙交[2019]116 号文件规定计取,计取冬季施工增加费(准二区)、雨季施工增加费(按Ⅱ区6个月)、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工地转移费(一级公路按省会城市至工地里程计算即 150km)、基本费用(综合里程按5km计取)、职工探亲、职工取暖(按准二区)、财务费用。养老保险费率按14%、失业保险按 0.5%、医疗保险按8%、工伤保险按1.3%、住房公积金按8.5%。利润率按7.42%,税金按 9%。
(4)材料:材料价格取定及先后顺序:浙江省交通质监局发布的《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价格信息专辑》2023年第 12期镇海区除税信息价(镇海区无的参考宁波市区)、宁波交通质监站发布的《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23年第12期镇海区除税信息价(镇海区无的参考宁波市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3年12月份(镇海区无的参考宁波市区);苗木价格按《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苗木专刊 2023年12月(第四季度)除税信息价;其他价格参照同期除税市场价;
现修改为:
(3)取费标准:冬季施工增加费按准二区,雨季施工增加费按II区6个月,计取施工辅助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工地转移费按160km计取,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按501-1000次计取;不计取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规费按规定计取(养老保险费率按14%、失业保险按0.5%、医疗保险按8%、工伤保险按1.3%、住房公积金按8.5%),企业管理费按编制办法规定计取基本费用、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及财务费用;不计取主副食运费补贴、辅助生产费,费率标准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转发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的通知》(浙交〔2019〕116号)取费。利润按7.42%计取,税金按9%计取。
(4)材料单价:材料价格取定顺序按浙江省交通质监局发布的《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价格信息专辑》(2024年1月份价格);《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 2024年1月刊);《浙江造价信息》2024年第1期常用材料价格信息价。上述信息价均先以镇海区价格,再以宁波市价格优先,以上均无的经市场询价计入,上述材料价格均为除税价。
10、Ⅱ标段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5.4.4内容:
(3)取费标准:按浙交[2019]116 号文件规定计取,计取冬季施工增加费(准二区)、雨季施工增加费(按Ⅱ区6个月)、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工地转移费(一级公路按省会城市至工地里程计算即 150km)、基本费用(综合里程按5km计取)、职工探亲、职工取暖(按准二区)、财务费用。养老保险费率按14%、失业保险按 0.5%、医疗保险按8%、工伤保险按1.3%、住房公积金按8.5%。利润率按7.42%,税金按9%。
(4)材料:材料价格取定及先后顺序:浙江省交通质监局发布的《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价格信息专辑》2023年第12期镇海区除税信息价(镇海区无的参考宁波市区)、宁波交通质监站发布的《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23年第12期镇海区除税信息价(镇海区无的参考宁波市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3年12月份(镇海区无的参考宁波市区);苗木价格按《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苗木专刊 2023年12月(第四季度)除税信息价;其他价格参照同期除税市场价;
现修改为:
(3)取费标准:冬季施工增加费按准二区,雨季施工增加费按II区6个月,计取施工辅助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工地转移费按160km计取,不计取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规费按规定计取(养老保险费率按14%、失业保险按0.5%、医疗保险按8%、工伤保险按1.3%、住房公积金按8.5%),企业管理费按编制办法规定计取基本费用、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及财务费用;不计取主副食运费补贴、辅助生产费,费率标准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转发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的通知》(浙交〔2019〕116号)取费。利润按7.42%计取,税金按9%计取。
(4)材料单价:材料价格取定顺序按浙江省交通质监局发布的《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价格信息专辑》(2024年1月份价格);《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 2024年1月刊);《浙江造价信息》2024年第1期常用材料价格信息价。上述信息价均先以镇海区价格,再以宁波市价格优先,以上均无的经市场询价计入,上述材料价格均为除税价。
11、Ⅰ标段、Ⅱ标段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1.2内容:
1、材料费调整范围:(1)单种规格材料(塘(宕)渣、碎石、中粗砂、沥青砼、商品混凝土、管材、水泥稳定碎石、钢筋、水泥、黄沙、砌体材料、钢结构及相应构件)在前 80%合同工期内各期信息价格平均值与基期价格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5%以上,其超过部分的正负差价予以调整,未超过 5%的则不进行调差。
(3)沥青混凝土(不分解)的价格补差:
(4)材料数量确定:材料数量按工程量清单预算价采用的相关定额消耗量确定。
(5)基期价格:
(6)调整的材料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现修改为:
1、材料费调整范围:(1)单种规格材料(塘(宕)渣、碎石、中粗砂、沥青砼、商品混凝土、管材、水泥稳定碎石、钢筋、水泥、黄砂、砌体材料、构成永久工程的单种规格材料)在前80%合同工期内各期信息价格平均值与基期价格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上,其超过部分的正负差价予以调整,未超过 5%的则不进行调差。
(3)混凝土的价格补差:砂浆、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按商品进行补差。
(4)其他材料的价格补差:水泥稳定碎石按商品材料进行补差。泡沫混凝土及其中的水泥不补差。
(5)基期价格:按上述材料信息价取定顺序进行调差,未发布信息价的材料不予调整。
(6)调整的材料只计取材料信息价价差及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12、删除Ⅰ标段、Ⅱ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办法中“若同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综合评分均为第一名时,取其评标价高的标段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中不再推荐。”
13、删除Ⅰ标段、Ⅱ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九条:“(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4、Ⅰ标段、Ⅱ标段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8日09时45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8日09时45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8日09时45分。
15、Ⅰ标段和Ⅱ标段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及图纸已重新上传。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凡本澄清、修改(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修改(一)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一)。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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