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四都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桂东县四都棚户区改造项目镇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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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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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桂东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桂东县四都棚户区改造项目镇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三)预算金额: 600万元
(四)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提质改造约500米,铺设污水管道约900米,新增健身场所一个、篮球场一座、新建停车场车位50个,建设人行道、新增路灯20盏,完善相关绿化配套等设施。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公示时间: 2024年 4 月 9 日至 4月 11 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8175583788(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桂东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桂东县四都棚户区改造项目镇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三)预算金额: 600万元
(四)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提质改造约500米,铺设污水管道约900米,新增健身场所一个、篮球场一座、新建停车场车位50个,建设人行道、新增路灯20盏,完善相关绿化配套等设施。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公示时间: 2024年 4 月 9 日至 4月 11 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8175583788(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