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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水闸泵站维修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珠区水闸泵站维修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珠区水闸泵站维修工程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穗海发改投批
<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出资。
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珠区水闸泵站维修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2.2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
2.3工程范围:本工程为海珠区水闸泵站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其中本标段包括水闸25
座,泵站12座。建设内容:对水闸及泵站的水工结构大中型维修及加固,工程监测设备
安装,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更换及维修,水闸泵站维修及改造,对水闸泵站进行自动化改
造,包含水闸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接入,视频、水雨情监控系统接入,数据资源平台,数
据采集与交互平台等。建设规模:本次维修改造的水闸及泵站中主要建筑物的级别最高为
1级,设计防洪(潮)标准最高为200年一遇。本项目涉及堤防等级1级,城市防洪人口
大于或等于150万。
2.4投资总额: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8704.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280.30万元;工
程建设其他费用为991.16万元,预备费用为433.18万元。
2.5 标段划分:海珠区水闸泵站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设两个标段,本次为第一
个标段招标。
2.6招标内容:囗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口工程测量、口工程物探
(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囗编制施工图预算、囗现
场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口工程变更、 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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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服务工期:
2.7.1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及编制完成概
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专家出具评审意见后5天内提供终稿初步设计成果、概算(含工程量
计算书等),初步设计批复后20 天内提供施工图集,经施工图审查后,10 天内提供满足
施工招标要求的施工图集及施工图预算。
2.7.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
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8最高投标限价:
2.8.1工程勘察设计(含设计费、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1.334289 万元。其中:工
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7.454281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880008 万元。
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均是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
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标准下浮20%计算得出的,投标人须在最
高投标限价基础上进行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
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
费最终结算以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
本项目设计最高投标限价是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标准再下浮20%计算得出的,投标人须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进行报
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以财
政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下浮率不变(按投标时所报下浮
率),且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2.8.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
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
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3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
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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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 3137220.html)
确定。
2.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
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
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
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办理。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
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注: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文件中
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
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
内。
3.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
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含分公司)缴
纳的近1个月(2024年2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
质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
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
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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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
进行评审)。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3.9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
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
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
告中明确说明。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
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月日 时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
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投标人也
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新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
引。
6.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
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发布。
8. 其他事项
8.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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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本项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在投标报价中
单列,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8.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
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投标人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9887191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
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
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6前期服务机构名称: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可研报告编制单位)。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
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
无效。
8.7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
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
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9.1.1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水利设施养护所
9.1.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
9.1.3授权代表: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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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电话(手机)号码:020-89887191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名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2.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273号13H房
9.2.3授权代表:祝工
9.2.4电话(手机)号码:020-87543323
9.2.5传真号码:020-87543323
9.2.6电子邮箱:/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9.3.5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4.2监督电话:020-89885682
9.4.3 邮政编码、地址:510220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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