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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蓬江区“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4-2025年蓬江区‘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阳光家园计划——江门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残联〔2015〕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提升,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现蓬江区残联拟通过自主采购方式选择1家符合资格的机构开展居家托养项目服务。
  二、服务时间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三、服务对象
  具有蓬江区户籍,符合《阳光家园计划——江门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居家托养服务条件的对象。
  四、服务内容
  服务机构根据自身的专业服务水平,上门为符合条件的具有蓬江区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以重度肢体残疾人为主)的服务对象提供居家生活照料和护理、康复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社工服务(心理服务)、志愿者服务、档案管理等服务。
  (一)居家生活照料:由家政人员上门提供家居清洁、代购、代煮、代办、洗衣被、理发等生活照料服务。
  (二)居家护理:由专业护理人员提供上门护理服务,如褥疮护理、中药熏洗、各类换药、冷热湿敷等。
  (三)康复训练:由专业治疗师提供上门康复训练服务,如指导左右翻身、起床、转移、站立、步行、穿衣训练、洗澡训练等。
  (四)社会适应能力辅导:由社工上门提供基本劳动能力、职业从事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社会技能培训和辅导。
  (五)社工服务:由社工上门提供政策宣传、资源链接与转介、组织个案讨论、心理咨询辅导、家庭调适等服务。
  (六)志愿者服务: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由社工机构链接志愿者资源,组织志愿者上门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的无偿服务。
  (七)档案管理:对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文件进行归档整理,做好服务对象隐私的保密工作,每月向采购方提交服务情况汇总及实际服务支出表等。
  五、合同履行地点
  蓬江区辖区内
  六、服务提供方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托养服务机构及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机构,均可为服务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二)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为本项目配备固定的服务团队;
  (三)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具备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功能;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八)投标人须具备处理相关业务的丰富经验;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总费用不超过92400元(22人*12月*350元),按实际服务情况支付相应资助费用,且服务资助标准为350元/人/月,超出部分应由服务机构或服务对象自行承担。如有超出上述服务资助标准的部分收费,需提前告知并经得服务对象的同意,否则超出服务资助标准部分的费用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服务机构对认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先向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交审核,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确认后才能作为计算资助费用的人数。
  八、投标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下午17:3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与我会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材料。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0-2046868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5号101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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