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工务段关于采购四季轮胎的项目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2日
项目名称:采购四季轮胎
项目编号:OB002024051207344611
采购编号:2024-05-03
齐齐哈尔工务段对下列货物及服务通过国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竞价,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工务段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238号
售包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7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竞价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3时00分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是否含税:不含税
备注:
无
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1.市场主体身份。(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2.行政许可及认证。(1)强制性认证。需提供标的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证书(CCC)原件或复印件。3.质量保证能力。(1)质量检测报告。标的产品需提供近 三 年内( 2021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2)其他质量要求:供货轮胎生产年度必须是2024年度。二、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在近三年内( 2021 年 4月至 2024 年 4 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8.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 2021 年 4月至 2024 年 4 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11.其他情形:(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2)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3)在近一年内( 2021 年 4月至 2024 年 4 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4)近三年内( 2021 年 4月至 2024 年 4 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5)如( 2021 年 4月至 2024 年 4 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6)投标物资(设备)使用美光公司产品。(7)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评审要求:1-10、11(1)逐条响应,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的应加盖企业公章,11(2)(3)(4)(5)(6)条须逐条响应。三、技术条件为保障轮胎质量,确保行车安全,本次采购要求如下:1.限定品牌:本次采购,供应商所供轮胎限定品牌为:朝阳、韩泰、三角、建大、玲珑等五个品牌。即每种规格中,所供轮胎品牌为上述五个品牌其一即可。2.限定生产年份:所供轮胎必须是2024年生产的当年轮胎。3.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1)标志: 清晰、完好 。(2)包装: 完整、不出现雨淋等腐蚀现象 。 (3)运输和储存: 使用汽运送到齐齐哈尔工务段管内,并负责卸货到位 。4.维保条款。赔付标准依据:(1)验收入库时发生不合格产品: 退换货处理 。(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 退货、终止合作 。(3)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按相关要求进行赔偿。(4)影响列车: 按相关要求进行赔偿。(5)导致行车事故: 按相关要求进行赔偿。(6)其它: 按相关要求进行赔偿。5.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1)质保期 3 年。四、其他条件(一)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合同签订主体: 齐齐哈尔工务段 。结算单位: 齐齐哈尔工务段 。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须提供税率为不低于 13 %的R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投标人(报价人)投标(报价)时须提供对应税率发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供货。供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其他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四)结清款相关条款。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5%的结清款。
包件内容:
1、本次项目共1包
第001包:轮胎
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
开启时间:20240521 13:05:00 结束时间:20240521 13:11:00
包件具体内容需购包后查看。
2、交付时间:见采购文件要求。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见采购文件要求)。
4、签到提醒:每个包件的签到时间段为项目开始到该包件开启前。
齐齐哈尔工务段
2024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