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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国家储备林续建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蒙自市国家储备林续建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蒙自市国家储备林续建项目(EPC)94b15eae-419a-4005-88e8-6f9434b4e480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30.0% 贷款 70.0% 外资 % 94b15eae-419a-4005-88e8-6f9434b4e480
建设规模: 建设人工造林、经济林、苗圃相结合的多功能森林40800亩,其中人工造林35000亩,经济林5200亩 (苹果1200亩,桃子4000亩),苗圃基地600亩,并配套建设管理用房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94b15eae-419a-4005-88e8-6f9434b4e48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14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0873-372621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蒙自润森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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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鑫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2500202300020001001
标段名称: 蒙自市国家储备林续建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21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03 09:00
开标地点: 蒙自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5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设人工造林、经济林、苗圃相结合的多功能森林40800亩,其中人工造林35000亩,经济林5200亩 (苹果1200亩,桃子4000亩),苗圃基地600亩,并配套建设管理用房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位于蒙自市草坝镇、鸣鹫镇、期路白苗族乡、文澜街道、西北勒乡、新安所街道。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部分: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农林行业(森林资源环境和营林造林工程)专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
③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林业工程)专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农林行业(林业工程)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⑤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部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林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2)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4)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
其他: 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部分: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农林行业(森林资源环境和营林造林工程)专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
③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林业工程)专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农林行业(林业工程)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⑤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部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林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2)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4)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拟派】
3.4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
(1)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2)设计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能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8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
(2)拟派的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及项目组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
(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4)廉洁自律的承诺。
(5)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0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4-03-13 09:32:40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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