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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第一人民院关于能源托管服务的更正公告(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2-SZWK-G2024-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院能源托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3-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评分标准删除以下内容:
1、软件性能测试:“(3)上述平台须实现互联互通,软件由同一生产厂家生产得3分。非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投标文件提供各软件互联互通的对接方案得1分。未提供材料不得分”。
2、企业荣誉: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类似服务项目中获得过的奖项或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②提供境内外行业协会、商会、企业、民间机构颁发的奖项或证书的不得分。
(二)评分标准中人员配置比较现更正为:
人员配置比较(2分)
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职称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②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职称是指如暖通、机电、信息化等专业。
(三)评分标准中节能收益分享现更正为:
节能收益分享(5分)
超出综合节能率18%以上的节能收益,投标人承诺按照一定比例与院方进行分享,承诺分享比例不低于10%得2分,分享比例每增加2%加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不承诺不得分)
(四)评分标准中施工组织方案现更正为:
施工组织方案等内容(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方案、设备供应保障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先进,设备供应保障和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安全施工措施细致科学有效的得10分;
施工组织方案基本合理,设备供应保障和质量保障措施较为有效,安全施工措施基本合理的得7分;
施工组织方案欠合理,设备供应保障和质量保障措施有缺陷,安全施工措施欠缺得4分;
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五)第四章关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描述现更正为: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经验丰富的技术负责人协助采购人进行运行管理,技术负责人除了具有能源系统管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空调系统运维等相关经验外,还具备相关职称。
(六)增加投标分项报价表的附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格式4。
(七)其他事项
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28日13点30分。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28日13点30分
因本项目招标文件有部分内容已经更新。投标单位请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务必核查自身投标文件是否是根据更新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最新的电子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
2024-04-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西路68号
联系人:司先生
联系电话:0512-56919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陈璐佳、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512-6916561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张家港市第一人民院能源托管服务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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