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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2023年清扫车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高速公路2023年清扫车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2023年清扫车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2023年清扫车集中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购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需求单位为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分公司和全资、控股公司,现对采购需求单位2023年清扫车实施集中采购并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2023年清扫车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GSZ-2023-251-1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2023年清扫车集中采购,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执行,中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结果与采购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为320万元。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包,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所示:

合同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技术参数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


清扫车2

2辆

1 整车长:≤8650*2550*3270mm(不含前连装置尺寸)
2 最大总质量≥18000kg
3 整备质量≥13000kg
4 驱动形式:4*2
5 燃料:柴油
6 排放标准:整车不低于国六排放
7 底盘采用重汽或同等级别知名品牌
8 底盘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220kw
9 整车采用单发技术,上装所需动力均来自底盘发动机
10 水箱总容积≥4m³,水箱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11 垃圾箱容积≥9m³,垃圾箱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12 最大清扫宽度≥3.5m
13 后置吸扫,具备高速清扫功能,作业速度≥60km/h
14 后吸口工作宽度≥2000mm
15 后置吸扫垃圾吸管直径≥210mm
16 整车采用“中置两扫盘+左右吹扫装置+后置垃圾收集装置”的整体布置方式
17 整车两侧应各具备单盘刷清扫装置,盘刷直径大于等于1m,盘刷应能单边作业。该装置应采用油缸调节地面接触压力,同时应具有避障功能,减少机具的损坏
18 应具有左右吹扫装置,其吹风导流口可调节角度及开口大小。风机转速在发动机转速恒定时候应可以实现无极调整
19 风机应采用马达直接驱动;不接受链条或皮带驱动
20 后置垃圾收集装置,内置长滚刷,保证清扫车在高速清扫时的清扫质量
21 后置垃圾收集装置内滚刷应具有车速随动功能,还应具备接地压力自动调节
22 应配备垃圾箱自清洁功能
23 驾驶室内应具有控制箱、智能控制器
24 整车应具备应急操作系统
25 车身应具有反光条,车身后应具有转向箭头灯,整车至少具有3个以上警示灯
26 整车应具备拓展功能,可以选装前置滚刷、前置雪铲等,前输出功率大于等于60kw

160万元

320万元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全部车辆进行投标报价,不得仅对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部分车辆进行投标报价,也不能出现多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设有含税单价或含税总价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或总价超出对应最高限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采购数量暂按上述数量,采购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车辆数量和款项,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和款项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上述车辆应均为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
4.2 交货期限:与采购需求单位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车辆交付并协助完成采购需求单位车辆的上牌手续。
4.3 交货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高速服务区、收费所站、养护站、机维站及采购需求单位办公场所。
4.4 质量要求:合格。
4.5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裸车价格(裸车价格不包含车辆保险税)、税费、安装调试费、服务培训费、技术参数中要求增配或随车配附的配件费、运保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6 本项目中标人协助完成采购需求单位车辆上牌手续的车辆上牌服务费由对应采购需求单位承担。
4.7 本项目招标结果执行期限自招标结果确定之日起至 2024年3月 31日止,具体执行起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通知为准。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可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3-251-1),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人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al@163.com),招标人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 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 351008270018010038357
开户行: 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人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18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人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林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fzgsglzbdl_al@163.com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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