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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技术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技术保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ZC2024-G3-00229-YNGR-0010 
  1.2项目名称: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技术保障项目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其中1标段670000.00元,2标段1080000.00元,3标段750000.00元,4标段1190000.00元,5标段560000.00元,6标段450000.00元。 
  1.5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其中1标段670000.00元,2标段1080000.00元,3标段750000.00元,4标段1190000.00元,5标段560000.00元,6标段450000.00元。 
  1.6采购需求: 
标段 
项目(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服务内容及要求 

普洱市等“4+1”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保障 

项 
1.开展“无废城市”省内外先进经验学习考察活动2-5次(省内1-3次,省外1-2次); 
2.提交普洱市、玉溪市、楚雄州和丽江市 4 个地级市和大理市 1 个县级市等5个城市“无废城市”建设现场技术帮扶及各城市2024年度总结报告技术审查等佐证材料; 
3.提交《云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指导意见》《2024年云南省“无废城市”建设总结报告》。 

昆明市等“2+2”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化类专项资金项目审核技术保障 

项 
1.提交昆明市、西双版纳州等 2 个地级市和蒙自市、河口县等 2 个县级市等“2+2”城市“无废城市”建设现场调研及技术帮扶、“无废城市”建设专题培训以及固化类项目申报专题培训、项目技术帮扶(不少于40个)等佐证材料; 
2.形成并提交《昆明市等“2+2”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保障总结报告》; 
3.形成并提交《云南省固化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审核技术要点》; 
4.形成并提交《固化类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审核总结报告》。 

云南省尾矿库污染防治技术保障 

项 
1.完成100座尾矿库污染治理情况现场调研,形成云南省尾矿库污染治理情况2024年度调研报告,并结合调研情况初步建立“云南省尾矿库规范化环境管理指标体系”; 
2.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尾矿库环境监测技术规定、工作手册; 
3.完成2024年度尾矿库环境动态监管平台基础数据表的数据动态采集更新,为云南省尾矿库环境动态监管平台的功能维护及优化更新提供数据支撑; 
4.组织开展至少1次尾矿库污染防治技术培训。 

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点常长管控技术保障相关工作 

项 
1.动态绘制云南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监管“一张图”; 
2.形成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点清单; 
3.制定《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点管控方案》; 
4.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点环境风险调查技术导则/指南。 

云南省级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审核 

项 
1.完成2024年度云南省级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培训和指导填报工作; 
2.2024年度省级审核抽查比例≥5%,且调查对象覆盖15个行业大类、122个行业小类,审核填报数据通过国家级审核; 
3.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统计数据最终核查和报送工作。 

云南省涉锰污染源排查整治技术保障 

项 
1.有序推动云南省涉锰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技术培训会,形成技术指南和问题清单; 
2.开展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情况“回头看”,形成成效评估报告和推荐技术库。 

  注:本项目共设六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投多个标段,但必须对所投标段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7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项目具体实施进度以采购需求及合同协商确定的阶段性成果交付时间为准。 
  1.8服务地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地点,其中成果交付地点为昆明市,项目实施地点为各标段所涉及的各州(市)。 
  1.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事业单位不查询); 
  2.1.2.2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电子公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电子公章); 
  2.1.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电子公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说明(加盖电子公章);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1.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1.6.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及合同份额,并提交各方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00至2024年03月08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3方式:(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gr.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或https://cap.yunnanca.net/login(客服热线:4006727666);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若供应商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直接绑定,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在注册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95763咨询。(2)供应商申领到企业数字证书(CA)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标的唯一途径。(3)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4售价: /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4.3开标地点: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电子开评标厅03(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3层3310号),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6.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1标段10000.00元,2标段20000.00元,3标段10000.00元,4标段20000.00元,5标段10000.00元,6标段8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6.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27号(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广场南塔32楼3201号、33楼331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腾芳、肖枝莲、王国玺、吴翊、祝欣、陈沿锦、汪怡含、邓楚卿、王彦飞、刘晓云、张振荣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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