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融媒体宣传合作项目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项目名称: 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融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融媒体宣传合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年度宣传工作安排需要,拟委托专业团队,聚焦宁波片区“一枢纽、三中心、一示范区”的战略功能,结合制度创新案例复制推广、标志性成果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宁波片区挂牌周年活动等重要事件和节点,制作完成优质图文及短视频内容,推送至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及浙江自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在区主要媒体平台开设专题,持续宣传宁波片区,支持配合主流媒体、专业媒体对宁波片区的宣传;宁波片区宣传视频的策划制作及更新维护;全面提供宁波片区内重要活动、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等方面的图文、视频资料用于宁波片区自贸展厅以及其他宁波片区形象展示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是区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组织实施全区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的工作职责,统一负责全区报纸、广播电视、“两微两站一端”新媒体等平台的宣传策划、采集、编辑、发布等工作,是区域唯一拥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主流媒体,同时还承接了北仑发布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
该单位依托大数据技术,具有强大的媒资共享优势,可以为宁波片区提供智能媒资管理、媒体稿件视频化等服务。该单位通过优化媒体的生产流程,架构了“报网端微屏”一体化协同生产平台,使报纸、广播、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生产系统全面打通、融合,同时拥有专业的通联团队,可对接国家、省市级报纸电视新媒体平台,能够充分结合宁波片区宣传需求,及时关注片区相关新闻动态,展示宁波片区建设创新成果,并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对展现宁波片区建设发展成果具有不可替代的宣传作用。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推荐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承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恒山路59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7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 系 人: 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3756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申请表.pdf
698.9 KB
专家论证意见.pdf
1.4 M
采购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项目名称: 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融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融媒体宣传合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年度宣传工作安排需要,拟委托专业团队,聚焦宁波片区“一枢纽、三中心、一示范区”的战略功能,结合制度创新案例复制推广、标志性成果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宁波片区挂牌周年活动等重要事件和节点,制作完成优质图文及短视频内容,推送至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及浙江自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在区主要媒体平台开设专题,持续宣传宁波片区,支持配合主流媒体、专业媒体对宁波片区的宣传;宁波片区宣传视频的策划制作及更新维护;全面提供宁波片区内重要活动、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等方面的图文、视频资料用于宁波片区自贸展厅以及其他宁波片区形象展示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是区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组织实施全区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的工作职责,统一负责全区报纸、广播电视、“两微两站一端”新媒体等平台的宣传策划、采集、编辑、发布等工作,是区域唯一拥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主流媒体,同时还承接了北仑发布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
该单位依托大数据技术,具有强大的媒资共享优势,可以为宁波片区提供智能媒资管理、媒体稿件视频化等服务。该单位通过优化媒体的生产流程,架构了“报网端微屏”一体化协同生产平台,使报纸、广播、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生产系统全面打通、融合,同时拥有专业的通联团队,可对接国家、省市级报纸电视新媒体平台,能够充分结合宁波片区宣传需求,及时关注片区相关新闻动态,展示宁波片区建设创新成果,并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对展现宁波片区建设发展成果具有不可替代的宣传作用。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推荐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承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恒山路59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7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 系 人: 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3756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申请表.pdf
698.9 KB
专家论证意见.pdf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