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LZLBC-W1001)(第1、2、3、4包)

: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LZLBC-W1001)(第1、2、3、4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ZLBC-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预算
(万元)
备注
1
肉禽蛋类
畜肉、禽肉、水产类(含冷冻品)、禽蛋等
2600
详见招标文件
2
果蔬类
蔬菜、水果等
1300
3
牛奶饮料类
牛奶、饮料预包装食品、豆制品等
800
4
干鲜调料类
干鲜调料、预包装食品等
750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交货时间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指定时间,将采购人所采购副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标书),具体按采购人规定的供货计划执行;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结算为准。
3.本项目第 1、2、3、4 包各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1 家预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可对以上任意 2 个标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1个标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截止2024年6月25日)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非国境外成员。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冷藏(冻)库分拣场所等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采购网(www.plap.mil.cn)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单位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任何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其他效力等同的资质,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相应的副食品种类,拟投第1包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冷藏、冷冻等产品。2.供应商必须通过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十)第3包牛奶饮料类中牛奶类产品须从伊利、蒙牛、君乐宝这三种牛奶品牌进行招标采购。
(十一)2022年、2023年连续2次为我部供应副食品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副食品采购招标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4日(8:30-11:50,14:30-16:50,非工作日正常受理)。
(二)地点:石家庄市(详细地址请联系招标人)。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提供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6.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本行业食品相关行业资质;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06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2023年06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
11.从业人员健康证(A类或食品类)、经营(存储)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拟用于本项目配送的车辆(车辆行驶证等,体现所有权或租赁关系)和人员(劳务合同等,体现劳务关系)相关证明材料,食品检验检疫设备、专业人员或与第三方检验检疫公司签订的长期合作合同复印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单位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任何采购活动的处罚。以上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和提供承诺函;
13.供应商非外独资、无外资参股(含港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非国境外成员(提供承诺函);
14.供应商必须通过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和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15.最近3年同类产品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合同、供应协议、银行流水或回单等的复印件)不少于1份不多于10份,且与后续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业绩保持一致。
(五)现场考察:①库存能力;②配送能力;③卫生情况;④查看报名材料原件;⑤所报名种类与店面经营(库房存储)是否一致的情况。
(六)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与地点: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由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为报名成功,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待报名截止后,采购单位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现地考察,对通过现地考察的单位发放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现场发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26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密封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冀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311-87984125,0311—87984317(监督电话)
手    机:18033829317,1803218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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