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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房股份2023-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文件-服务类-综合评估法-20230515 版(网招)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
公开·公平·公正
项目名称:合房股份2023-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2023BTFWZ02241
招 标 人: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招标时间:二〇二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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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之前附表.........................................................................................................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5
1.总 则........................................................................................................................... 15 2.招标文件........................................................................................................................... 18 3.投标文件........................................................................................................................... 19 4.投标................................................................................................................................... 22 5.开标................................................................................................................................... 23 6.评标..................................................................................................................................... 24 7.合同授予............................................................................................................................. 24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 9.纪律和监督......................................................................................................................... 27 10.其他内容........................................................................................................................... 27 第四章 招标需求....................................................................................................................... 32 第五章 评标办法(固定价格)............................................................................................... 46
第六章 合同..............................................................................................................................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 一.开标一览表..................................................................................................................... 62 二.投标函............................................................................................................................. 6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5 四.承诺函............................................................................................................................... 67 五.投标保证金..................................................................................................................... 68 六.投标人初审资料(最低要求)..................................................................................... 72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73 八.服务方案........................................................................................................................... 74 九. 投标业绩......................................................................................................................... 75 十.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76 十一.有关证明文件............................................................................................................. 77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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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合房股份 2023-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3BTFWZ02241
2.项目名称:合房股份2023-2026年保洁服务采购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项目单位: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招不多于三家劳务单位为招标人提供2023-2026年保洁服务,详 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200万元/年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 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8日00:00至2023年10月19日24: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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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 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前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账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 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 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一楼多功能室(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4日10:00
六、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46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hy.ahggzyjy.com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 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 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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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 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3.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 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六、联系方法”。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合肥市产 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76700188014270476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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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公共资源交易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460 号合房租赁办公区 电话:0551-62988096
2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400 998 0000
3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话:0551-12345
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分为 个标段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前,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并经双方 协商一致可续续签,最多续签两次,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7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8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最高投标限价无,本项目无需报价。
10付款方式详见招标需求。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 定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12踏勘现场自行踏勘□招标人统一组织
13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无
1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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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投标人信誉1.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承 诺与实际不符:若在评标期间,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16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 (3)具体要求 ①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存款账户转出,投标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 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②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③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 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 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④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 索即付保证保险。 (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不适用适用 (5)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的,须提供 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无效。 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 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 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 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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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 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17其他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1.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2.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18投标保证金特 别提醒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所 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 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
19投标保证金弄 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 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 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 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 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0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1.提交时间:2023 年 10 月 14 日 17:30 前 2.提交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3.其他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2.2 项
21招标文件的异 议1.提交时间: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交时间 2.提交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 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 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
23是否允许提交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24非加密投标文☑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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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提交□允许,具体要求如下: 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如提交,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提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 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 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 U 盘
25非加密投标文 件密封和标记 要求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6提交非加密投 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27是 否 退 还 投 标 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
28开标时间及地 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以本项目开标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备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29开标程序1.解密时间: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或定价)及其他内容。
30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
31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多于 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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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期限及 其他要求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3.其他要求: 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开投标 人名称、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33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是否
34中标结果公示 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35中标通知书和 中标结果通知 发出的形式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 □纸质 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 □纸质 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 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 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36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具体如下: 1.履约保证金金额:定额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家;2.履约保证金接受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 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 3.退还: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合同履约完 成且双方无争议扣除相应款项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至中标人的账户。其他形式的,在履约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 的,无需退还。 4.其他要求 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 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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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 索即付保证保险。 5.本招标项目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 ☑不减免 □减免,适用减免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6.其他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合 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 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7.7 项
37业绩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扫描 件): 已完成的项目业绩: (1)业绩合同;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正在履约的项目业绩: (1)业绩合同;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 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2.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 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 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 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 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 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 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总建筑面积、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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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 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8电子招标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 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见第三章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 操作规程(试行)》。
39获取与查看通 知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交 易系统发出发布;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看并下 载。
40评标过程中的 澄清、说明 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 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 上询标)或未在 15 分钟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 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 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
41投标人对所提 供材料应承担 的责任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 依法处理。 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材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 或举报人对前述材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在规定 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拒绝配合调查,且未在规定期 限内举证、提供证明材料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 理。
42中标人未履行 相关义务的责 任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中 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中标人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 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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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 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3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 在后者为准; 3.构成合同文件组成的内容,如合同的约定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和招标需求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需 求的约定为准;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需求、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 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照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44异议提出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45招标代理服务 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 2.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人为 3 家,向各中标人分别收取定额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 元/家;若中标人 为 2 家,向各中标人分别收取定额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 元/家;若中标人为 1 家,向中标人收取定额招标代理服务费:18000 元。
46投标所需资料1.对于编制投标文件时所需的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后通过相应 端口上传。投标文件总容量不超过 200M,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上传的 投标文件大小,并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防止缺项漏项。 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的相应投标资料 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 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 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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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 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 4.以上资料具体以第五章“评标办法”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5.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但 在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47重要提示1.如有最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要 求内容执行 。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 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或终止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各方免责。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 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后不得 进行更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负 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 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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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总 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1.1.1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共资源交易监 督管理部门”。
1.1.2 项目业主:见招标公告“项目单位”。
1.1.3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
1.2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资格。
(1)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2)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的。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认证证书等)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 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 不予认可。
1.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 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 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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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踏勘现场
1.4.1 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 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 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 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 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 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4.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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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 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 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6 纪律与保密
1.6.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6.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 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6.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1.6.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 委员会、招标人和产权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6.5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文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若投 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使用另一种语言的,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 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计量单位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 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 章(或电子签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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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响应和偏差
1.10.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 和细微偏差。
1.10.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0.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五章“评 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0.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0.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的规定 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0.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 清。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4)第四章:招标需求;
(5)第五章:评标办法;
(6)第六章:合同;
(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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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招标人发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所有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获 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澄清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3 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或修改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电子交 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 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3.2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 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
3.3.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服 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 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 求。
3.3.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 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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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之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 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6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 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 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 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应提供成立日期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3.3.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需求。
3.4 投标有效期
3.4.1 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 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提交投 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 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 按本章第 3.4.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5.2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 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
3.5.3 投标人未按 3.5.1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4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存款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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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的,无需退还。
3.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 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 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2)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公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按照 给定的格式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 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或公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接受扫描件(包括电子证照等电子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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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 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非加密投标文件提交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 非加密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 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7.6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 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材 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部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照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接收。
4.1.2 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在封 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未按照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启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递交)
4.2.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4.2.2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之前附 表具体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提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投标人须之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由 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 响其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的加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 统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 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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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
4.2.5 投标人在本章第 5.2 款规定的解密开始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 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提交非加密投标文 件,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 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 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 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提交。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 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 解密工作;
(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 现场提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
(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唱标信息与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
(6)开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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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 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以及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 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 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 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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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 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 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 以重新招标。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 法公示中标结果。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六章“合同”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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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 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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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 照投标人须知第 2.3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 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其他内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经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 4000 元的按照 4000 元最低标准牧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
100 以下1.2%1.2%
100-5000.88%0.6%
500-10000.6%0.36%
1000-50000.4%0.2%
5000-100000.2%0.08%
10000-1000000.04%0.04%
100000 以上0.008%0.008%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 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 万元×1.2%=1.2 万元
(500-100)万元×0.6%=2.4 万元
(1000-500)万元×0.36%=1.8 万元
(5000-1000)万元×0.2%=8 万元
(6000-5000)万元×0.08%=0.8 万元
合计收费=1.2+2.4+1.8+8+0.8=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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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或免收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10.2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3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10.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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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
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 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委托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自主 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框架协议、比选、直接发包、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 商、询价、单一来源、资格审查等方式代理的交易项目,采用竞价方式交易的项目另行规 定。
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的电子交易,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 团电子交易系统(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交易活动。
第四条 本规程所指的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邀 请招标、框架协议、比选、直接发包、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资格 审查等方式,根据交易项目的特点和招标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本规程所指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供应商)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
第五条 电子交易系统是交易活动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交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交易活动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 布有关交易活动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交易活动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所需的信息。
第六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电子交易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 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
电子交易各方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 第七条
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 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 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交易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交易项目采 取电子交易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 交易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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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澄清、修改、更正或补疑等文件应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投标人(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 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供应商)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 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 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第十四条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 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 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交易。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 U 盘作为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措施,并且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文件 指定地点并成功递交,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 U 盘中非加密投标 文件继续进行。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 U 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 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拒绝导入。
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 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问询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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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招标人(采购人)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中标(成交)结果。
第二十条 招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交易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交易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交易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交易程序无法 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供应商)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 快恢复交易程序,向投标人(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已 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 部分投标人(供应商)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供应商)继续 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 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供应商)进行解密。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由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 期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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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整合市、区两级国有租赁资源成立,2020 年 5 月 18 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 50 亿元。企业主要承担合肥市本级租赁住房建 设、运营、管理任务。随着招标人住房租赁业务不断拓展及自管物业的试点,各集中式房 源保洁岗位需求不断增加,主要包含庐阳区 1 个,包河区 2 个,滨湖新区 2 个,蜀山区 3 个,瑶海区 4 个,新站区 1 个,肥西县 1 个,长丰县 1 个。因保洁岗位工作较基础、人员 流动性大,为有效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用人成本,招标人拟将各项目保洁服务进行外包。本项目拟选择不多于 3 家服务单位,负责招标人管辖范围租赁住房、商业房产、办公房产 等保洁服务工作,中标后任务分配由招标人按照区域分配,后期招标人将根据考核结果相 应调整。项目人员进场需根据招标人出具的《人员进场需求单》为准,详见附件五。
中标人数量与有效投标人数量关系详见下表:
有效投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不多于)
31
42
≥53

二、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一)人员配置及结算基准
1.人员配备情况
岗位综合单价 (元/月/人)备注
保洁主管5000
保洁班长3500
保洁员(小区)3300
内场保洁员4000案场
外场保洁员(含保绿)4000案场

2.结算基准
(1)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具体结算价格详见上表对应岗位综合单价。投标人中标后 根据上表中岗位的综合单价据实结算(按照实际到岗岗位及人数、实际到岗天数)。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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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按季度支付。
(2)结算方式:月度服务费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各岗位实际到岗人数据实结算,季度服 务费为对应月度服务费之和。中标人根据上季度实际提供服务的情况,向招标人提交《付 款申请书》并附上全部结算单据,经招标人审核后,根据合同规定予以核算上季度服务费。服务费金额经招标人确认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以 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上季度服务费。中标人所应提交结算单据包括:各项目《人员进 场需求单》及考勤记录、经招标人确认的《秩序维护员服务工作月度考核汇总表》、《考 核处罚单》(若有需提供)。因中标人提供的发票或结算单据有错误、不提供发票或结算 单据等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迟延付款、无法付款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岗位要求
1.保洁主管
①年龄 18—50 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②至少有 3 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③熟悉不同类型保洁项目管理特点;
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严格遵从行业规范和公寓现场管理制度;⑤熟悉法律法规、保洁岗位操作流程,具备独立处理及跟进管理日常事务的能力。
2.保洁班长
①年龄 18—55 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②熟悉保洁行业特性,具有 1 年以上保洁管理经验;
③熟悉不同类型保洁项目管理特点;
④熟练操作现场各类保洁设备,熟练掌握各类清洁药剂使用要求,熟练掌握各种清洁 技能;
④具备良好沟通技巧,一定的管理能力与协调能力,较大的抗压能力。
3.保洁员(小区)
①年龄 18—60 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严格遵从行业规范和公寓现场管理制度;③统一着装上岗,精神饱满,热爱本岗工作。
4.内场保洁员
①年龄 18—50 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严格遵从行业规范和公寓现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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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统一着装上岗,精神饱满,热爱本岗工作;
④熟练操作现场各类保洁设备,熟练掌握各类清洁药剂使用要求,熟练掌握各种清洁 技能。
5.外场保洁员及保绿员
①年龄 18—50 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严格遵从行业规范和公寓现场管理制度;③统一着装上岗,精神饱满,热爱本岗工作;
④熟练操作现场各类保洁设备,熟练掌握各类清洁药剂使用要求,熟练掌握各种清洁 技能;
⑤可以熟练操作草坪机、绿篱机,熟悉植物生长习性,合理安排定期修剪、浇水等工 作。
(三)服务内容
1.保洁主管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保洁专业知识、技术、解决相关的技术难题。熟悉保洁工作流程和标准。(2)负责园区的保洁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跟踪管理。
(3)对卫生质量、物资管理负责。
(4)每月对园区,每周对分管各小区巡查不少于 2 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5)负责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并进行指导、培训、发掘、培养本部门专业人才。每月 组织对分管各小区保洁员培训 2 次以上。
(6)负责园区的成本控制与核算,负责园区各类保洁物资计划的申报、保养及监督使 用。
(7)负责保洁人员招聘工作。
(8)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洁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的保洁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导。
(2)建立健全各项保洁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经常对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3)负责保洁队伍的日常工作安排,合理调配人员,督促保洁员遵守各项制度。(4)负责保洁员的日常技能培训工作,确保所管辖区域进行的保洁作业操作的标准、规范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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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及时灵活妥善处理客户的各种清洁要求和投诉。
(6)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断提高保洁水准共同做好客户服务。
(7)定期向我司现场负责人汇报工作,随时完成一切临时工作指派。
3.保洁员(小区)岗位职责:
3.1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1)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
(2)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小区垃圾每天安排专人清运至垃圾处理场所。
(3)每月清洗 1 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日喷洒药水消毒。
(4)每日清运 1 次生活垃圾,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5)保洁车外观整洁、摆放整齐。
3.2 道路及网格区域清扫保洁。
(1)清扫、保洁范围是园区红线范围内,无建筑时全覆盖。
(2)路面清扫的垃圾倒入指定范围内的垃圾桶,每日定期清运 1 次,清运至指定的垃 圾收集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3)道路及道路两侧公共区域每天清扫 2 次,上午在 9:00 之前完成,下午在 15:00 前完成,全天保洁。
(4)设置打卡巡查机制,每日保洁人员至少提供 8 个小时的清扫时间。
(5)室外道路(含地上地下停车场):每天保持对停车场清扫;根据需要停车场路面 冲洗。
(6)每天巡查公共区域卫生,随有随清,保持公共区域无垃圾漂浮物。
(7)雨雪天气时,雨后要对小区主路、支路积水进行清扫,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
(8)做好街道、社居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文明创建、集中整治、重 大活动保障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9)现场保洁人员,对路面油污等进行及时清洁。
(10)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对租赁住房(退租及空置房)及办公室提供室内保洁。
(11)其他与清扫保洁和环卫管理有关的工作。
(12)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13)加强与现场管理人员工作交流,接受工作监督,汇报工作情况。贯彻执行保洁 公司和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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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接待、重大活动保洁卫生工作。
4.内场保洁员(案场)岗位职责。
(1)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做好所属区域的卫生清理工作。
(2)清扫时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按规定及时上报。
(3)在对案场任何台面和饰品进行卫生清理之后,应及时恢复其所在原有位置。(4)主动协助销售人员和接待服务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5)认真做好每天的善后工作。
(6)有客户在的时候应做到适当回避。
(7)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5.外场保洁员(含保绿)岗位职责:
(1)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做好所属区域的卫生清理工作。
(2)清扫时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按规定及时上报。
(3)认真做好卫生巡场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刻处理,对不能独立处理的问题,应及 时上报,请求帮助。
(4)病虫枝及时修剪,并妥善处理。
(5)做好乔木、灌木养护,无死树,无枯枝枯叶,无缺苗死苗和黄土裸露现象。(6)草坪修剪整齐,不长到路芽、花丛处;草地平整,不坑洼、鼠洞,无尖锐突出物,草地里的各类线管不外露。
(7)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保洁单位进场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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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时间
1人员需求确认根据《人员进场需求单》为准
2供方人员储备提前 3 天完成人员储备
3进场前培训进场前 1 天开展相关的技能、工作路线、安全专项培 训
4作业工具、物料、服装进场前 3 天配置齐工作所需的工具、物料、服装、劳 保用品等
5工作计划进场后一周内根据项目的实际特性制定当年工作计 划
6月度培训服务供方进场后每月应对员工进行 BI、岗位技能培 训、应知应会、各项管理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等内容 的培训
7培训计划进场后一个月内应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提交至物业服 务中心备案,培训计划有变动的,应提前 7 天通知项 目负责人
8日常清洁重难点情况分 析及整改计划进场后一个周内梳理项目日常清洁问题点,向物业项 目提交日常清洁品质提升整改计划
9应急预案与投诉处理流 程进场后一周内根据项目的实际特性制定
10保险备案保险项目须在人员进场前 1 天将保单或参保记录原件 向询价方出示,并将复印件提交询价方备案,并承诺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

四、特别说明
1.综合单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保洁易耗品、物料费、防疫物资(包含不限于口罩、酒精、免洗消毒凝胶)、服 装费(服装款式需按照招标人需求定制,夏季不少于 2 件工作服、冬季不少于 2 件工作服)、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 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洗地机、高压水枪、三轮车等中大设备由招标人采购)。其中,中标人需按在岗人数足额配备工作服、日常使用工具、保洁用具等物料。具体包括:内围保洁全员配备保洁推车,推车内常备:大小垃圾袋、皮手套、除胶剂、消毒液、地砖 防护剂、除虫剂、除味剂、重油去污剂等清洁品。外围保洁全员配备保洁推车,推车内常 备:扫把、拖把、尘推、清洁球、铲子、洗衣粉、洗洁精、不锈钢除锈剂、玻璃推等清洁 用具品。以上常备易耗品需在项目内建库,预留足额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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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3.中标人的岗位人员要统一制式保洁制服(服装款式需按照招标人需求定制)和保洁 用具,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4.中标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工伤、疾病乃 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 行业标准。
五、考核说明
1.考核方式
(1)日常抽检。由现场工作人员或管家根据工作需要对现场驻派的保洁工作进行抽查 考核,原则上每月日常抽检频次为 2-4 次,考核结果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2)月度考核。由招标人组织管理考评小组,每月度一次,结合日常考核结果(日常 考核扣分平均值),对各项目现场派驻保洁员进行考核。
(3)年度考评。招标人将每月度考核进行汇总,形成年度考评结果,年度考评得分低 于 80 分,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每次抽检、考核,由中标人对检查结果认可签字。若中标人拒不签字,以现场检 查照片和考核人员签字为准,作为考核依据。
2.分值评定
2.1 考核分值为 100 分。当月评分在 90 分(含)以上支付 100%服务费,80 分(含)-90 分(不含)以上支付 90%服务费,80 分(不含)以下支付 80%服务费;考核得分在 80 分(不含)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2 其他(与月度考核并行)
2.2.1 日常抽检中,如出现单项分值被全部扣除,将扣罚月度服务费 100 元。
2.2.2 月度考核中,如存在关于保洁问题投诉,经现场核实情况属实,将对于投标人 给与 100 元/单的标准对月度服务费进行扣罚,如重复投诉,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相关 人员进行更替。
2.2.3 投标人需保证按招标人需求配置现场人员,若出现人员不足情况,投标人应及 时予以补齐,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开展,连续出现人员不足情况超 3 天(不含)按照 100 元/人/天扣除服务费,超 7 天(不含)按照 200 元/人/天扣除服务费,可累计扣除。
2.2.4 投标人驻派人员年龄不符合招标约定的,招标人有权按照不符合人数*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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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天扣除当月服务费。
2.3 因现场管理不善,或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要求 中标人单项目退场:
(1)单月收到客户投诉(投诉渠道包含公司投诉渠道、12345、上访等渠道)5 次(含 5 次)以上且经招标人核实属实的;
(2)单月月度考核低于 80 分;
(3)未按照招标人要求配置现场人员,缺勤累计超 7 日(含 7 日)以上的;(4)被社区、街道等单位通报批评的。
2.4 因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1)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件的,经查实且负有责任的;
(2)被主流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查实且负有责任的;
(3)在文明城市创建检查和打击传销工作中被通报批评的;
(4)月度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
(5)年度考评得分低于 80 分。
对于发生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的情形,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并扣除 20%履约 保证金,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考核评分表详见合同附件。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附件一
租赁社区保洁服务工作日常抽检表 时间:
类别质量标准扣分标准考评 人扣 分
外围及道路路面无明显泥沙、污垢、垃圾、杂草 等。每处 1 分,共计 5 分
绿化带无明显大片树叶、纸屑、垃圾胶袋等 杂物每处 1 分,共计 3 分
垃圾桶及垃 圾清运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清运率达 100%,周 边地面无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 油迹,无明显异味。每处 1 分,共计 5 分
排水沟及散 水坡无明显污迹、青苔、泥沙,排水畅通 无堵塞、无积水、无臭味。每处 1 分,共计 5 分
公共设施公共设施表面干净,无水迹、无污渍、 每处 1 分,共计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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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灰尘、垃圾桶干净无异味。各 种设施整洁。
玻璃及飘蓬玻璃光亮无手印、无水迹、无明显灰 尘。每处 1 分,共计 5 分
天台、露台天台无杂物、垃圾、积水、地漏畅通;天台晾衣架、露台休闲桌椅表面无明 显污渍、无积灰;花箱内部无垃圾。每处 1 分,共计 2 分
楼道、入户大 厅园区出入口、单元门及楼道内无明显 蜘蛛网、积尘、污迹等。每处 2 分,共计 10 分
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 房)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日产日清 100%,门 口干净,周边无难闻异味,垃圾站工 具房每周清洁一次,保持干净。每处 1 分,共计 5 分
宣传栏及电 梯表面光亮无尘,无小广告张贴。每处 2 分,共计 10 分
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墙面、地面、台面、地漏等处 无明显污渍、水渍,垃圾桶无满溢现 象。每处 1 分,共计 5 分
健身房、书吧 等公区墙面、地面、台面等处无虫网、烟头 等垃圾,表面光洁干净无污渍,洗衣 机、烘干机、冰箱、微波炉等公区电 器无异味且内外部无污渍,沙发、抱 枕、窗帘等布艺家居无污渍、无异味。每处 1 分,共计 5 分
空房清洁房间、卫生间无杂物、无异味,墙面、地面、台面光洁无污渍,家具家电内 外部干净整洁无污渍无灰尘,卫生间 地面、马桶、台盆、瓷砖等表面无污 渍无水迹。每处 1 分,共计 5 分
仪容仪表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牌,干净整洁,衣着得体。每处不合格扣 1 分,共计 5 分
现场管理在岗期间,不得出现串岗、睡岗、聚 众聊天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保洁员工 不得利用工作便利在小区内收检回 收废品。每处 2 分,共计 10 分
人员培训每周对员工进行 BI、岗位技能培训、应知应会、各项管理制度及职业健康 安全等内容的培训每次 2.5 分共 10 分
备注: 1、原则上每月考核频次 2-4 次;根据中标人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考核表不定期进行 调整。 2、若某项目不存在该附件类别中保洁内容,则将其分值按对应分值比例调整到其他部 分。 3、日常抽检中,如出现单项分值被全部扣除,将扣罚月度服务费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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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保洁服务工作月度考核汇总表 时 时间:项目名称:
月份 类别分值第一周第 二 周第三周第四 周得 分 (均 值)
清洁 服务(60 分)外围及道路5
绿化带3
垃圾桶及垃圾清运5
排水沟及散水坡5
公共设施5
玻璃及飘蓬5
天台、露台2
楼道、入户大厅10
垃圾中转站5
宣传栏及电梯10
公共卫生间5
健身房、书吧等公区5
空房清洁5
人员 管理(40 分)仪容仪表5
现场管理10
易耗品及物料配备情况5
人员培训10
得分:
备注: 1、月度考核中,如存在关于保洁问题投诉,经现场核实情况属实,将对于中标人给与 100 元/单的标准进行扣罚月度服务费,如重复投诉,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相关人员进 行更替。 2、中标人需保证按招标人需求配置现场人员,若出现人员不足情况,中标人应及时予 以补齐,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开展,连续出现人员不足超 3 天(不含)按照 100 元/ 人/天额外扣除月度服务费,连续出现人员不足超 7 天(不含)按照 200 元/人/天额外扣除 月度服务费,可累计扣除。扣罚月度服务费。 3、中标人驻派人员年龄不符合招标约定的,招标人有权按照不符合人数*100 元/人/ 天扣除月度服务费。 4.根据中标人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考核表不定期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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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保洁服务工作年度考评表
时间: 项目名称:
类别一月份12345678910 1112 平均分备注
外围及道路
绿化带
垃圾桶及垃 圾清运 排水沟及散
水坡 公共设施
玻璃及飘蓬
天台、露台
楼道、入户 大厅
垃圾中转站
宣传栏及电 梯
公共卫生间
健身房、书 吧等公区
空房清洁
易耗品及物 料配备情况
仪容仪表
管理制度
其他

得分:
备注:年度得分总分 100 分,年度得分=各类型平均分之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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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内场保洁岗
序 号考核标准检查 方法扣分标 准评 分
1无客户时应保证所有接待桌上无水杯、烟灰缸洁净无杂物、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灰尘。现场 观察-1/次
2地面无污迹,呈本色,无明显水迹。新丢弃的垃圾物 5 分钟 内清扫完。现场 观察-1/次
3洗手间干净整洁,无臭味,无明显水迹,清洁工具需隐藏摆放(不能摆放在销售展示区内)。现场 观察-1/次
4洗手间卷纸及擦手纸缺纸需在半小时内补充。现场 观察-0.5/ 次
5洗手间每半小时巡查作业 1 次,保证地面、便池、洗手盆、镜面、垃圾桶、洗手液清洁无污迹,无异味、垃圾桶不满出。现场 观察-1/次
6客户离座后,5 分钟内桌椅及时复位,收拾桌面。现场 观察-1/次
7玻璃门窗无明显灰尘、手印。现场 观察-0.5/ 处
8室内墙面、天花无明显灰尘,无蛛网,无乱涂乱画。现场 观察-0.5/ 次
9展示区域楼梯、电梯厅、走道无垃圾,无蛛网,无乱张贴,没有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施工单位材料除外,发现后需及 时上报)。现场 观察-0.5/ 次
11样板房晚上关闭时,应关闭门窗及所有用电设备(包括空调 等)。现场 观察-0.5/ 次
12清洁用具未存放在指定位置。现场 观察-0.5/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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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场保洁员(含保绿)
序 号考核标准检查方 法扣分标 准评 分
1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箱不溢出,垃圾箱表面洁净,无污渍。现场观 察-1/次
2地面洁净无明显尘土,地面露本色,垃圾、污渍及时清理,停留时间最长不超过 30 分钟。现场观 察-1/次
3休闲椅、标识等公共设施设备表面洁净,无积尘。现场观-1/次
4展示区花盆等摆放整齐,发现枯萎植物及时上报。察 现场观-0.5/
5病虫害控制察 现场观处 -0.5/
6乔木养护察 现场观处 -0.5/
7造型植物及灌木养护察 现场观处 -0.5/
8花丛、草坪察 现场观处 -0.5/
项目:察 总得分
检查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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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序号项目地址进场时间工种人员数量人员年龄备注

附件六
考核处罚单
项目名称:
序号日期处罚事项扣罚金 额备注
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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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办法(固定价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通过初审标准评 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技术部分评审指标的评分标准进 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 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由评标委 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 选人顺序。
最多可中标 段数量/
2分 值 构 成(100 分)技术部分:100 分

初审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 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合法有效,名称变更的,应当提 供颁发单位提供的变更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 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的全部内容。
2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
5投标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函第 7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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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一览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7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8不存在禁止投标 的情形不存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或第 1.3.4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9其他要求上述指标中未列出,但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 的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序 号指标指标描述分值 范围
1投标人业 绩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下列业绩之一的,每个得 5 分,满分 20 分: (1)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的住宅保洁服 务业绩或物业服务(含保洁)业绩; (2)单个合同保洁服务总金额不少于 45 万元的住宅保洁服 务业绩或物业服务(含保洁)业绩。 。 注:1.住宅指供人们居住生活之用的房屋; 2.同一物业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视为同一业绩;3.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正在履约的业绩无合同签订时间要求; 5.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业绩不得分。0-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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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奖 项、荣誉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 人所服务的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 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保洁服务或物业服务类 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 1 个得 5 分,满分 10 分。 注:1.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 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 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 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 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 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 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2)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 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 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如获奖主体为投标人服务的项目,除奖项、荣誉证明 资料外应另提供对应业绩合同扫描件。 3.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奖项荣誉不得分。0-10 分
3投标人认 证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 颁发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3 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3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3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 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 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 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 求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0-9 分
4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切合项目实际的服务方案,要求具有 明确的服务目标、流程,完善的保洁服务思路和策略,工作 方案切实可行,措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等。 优秀的得 5<F≤6 分;良好的得 3<F≤5 分;一般的得 1≤F≤3 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0-6 分
5投标人实 力及内部 管理制度投标人提供公司介绍、发展规模、专业团队、以往项目服务 经验等,需充分展示其企业实力。提供管理制度、企业内部 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制度等,需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科学合理、详细完整。优秀的得 4<F≤5 分;良好的得 3<F≤4 分;一般的得 1≤F≤3 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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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员的培 训、技能 提升方案投标人提供人员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入驻 人员培训计划、岗位培训计划及日常技能提升方案等。方案 详尽准确,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 优秀的得 12<F≤15 分;良好的得 9<F≤12 分;一般的得 6≤F≤9 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0-15 分
7人员录 用、职责 分工、考 核方案投标人提供人员录用及管理考核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人员录用、职能分工、员工日常管理规定、人员激励考核 机制等。 优秀的得 12<F≤15 分;良好的得 9<F≤12 分;一般的得 6≤F≤9 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0-15 分
8应急预案投标人提供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管理 规定、紧急事件预案、合理有效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响应 时间等。 优秀的得 8<F≤10 分;良好的得 6<F≤8 分;一般的得 4≤F≤6 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0-10 分
9服务承诺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若不能 达到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时愿意接受的有关惩罚;投标 人对于人员流失后,3 天内(不含 3 天)完成人员招聘上岗,保障人员在岗及服务标准的承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 务内容和要求提出保洁服务目标和各项管理服务承诺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制订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并对承 诺的服务内容进行相应违约处理承诺)。 优秀的得 8<F≤10 分;良好的得 6<F≤8 分;一般的得 4≤F≤6 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10 分
合计0-100 分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通过 初审标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技术部分评审指标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 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 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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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初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初审标准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文件的技术 部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一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目打分去 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
按本章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A;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最终得分=A。
3.4 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 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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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3.4.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有关 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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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
招标人(甲方):
服务人(乙方):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2023BTFWZ02241
甲方就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评审委员 会评定,确定由 (乙方) 为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 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格式合同中的文件,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 其有效补充文件。
2.“使用人”是指甲方房产的实际租赁人。
3.“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4.“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5.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6.“招标文件”是指《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7、“项目”是指甲方所管理的住宅、公寓等物业区域。
二、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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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澄清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在对于用户更为有利的前提 下,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四、协议承诺
1、甲方确定乙方为合同期内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单位。乙方可以按招标文 件约定方式承接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项目。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关于保洁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相关制度或管理办法 的框架内实施保洁服务。
3、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时,应踏勘现场、编制保洁方案、确定保洁范围、核对人员安排等,报甲方确认后实施。服务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乙方在投标文件 中的承诺执行。
4、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保洁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分包。
5、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服务项目另行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人员月工资综合单价:
名称综合单价 (元/月/人)年龄要求备注
保洁主管500050 岁以下
保洁班长350055 岁以下
保洁员330060 岁以下
内场保洁员400050 岁以下案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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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场保洁员(含保绿)400050 岁以下案场

综合单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 理费、保洁易耗品、物料费、防疫物资(包含不限于口罩、酒精、免洗消毒凝胶)、服装 费(服装款式需按照甲方需求定制,夏季不少于 2 件工作服、冬季不少于 2 件工作服)、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 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洗地机、高压水枪、三轮车等中大设备由招标方采购)。其中,乙方需按在岗人数足额配备工作服、日常使用工具、保洁用具等物料。具体包括:内围保洁全员配备保洁推车,推车内常备:大小垃圾袋、皮手套、除胶剂、消毒液、地砖 防护剂、除虫剂、除味剂、重油去污剂等清洁品,外围保洁全员配备保洁推车,推车内常 备扫把、拖把、尘推、清洁球、铲子、洗衣粉、洗洁精、不锈钢除锈剂、玻璃推等清洁用 具品。以上常备易耗品需在项目内建库,预留足额存量。
2、服务费结算
2.1 结算周期:按季度支付。
2.2 结算方式:月度服务费根据甲方要求按各岗位实际到岗人数据实结算,季度服务 费为对应月度服务费之和。乙方根据上季度实际提供服务的情况,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 书》并附上甲方要求的全部结算单据,经甲方审核后,根据合同约定予以核算上季度服务 费。服务费金额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转账 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季度服务费。乙方所应提交结算单据包括:各项目《人员进场需求单》及考勤记录、经甲方确认的《保洁服务工作月度考核汇总表》、《考核处罚单》(若有需 提供)。因乙方提供的发票或结算单据有错误、不提供发票或结算单据等乙方原因造成的 迟延付款、无法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 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信息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应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 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对乙方未能收到或迟延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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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需从事服务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指定其工作人员 工作,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乙方保质保量完成。
2、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经营;甲 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3、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3.1 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2 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3 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3.4 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3.5 乙方员工侵占、盗窃甲方财产,或有其它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一经发现,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 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乙方员工盗窃、侵占甲方财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5、甲方所辖项目存在保洁员需求时,甲方提前 7 天通知乙方,乙方需按照上述人员月 工资综合单价及招标文件要求将人员配置到位,根据人员上岗时间据实结算,具体进场工 作时间由甲方出具《人员进场需求单》。应急情况下,乙方需配合、响应甲方需求。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法定的承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的相关资质或许可,并在签订本合同前 将相关证明交予甲方备案。如乙方的相关资质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在 3 日内告知甲方,并 提供相关材料给甲方。如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和告知方式告知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 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 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
3、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服务过程 中需要更换需提前经过甲方同意,且要求资质和能力不能低于原配备人员。
4、乙方承诺其基于本合同指派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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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均为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5、乙方须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的专业人员进驻现场工作,并指定驻场 负责人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服务工作。乙方应对其员工进行有关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服 务意识、礼节礼貌、工作规程、劳动安全等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且乙方须指派专人对派驻甲方人员进行至少一周的跟岗培训。
6、乙方所有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乙方所安排进 甲方的员工必须经相对应负责的人员认可。乙方不得雇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如 未成年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人员等,否则由此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 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8、乙方应确保合法用工,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自行承担乙方人员 的工资、劳保 福利、各项保险(含社保等)等费用。乙方处理与其人员劳动纠纷不得影响本合同正常履 行。乙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乙方员工的任何劳动争议 由乙方自行处理而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9、乙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或由乙方工作引起的:(1)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甲方或甲 方顾客的财产损坏;(2)由于乙方因工作不慎或意外造成甲方或甲方顾客的经济损失和人 身意外伤害;(3)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违反操作规程或造成甲方或甲方顾客人员伤害;(4)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的责任;(5)偷窃甲方或甲方顾客财物的事件等,所有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非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乙方损伤,其损失与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建立处理员工劳动、人事相关的制度,包 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11、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流程,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意外产生的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12、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得随意召回其员 工。
13、因乙方员工所造成甲方所要求的工作岗位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 2 个工作日 内补齐。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此合同项下权力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5、履约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或增加费用。
八、考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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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方式
(1)日常抽检。由现场工作人员或管家根据工作需要对现场驻派的保洁工作进行抽查 考核,原则上每月日常抽检频次为 2-4 次,考核结果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2)月度考核。由甲方组织管理考评小组,每月度一次,结合日常考核结果(日常考 核扣分平均值),对各项目现场派驻保洁员进行考核。
(3)年度考评。甲方将每月度考核进行汇总,形成年度考评结果,年度考评得分低于 80 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每次抽检、考核,由乙方对检查结果认可签字。若乙方拒不签字,以现场检查照 片和考核人员签字为准,作为考核依据。
2、分值评定
2.1 考核分值为 100 分。当月评分在 90 分(含)以上支付 100%服务费,80 分(含)-90 分(不含)以上支付 90%服务费,80 分(不含)以下支付 80%服务费;考核得分在 80 分(不含)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2 其他
2.2.1 日常抽检中,如出现单项分值被全部扣除,将扣罚月度服务费 100 元。
2.2.2 月度考核中,如存在关于保洁问题投诉,经现场核实情况属实,将对于乙方按 100 元/单扣罚月度服务费,如重复投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替。
2.2.3 乙方需保证按甲方需求配置现场人员,并按时进场,若现场人员离职等原因缺 岗,乙方应及时予以补齐,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开展,若出现连续缺岗超 3 天(不含)按照 100 元/人/天扣除服务费,连续缺岗超 7 天(不含)按照 200 元/人/天扣除服务费,可累计扣除。
2.2.4 乙方驻派人员年龄不符合招标约定的,甲方有权按照不符合人数*100 元/人/天 扣除当月服务费。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所造成对方的 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扣除 20%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因此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索赔。
3、因现场管理不善,或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单项目退场(是指乙方在该项目的全部人员撤出退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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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场并办理交接手续。同时甲方有权另行确定第三人为该项目服务的供 应/承包商:
(1)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
(2)单月收到客户投诉(投诉渠道包含公司投诉渠道、12345、上访等渠道)5 次(含 5 次)以上且经甲方核实属实的;
(3)单月月度考核低于 80 分;
(4)未按照甲方要求配置现场人员,缺勤累计超 7 日(含 7 日)以上的;
(5)被社区、街道等单位通报批评的。
4、因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且扣 除 20%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确定第三人为本合同规定服务的供应/承包商:(1)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件的,经查实且负有责任的;
(2)被主流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查实且负有责任的;
(3)在文明城市创建检查和打击传销工作中被通报批评的;
(4)月度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
(5)年度考评得分低于 80 分。
对于发生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扣除 20%履约保证 金,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 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签约双方任何一 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 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 影响的时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通过友好协 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一、保密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 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 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本身保守秘密。
3、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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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双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 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
4、本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而解除,终止而终止。
十二、通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书面进行,书面方式指:快递、电子邮件、专人送 达、短信、微信等能够明确表现载体内容的方式。
2、甲乙双方同意如下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微信、电子邮箱作为通知等材料 以及人民法院各种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任何一方联系信息有变更,变更方 应在变更后 3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一方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或地址变更未及时 通知对方而导致其通知未送达的,视为对方已经履行通知义务。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
微信号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通知对方的,自送达信息到达受 送达人特定系统之日为通知到达时间;以专人派送方式通知对方的,则送达时间应按收件 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以快递等信件方式通知对方的,另一方应及时予以签收,若另一方 无法签收、拒绝签收或信件被退回的,均视为通知方已履行了通知义务。
十三、其他
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本合 同履行完毕后且乙方无违约情形,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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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事项: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
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组成
合同的各项文件需综合解释,互为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
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答疑、补充通知;
(4)投标文件;
(5)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申明/书面澄清;
(6)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附件:1、租赁社区保洁服务工作日常抽检表(详见招标需求附件)
2、保洁服务工作月度考核汇总表(详见招标需求附件)
3、保洁服务工作年度考评表(详见招标需求附件)
4、人员进场需求单(详见招标需求附件)
5、考核处罚单(详见招标需求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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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资料名称备注
开标一览表
投标函
授权委托书
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初步评审资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服务方案
投标业绩
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十一有关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组成中格式与本招标文件下述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
的,以下述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并按下述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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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采购
投标人全称
投标范围全部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服 务期限要求响应不响应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结 算基准响应不响应
备注

投标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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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函
致: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采购”的第 2023BTFWZ02241 号招标邀请 书或招标公告,我方提交规定形式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我方完全响应招标 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2.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 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 成本。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并通过你方验收。
7.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投标人 资格(信誉要求),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或 1.3.4 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 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9.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我方同意按照你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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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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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联系电话:手 机 号 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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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现委托(姓名),手机
号(代理人手机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
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采购投标
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扫描件
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扫描件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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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函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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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的,系统自动抓取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投标人
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存款账户证明扫描件(如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
如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存款账户证明(如存款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扫描件。银行保函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机构担保扫描件,以及融资
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担保机构担保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保险扫描件。保证保险格式见“投
标保函示范文本”。
(一)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
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2023BTFWZ02241 的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采购投标(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
立人在此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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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 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 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 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 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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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
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
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
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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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项目名称:合房股份 2023-2026 年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2023BTFWZ022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电 话:
地 址:
投标人电子签章:
备注:
1. 此表仅用于中标单位办理中标服务费清算时使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中标单位办理
中标服务费清算时,须携带此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因收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
收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
易中心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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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人初审资料(最低要求)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并在此提供有关证明资料)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
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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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应能体现出所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
描件),下列格式仅供参考。
(一)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如有)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如有要求)
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如有),
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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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服务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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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业绩
(格式仅供参考)
(一)业绩表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 订时间合同总建 筑面积合同总 金额业绩合同 甲方 及联系电 话备注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业绩
1住宅小区保洁服务 或物业服务(含保 洁)

(二)业绩证明材料
(建议与上述“(一)业绩表”填写的业绩一一对应提供)
(三)正在履约/已完成证明
项目目前正在履约中/已完成。该项目合同总金额 /
面积 /项目负责人,履约情况;等
有效期: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合同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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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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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按投标文件组成节点里上传有关证明文件,已在其他投标文件组成节点里上传
提供的资料,无需重复提供。为便于项目评审,建议投标人在下表的备注栏注明上传文件
的具体投标文件组成节点的名称或资料对应页码。
有关证明资料表
序号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 审对应指标陈述、说明、方案或 证明资料名称备注
技术部分评审指标
1
2
……
其他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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