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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BEPC)总承包项目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2-12-28 截止时间:
采购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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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SSEC-连云港项目-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所需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104-3809-18450-B1
    2.项目内容:SSEC-连云港项目-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在线总磷分析仪\0-2mg/L 0.1级 本安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

1.00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2

在线总氮分析仪\0-100mg/L 5% 本安型 分析仪柜+预处理系统

1.00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3

在线氨氮分析仪\0-50mg/L 1级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

1.00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4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 0-1000mg/l ±3% 不防爆

1.00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5

在线水中油分析仪\0-100mg/L 0.1ppm 隔爆型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

1.00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6

在线氨氮分析仪\0-20mg/L 5%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防爆柜

1.00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7

在线水中油分析仪\0-100mg/L 0.1ppm 隔爆型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

1.00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8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 0-500mg/l ±5% 不防爆

1.00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8 供货商的技术投标书可由仪表生产商或集成商提供,集成商必须取得仪表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提供授权证书。仪表生产商须具有国际或国内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除了提供规格书、偏差表,还必须提供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等及所有附件的技术规格样本。
    3.1.9 供货商提供的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及附件等产品必须提供NEPSI、CQST或PCEC(及互认机构)颁发的防爆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等;防爆电气等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保证所要求的检验由经法定授权的机构以及买方指定的检验所进行。
    3.1.10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应是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产品,必须提供投标的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包括COD、氨氮、总磷、总氮、水中油等水质自动分析仪)近5年内(2017.1~2021.12)在石油、化工、煤化工等行业不少于3家成功使用一年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包括:合同复印件、用户单位、联系人等信息,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供货商投标的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投标的产品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
    3.1.11 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集成商必须具有分析小屋的制造能力、必须提供集成外排口在线水质分析仪系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在石油、化工、煤化工等行业至少1家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使用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包括: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用户单位、联系人、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3.1.12 供货商提供外排口的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包括:在线分析仪表、预处理系统、水质自动采样系统、数采仪、分析小屋等产品,应保证可靠的运行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认可,供货商必须负责提供外排口的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通过当地环保部门(或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的验收、复检及相关费用;验收、复检时业主将配合和协助供货商完成此项工作。同时,验收和复检时仪器各类技术指标、测定的数据以及供货商提供的各类调试、检测报告等达不到环保各类指标、要求而无法通过验收和复检,整改后另行组织验收和复检所发生费用由供货商承担。供货商需承诺因提供产品未能满足环保验收要求,致使无法通过环保验收,由供货商承担全部责任。
    3.1.13 根据装置危险区域的划分,本装置雨水监控及事故水储存设施属爆炸危险区域1区、污水处理厂属爆炸危险区域2区。爆炸危险环境内所选用的所有电子仪表、部件和接线盒的组别温度不低于IIB T4,采用隔爆型(或正压通风)仪表(详见仪表规格书要求),产品必须符合IEC60079 和GB3836标准,具有防爆合格证(可接受的防爆认证机构有:NEPSI、CQST或PCEC(及互认机构)颁发的防爆证书),凡列入 CCC 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室外安装的所有电子仪表、部件和接线盒防护等级不低IP65。
    3.1.14 水质自动分析仪、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设备)必须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同时为便于后期维护工作,CODCr、氨氮、总磷、总氮、水中油、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的选用品牌应尽可能统一,选用品牌须不大于两个。
    3.1.15 水质自动采样器应取得基于HJ/T372-2007标准的CCEP认证证书;COD分析原理必须采用重铬酸钾法高温消解,用光度法测量样品吸光度,通过吸光度与水样COD值的线性关系进行分析测定;符合标准HJ 828-2017 等标准。完全符合COD水质自动监测仪产品技术要求的行业标准(HJ 377-2019),应取得基于HJ377-2019标准的CCEP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检测报告,COD分析仪的基本检测范围为 15mg/L~200mg/L,扩展检测范围为 200mg/L~2000mg/L,应具备多个量程自动切换功能,无需人为选择、更换试剂或检测器;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测量方法采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法测定氨氮浓度。并符合 HJ 101- 2019标准,应取得基于HJ101-2019标准的CCEP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检测报告,基本检测范围为 0.1mg/L~10mg/L, 扩展检测范围为 10mg/L~150mg/L。应具备多个量程自动切换功能,无需人为选择或更换试剂、检测器。所有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供货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网站证书截屏。
    3.1.16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测量方法为分光光度法,最小测量范围为 0~100mg/L。 分析仪的技术要求应满足 HJ/T 102 的规定,应取得基于HJ/T 102-2003标准的CCEP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供货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网站证书截屏。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测量方法为分光光度法,最小测量范围为 0~15mg/L。 分析仪的技术要求应满足 HJ/T 103 的规定,应取得基于HJ/T 103-2003标准的CCEP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供货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网站证书截屏。水中油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测量原理为紫外荧光法。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取得CCEP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供货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网站证书截屏。
    3.1.17 本请购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对这些条款不得有任何偏离。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建议性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不得超过3项。供货商必须提供技术规格偏差(离)表,偏差(离)表应对强制性条款、建议性条款逐项说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2月14日 8:00至2023年1月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1月12日 09:30前与陈龙昊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孙治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特别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8198786。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陈龙昊

电 话:

021-58661350

电 子 邮 件: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孙治祥

电 话:

021-58366600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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