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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中畲族乡和安村畲族歌舞台建设工程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条件

    坂中畲族乡和安村畲族歌舞台建设工程已由宁德市民宗局、宁德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和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宁德市民宗局、宁德市财政局,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坂中畲族乡和安上村
    2.2控制价(估算价):54.37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51.1056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2、在建设施工中若有土地纠纷问题由施工方自行与村民协商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3.3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07月18日08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交易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时00分
    5.2交易地点: 福安市坂中畲族乡政府一楼大厅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和安村民委员会
    地址:坂中畲族乡和安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和安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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