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10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0分;奖项:1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0分;设计项目团队实力:30分;设计大纲:20分。 |
2.2.4(1)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且<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扣完为止。2.本招标文件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2.4(2) | 投标人承担类似工程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10万m3/d(含10万m3/d)及以上规模且设计出水水质 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 GB18918-2002)一级A(不含一级A)标准要求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有一个得5 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1)中标通知书;(2)设计合同;(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注:1)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经核实后取消相应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不能够体现建设规模、设计水质等数据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经核实后取消相应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必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4)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证明材料无法识别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5)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等材料需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6)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业绩不得作为评分业绩,投标人业绩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仅计取其中一个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7)类似工程业绩为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提标改造设计业绩。 |
2.2.4(3) | 奖项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项目设计,获得国家级市政公用设计类给排水项目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获得省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给排水项目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6分(限评3个奖项)。国家级市政公用设计类奖项是指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省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奖项是指各省(或直辖市)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 注: 1)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获奖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2)同一工程,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以最高级别奖项得分; 3)投标人获奖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如为同一个项目,仅计取其中一个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 4)证明材料需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市政行业协会颁发AA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的得2分,AAAA或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仅限评一个证书,本项最高得2分。注:1)须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2)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3)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扫描件需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得奖项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参与完成的项目设计,获得国家级市政公用设计类给排水项目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获得省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给排水项目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限评一个奖项)。国家级市政公用设计类奖项是指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省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奖项是指各省(或直辖市)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注:1)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获奖证书,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2)同一工程,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以最高级别奖项赋分。 3)项目负责人获得的奖项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否则不予计分。4)投标人获奖业绩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仅计取其中一个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5)证明材料需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2.2.4(4) |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类似工程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10万m3/d(含10万m3/d)及以上规模且设计出水水质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918-2002)一级A(不含一级A)标准要求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须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1)中标通知书;(2)设计合同;(3)施工图审查合格 证书。注:1)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经核实后取消相应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不能够体现建设规模、 设计水质等数据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经核实后取消相应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必须有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4)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 数据和内容,证明材料无法识别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5)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建设单 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等材料需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 可。6)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不得作为评分业绩,投标人业绩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仅计取其中一个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7)拟派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描述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8)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9)类似工程业绩为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提标改造设计业绩。 |
2.2.4.(5) | 设计项目团队实力 | 一、项目负责人1.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二、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一)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1.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的得2分;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2.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二)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2分;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三)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四)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五)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的得2分;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六)自控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的得2分;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七)经济专业负责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八)勘察专业负责人1名。1.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证书的得2分;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2.具有全国勘察设计大师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备注:1)本次配备的人员均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具的养老保险证明。2)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互相兼任,如出现兼任的则兼任专业均不得分。3)提供项目组组成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享受待遇证明、社保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5)高级工程师与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仅计取其中一个最高 得分,不重复计分。 |
2.2.4(6) | 设计大纲 | 1.设计方案(6分) | 对项目的认识、技术方法路线、设计理念思路清晰、明确、方案可行、措施得当、内容全面。 |
2、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2分) | 重点难点分析客观、有针对性,须提出解决措施。 |
3.质量控制方案(3分) | 考虑全面、科学合理、方案明确有针对性及措施完善切实可行、所报进度详细合理及措施切实可行。 |
4.进度控制方案(3分) | 所报进度方案详细合理且措施切实可行。 |
5.投资控制方案(3分) |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考虑全面、科学合理、方案明确及措施切实可行。 |
6.针对本设计项目的合理化建议(3分) | 难点论述准确,建议合理可行、经济适用、针对性强,措施切实可行。 |
注:应在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设计大纲部分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