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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碶街道石碶村新村建设项目(施工)[A330203023002072200100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石碶街道石碶村新村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代码:
2104-330203-04-01-575670
招标人:
名称:ff808081892b734f01894cf5a66240c6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石碶村工业区B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利时金融大厦1号1701、1702、17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5067422515
标段(包)名称:
石碶街道石碶村新村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2030230020722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石碶街道石碶村新村建设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现发布石碶街道石碶村新村建设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项目概况中建筑面积修改为:总建筑面积为230157.3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9696.7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70460.65平方米。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统一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856748910元。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3.2.4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85947.7577 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2300.365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2.68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3136.2046 万元。”,统一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85674.8910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2300.3650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2.7%,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4075.3818万元。”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商务标评审表,统一修改为:
附表.商务标评审表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投标评审价=投标报价-不可竞争费
评审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
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856748910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63757468元。
投标报价区间
(1)R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本项目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 -7% 至-9% ,即 785379681元至801239509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评审价÷评审控制价 - 1)×100%(计算结果以%表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正数时视为上浮;反之视为下浮)
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商务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不在投标合理报价范围内,但不高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由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详细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2)投标报价均采用总价报价形式,以“元”表示,保留至个位数。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投标人,其商务标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允许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商务标定性评审
1.商务标评审采用合格制,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商务标评审不合格的,该投标人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商务标独立评审,提出各投标人的评审意见,应包含投标人的优点、缺点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3.经独立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意见汇总,对各投标人出具总体评审意见,总体评审意见应经评标委员会同意,不同意总体评审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持保留意见并书面记录。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定分离”定标办法,统一修改为:
“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1、定标方法
本次定标采用票决价格法。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规定的定标因素和程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的,定标将采用直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规则如下: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根据定标因素,采用记名并注明理由方式进行投票,每人一票(不得弃权及重复投票)。得票数最高的中标候选人直接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定标因素
(1)信用评价
(2)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
(3)投标价格
(4)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过往业绩、本地化服务能力)
3、定标程序
3.1第一轮: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报告及定标因素对所有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并记名投票表决(不得弃权及重复投票),投票规则为:第一名得3票、第二名得2票、第三名得1票、其余得0票。各中标候选人的得票总数为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给出的票数合计,按得票总数从高到低确定3家中标候选人进入第二轮定标,若得票总数相同导致进入第二轮定标的中标候选人超过3家的,则以价格竞争方法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若价格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其排名(根据开标当日中标候选人 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确定其抽签号,例:第一位下载招标文件的中标候 选人其签号为 1,以此类推),先抽中者在先,直至确定进入第二轮的中标候选人为3家。
定标委员会成员将最高票数投给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应在票决说明中阐述具体理由,报价明显高于的量化标准如下:如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所有进入定标环节且投标报价合理范围内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的103%的,视为报价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
3.2第二轮:对所有进入第二轮定标的中标候选人通过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投标评审价指投标报价剔除招标文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他不可竞争费以后的价格,下同;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剔除招标文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他不可竞争费以后的价格,下同。
定标衡量值=所有进入第二轮定标的中标候选人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此公式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投标人的投标评审价与定标衡量值一致的,得100分;每高于定标衡量值1%的,扣2分;每低于定标衡量值1%的,扣1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① 投标评审价等于定标衡量值的,投标报价得分= 100;
② 投标评审价高于定标衡量值的,投标报价得分= 100-(投标评审价-定标衡量值)/定标衡量值×200;
③ 投标评审价低于定标衡量值的,投标报价得分= 100-(定标衡量值-投标评审价)/定标衡量值×100。
按投标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投标报价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以第一轮票数高的排名在前,若第一轮票数也相同,则由定标委员会再次对得票相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表决,直至得票数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一家时,确定该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2.3中标价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
2.2.4本定标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定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记名表决。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中20.5补充约定“(16)土方外运及处置签证结算办法:清单工程量按照天然密实体积计算,该费用包含装卸车(船)费、运输费、车辆(码头)及道路保洁费等,并符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及监管要求,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土方单价结算时不作调整;处置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统一修改为: 1、土方外运及处置说明:清单工程量按照天然密实体积计算,该费用包含装卸车(船)费、运输费、车辆(码头)及道路保洁费、土方处置等,处置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结算时投标人提供符合海曙区渣土运输处置费用相关结算要求的材料,如清运证明、处置证明及处置发票,结算时价格按投标价计取;2、泥浆外运及处置说明:清单工程量按照按定额计算规则计入,该费用包括装车(船)、运输、车辆(码头)及道路保洁、处置等,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泥浆外运及处置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结算时投标人提供符合海曙区泥浆运输处置费用相关结算要求的材料,如清运证明、处置证明及处置发票,结算时价格按投标价计取。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中20.5补充约定增加:“(21)本项目的大面积回填塘渣(含下沉),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回填前及回填后标高的测绘工作,避免回填厚度超过1500px。回填厚度小于1500px,按实际回填厚度结算,若回填厚度大于1500px,按1500px厚度结算。”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09-21·13:30: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09-19·16: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 2023-09-21 13:30:00
八、现上传本项目最新电子招标文件、最新基坑支护方案图、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九、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说明。因未及时浏览、下载 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石碶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行政监督机构: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87081373
信息来源: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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