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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塔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西走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15年度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甘肃省金塔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河西走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15年度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金塔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西走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15年度工程项目已由酒泉市水务局、酒泉市财政局以(酒水发[2015]2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和地方群众投劳折资投入资金,项目投资比例为中央财政54.24%,省级财政27.12%,地方群众投劳折资18.63%,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金塔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计划在金塔镇、三合乡、古城乡、东坝镇、大庄子乡、中东镇、西坝乡、羊井子湾乡、鼎新镇和航天镇共10个乡镇17个示范片区共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157万亩, 其中:地下水大田经济作物滴灌面积0.9443万亩,地下水饲草滴灌面积0.072万亩,地下水林果滴灌面积0.061万亩,地下水管灌面积0.9384万亩。
计划总工期24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5月30日。 
2.2 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其中2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第一标:金塔县大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金德华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福源盛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东坝镇梧盛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金色丰收日光温室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三合乡永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共面积8428亩。
其中: 金塔县大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灌2800亩、金塔县金德华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灌2298亩、金塔县福源盛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饲草滴灌720亩、东坝镇梧盛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葡萄小管出流350亩、金塔县金色丰收日光温室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林果滴灌260亩、三合乡永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2000亩。新建首部系统19套,修建20㎡管理房25座。0.4MPaΦ160PVC管69.642km;0.4MPaΦ90PE管60.269km,滴灌带1418.03万m;安装出水栓300个。
施工第二标:金塔县旺禾农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臻欣种植专业合作社、金塔县园丰种植专业合作社、金塔县西坝乡天福园农场、金塔县神谷农林牧专业合作社、羊井子湾乡祥平农用合作社、金塔镇胜利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镇营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镇边沟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镇红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羊井子湾乡大泉湾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共面积11729亩。
其中: 金塔县旺禾农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灌599亩、金塔县臻欣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灌1166亩、金塔县园丰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灌1115亩、金塔县西坝乡天福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灌665亩、金塔县神谷农林牧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灌500亩、羊井子湾乡祥平农用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灌300亩、金塔镇胜利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管灌673亩、金塔镇营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管灌1085亩、金塔镇边沟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管灌1976亩、金塔镇红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管灌2173亩,羊井子湾乡大泉湾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管灌1477亩。新建首部系统14套,修建20㎡管理房40座。0.4MPaΦ160PVC管99.613km;;0.4MPaΦ90PE管45.656km,滴灌带1122.62万m;安装出水栓1513个。
第三标(监理标段):对整体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企业信誉良好。
3.1.1第一、二标段接受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商和水利建筑施工企业联合体的投标。高效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商须具备灌溉企业乙壹级(含乙壹级)以上等级证书,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须持有招标材料专业生产许可证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具有满足本标段工程需要的生产能力和长期从事节水工程工作的经验,且能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土建施工企业具备主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有3项及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保证金
本次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并打印出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加盖公章,于 2015年8月23日至8月27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在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中介代理平台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1午9:00时,递交地点为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5年8月28日9:00 时在金塔县水务局门前组织踏勘现场,同时在组织踏勘现场时就地答疑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为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22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金塔镇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邮  编:735300
电  话:0937—4421581
传  真:0937—442731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座       
联 系 人:于永祥
电  话:13993709342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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