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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3-07 至 2023-03-13
撰写单位: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300-00296
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49,760.00
最高限价(%):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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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 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DB21/T1212-2001。
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
国家或辽宁省颁布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二、工程监理要求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
1.2工程概况:
001包监理内容包括: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云上钢道项目、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调军台桥更新工程、山南街(烈士山街-平安街)道路更新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通海大道市政更新工程、园林大道(双山路-河南路)道路更新工程、中华路(鞍千路-千山中路)道路更新工程、千山西路(建设大道-建国大道)排水改造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山南特勤消防站配套建设项目、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师院街(明山街-平安街)新建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1)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云上钢道项目:云上钢道项目起点为鞍山市铁东区玉佛山风景区千山中路,沿途经铁甲山、瞭美塔,终点为219园区,道路和景点沿环线布置。新建或改造环形登山步道全长84公里,道路宽度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景点、桥梁、厕所、照明和绿化工程,具体内容为:
新建沥青路面4400平方米,改造沥青路面29600平方米、改造厕所3座。新建一级观景点1102平方米,其中钢之云环720平方米,钢之云亭232平方米,钢之云梯150平方米;新建二级观景点72平方米。新建景观桥梁735平方米,钢道照明350套,绿化补值5000平方米。
(2)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调军台桥更新工程:鞍山市调军台桥改造工程西起自由街与现状路交叉口,向东跨越南沙河与东环路相交,工程起点桩号K0+074.562,终点桩号K0+400.239,全长325.677米,其中桥梁全长164米,横断面宽度3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5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为城-A级(按公路-I级校核),防洪标准为1/100,桥梁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
①道路工程。机动车道铣刨复浇2040平方米,新建机动车道3355平方米,新建人行道1553平方米,老路拆除1554平方米,拆除侧石229米,新建侧石294米,新建边石202米,中央护栏288米,机非分隔护栏576米,台后路基处理3426立方米,路基换填3884平方米。
②桥梁工程。拆除旧桥1座,新建5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
箱梁大桥1座,跨径为28+30+48+30+28米,全长164米,桥宽35米。
③给排水工程。敷设雨水连接管230米,双篦雨水口16个。
④交通设施。新建二次过街安全岛2个,车止石10个,警示柱10个,交叉口告知标牌2个,交通标线640平方米。
⑤照明工程。道路照明灯具36套,LED投光灯60套,LED条形洗墙灯800套,路灯箱变1座,敷设电力电缆4850米,高密度聚乙烯管3250米,热镀锌焊接钢管1900米,路灯基础18基,电缆井14个,景观照明配电柜1座,防水开关电源箱74套。
(3)山南街(烈士山街-平安街)道路更新工程:山南街道路更新北起烈士山街,南至平安街,总长1,9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交通、排水管线、通信排管、海绵城市、建筑立面、园林绿化、园林小品、城市家具以及景观照明等,主要改造规模包括:
①道路工程。机动车道铣刨复浇沥青混凝土9217平方米,机动车道翻挖新建23889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铣刨加铺彩色沥青1188平方米,人行道铺装28023平方米,侧石拆除及新建5316米,交通标线2066平方米。
②排水工程。敷设DN14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网590米,DN1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网250米,DN10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网440米,DN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网820米,DN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网800米,DN3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网1600米,双篦雨水口130个,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10座,更换检查井盖200个,检查井加固200个。
③通信排管工程。敷设通信排管,排管规模为16孔,排管断面为4×4,采用PVC管,共1.9公里。
④景观工程。景观墙1座,整石坐凳24米,庭院灯5套,草坪灯15套,插地射灯6套,LED灯带50米,指示牌15组,口袋公园健身设施2组,垃圾箱25个,景观坐凳40组,非机动车挡60组,乔木种植102棵,绿篱地被种植9100平方米。
⑤建筑工程。店招改造面积2455平方米,台阶面积2185平方米,EPS线脚长度2945米,建筑立面改造面积5429平方米,空调遮罩1457平方米。
⑥电气工程。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氨乙烯护套电力电缆11750米,高密度聚乙烯管11750米,热镀锌钢管1600米,照明配电箱5个,电缆井12个,绝缘穿刺线卡46套。
(4)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通海大道市政更新工程:通海大道市政更新工程南起通海大道与鞍腾路交汇处,北至通海大道与人民路交汇处。新建浆砌块石雨水边沟9800米,d1000-d2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900米,d300钢筋混凝土雨水口连接管2000米,新建d400-d5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5300米,DN400聚乙烯PE污水管线800米,DN300球磨铸铁污水压力管线150米;新建0.103立方米/秒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
(5)园林大道(双山路-河南路)道路更新工程:该项目更新路段位于立山区,北起万水河南路,南至双山路,总长4.2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其中,双山路-李家街段长1.9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0米,采用双向四车道;李家街-河南路段长2.3公里,道路红线宽度60米,采用双向六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等。
①道路工程。机动车道铣刨复浇沥青混凝土33465平方米,非机动车道加铺彩色沥青231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37156平方米,侧石拆除9260米,侧石新建9260米,边石拆除7806米,中央护栏3210米,机非分隔护栏4759米,二次过街安全岛15个,车止石57个,警示柱57个,交通标线4318平方米。
②景观工程。素土回填18577立方米,彩色沥青2538平方米,芝麻白花岗岩1271平方米,青石板642平方米,弹石514平方米,停车位植草砖4630平方米,景观廊架4个,小品构筑4套。景观座凳70个,垃圾桶56个,整石座凳112米,乔本种植395棵,绿篱、地被种植51311平方米。
③综合管网工程。敷设排水管网500米,双篦雨水口300个,检查井加固450座,检查井盖450个,线性排水沟3250套;敷设给水管网2700米,绿化洒水栓110只,防污隔断阀10个,阀门井40座,水表井20座。敷设PVC通信排管4200米。
④电气工程。YJV-1KV电力电缆2900米,PE75管2900米,SC100镀锌钢管200米,照明配电箱7个,电缆井8个,绝缘穿刺线卡21套。
⑤建筑工程。墙身真石漆4542平方米,苯板立柱1896平方米,店招亚克力板1100平方米,EPS线脚2880米,店招铝板4020平方米,广告发光字体2085个,LED灯带1440米,门窗替换300平方米。
(6)中华路(鞍千路-千山中路)道路更新工程:中华路道路更新工程北起鞍千路,南至千山中路,道路总长42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建筑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工程,主要改造内容为:
①道路工程。机动车道翻挖新建1111平方米、机动车道铣刨复浇96074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铣刨复浇2347平方米、人行道铺装更新39036平方米,铺设花岗岩侧石600平方米、生态石29054平方米、青石板65平方米、防腐木步道200平方米,弹石225平方米、停车位植草砖1650平方米、现浇盲道200平方米;附属设施侧石拆除新建1067米、C20现浇基座110立方米,路基搭接土工格栅560平方米,路面搭接玻纤格栅560平方米、聚酯纤维布141平方米;交通标线6468平方米。
②景观绿化工程。新建景观廊架2座、整石坐凳36米,安装庭院灯15套、草坪灯30套、植物插地射灯15套,LED灯带280米,设置标识指示牌15组、雕塑小品2组、垃圾箱50个、景观坐凳60组、非机动车档120组,种植乔木195棵、绿篱地被25318平方米;景观电气工程铺设电力电缆28600米、高密度聚乙烯管28600米、热镀锌钢管4000米,照明配电箱29个。
③建筑工程。改造店招4019平方米,改造台阶4823平方米、EPS线脚1769米,墙身真石漆涂料8428平方米,空调位遮罩2144平方米。
④综合管线工程。铺设DN300雨水连接管4500米,改造雨水口210座,检查井加固450座、更换井盖450个,改造HDPE线性排水沟1820米;敷设16孔通信排管4200米。
(7)千山西路(建设大道-建国大道)排水改造工程:该工程对鞍山市千山西路(建设大道一建国大道)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拆除破损严重的现状合流暗渠,新建雨水暗渠和管道、新建污水管道,实现雨污分流。主要建设内容为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道路工程及其他。
①雨水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暗渠4350米,利用已建暗渠500米,新建DN2000雨水管500米(钢筋混凝土管Ⅲ级管)、DN300雨水连接管4200米(钢筋混凝土Ⅱ级管)、DN600街区预留管1600米(钢筋混凝土Ⅱ级管),新建矩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84座,雨水口240座。
②污水工程。新建DN500-DN1000污水管8728米(钢筋混凝土Ⅲ级管)、DN300街区预留管640米(钢筋混凝土Ⅱ级管),新建矩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94座。
③道路工程。道路建设起点为建设大道,终点为建国大道,道路实施总长度为4850米,起终点与现状道路接顺。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拆除及恢复67232平方米、铣刨盖被75358平方米,新旧路接缝9700米,调整打磨2425型边石8406米,更换及补充2425型边石934米,施划交通标线4670米(按原状恢复),拆除及恢复中央护栏4000米。
④其他工程。拆除原暗渠(钢筋混凝土及砖砌结构)83305立方米,未拆除暗渠加固处理(三道街至六道街辅道)312米,临时施工导水4373米,钢板桩支护9000延米,设置截流井(现状合流管接入处)30处,过哈大铁路段暗渠及污水管道1处110米,过鞍钢铁路段(箱涵顶进施工)暗渠及污水管道20米。
(8)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山南特勤消防站配套建设项目:该项目新建东变街(建国大道一山南街段)道路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南部,西起建国大道,东至规划的山南街,道路全长420米,红线宽度30米。主要包括道路、照明、绿化、给排水、交通设施及燃气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为:
新建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7400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4200平方米,路缘石、边石2880米,双臂LED路灯22基,绿化带2400平方米,行道树160株;新建DN200-DN400球墨铸铁给水管线510米,DN5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420米,DN300-DN12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840米,DN200-DN300中压燃气PE管线420米;新建信号灯2套,电子警察2套,施划标线444平方米。
(9)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师院街(明山街-平安街)新建工程:新建师院街(明山街-平安街)道路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南部,项目南起明山街,北至平安街,道路总长度1390米,红线宽度30米。主要包括道路、照明、电力、绿化、给排水、供热、燃气及交通设施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为:
①道路及绿化工程。新建车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2502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11120平方米,路缘石31608米,绿化带5560平方米,行道树560株。
②电力及照明工程。新建10千伏电力线路1390米,双臂LED路灯78基。
③给排水工程。新建DN200-DN400球墨铸铁给水管线1540米,DN300-DN12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1950米,DN5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1390米。
④供热及燃气工程。新建DN300螺旋焊接钢管供热管线2780米,DN200-DN300PE燃气管线1390米。
⑤交通设施工程。新建信号灯2套,电子警察2套,道路标志牌18套,施划标线1500平方米                           
2、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保证及工程建设的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
2.1施工阶段监理
2.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2.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2.1.3 参与对施工承包人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2.1.4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2.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1.6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2.1.7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2.1.8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2.1.9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1.10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2.1.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2.1.12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2.1.13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建设单位。
2.1.14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1.15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2.1.16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2.1.17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
2.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建设单位。
2.3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参与竣工后质量问题的处理。
 
3、施工质量目标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工期计划
 服务周期2年(2023年3月15日至工程竣工,最终以监理合同约定为准)。
5、监理要求
5.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5.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5.3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4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5.5所有拟配备于本项目的人员在施工期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保持一致。驻现场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如需请假,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在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招标人有权随机对驻现场人员进行检查,若在检查中发现总监或总监代表无正当理由未到现场,罚款20000元/次,最多罚60000元;如发现监理员无正当理由未到现场,罚款5000元/次,最多罚30000元。处罚达上限者,招标人有权终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须无条件退场,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按《辽宁省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罚。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其他
  招标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投标人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2年(2023年3月15日至工程竣工,最终以监理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347,600.00
最高限价(%):1.37
采购需求:查看
一、 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 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DB21/T1212-2001。
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
国家或辽宁省颁布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二、工程监理要求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监理。
1.2工程概况:                    
002包监理内容包括: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大庆路(交通路-永乐街)新建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 四方台路(高新大道)新建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千山湾(七号桥—樱山路桥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千山湾南滨河绿道景观更新工程、鞍山西站站前广场及道路更新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鞍山市智慧停车场项目。 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1)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大庆路(交通路-永乐街)新建工程:大庆路(交通路-永乐街)新建工程位于鞍山市铁西区西部,北起永乐街,南至交通路,道路全长427.5米,红线宽3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照明、绿化、给排水、交通工设施及燃气工程。具体内容为:新建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10401平方米,人非混行沥青混凝土路面7192平方米,路缘石及边石2918米。新建12米高双臂LED路灯30基,绿化带2075平方米,行道树167株;新建DN200-DN300球磨铸铁供水管线462米,d300-d12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715米,d4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470米,de200-de300PE中压燃气管线500米。新建信号灯2组、电子警察2组,施划标线1252平方米。
(2)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四方台路(高新大道)新建工程:该项目为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一四方台路(高新大道)新建工程,西起通海大道,东至建设大道。道路全长2476米,规划红线宽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工程。具体内容为:
①道路工程。新建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74281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22287平方米,混凝土人行道板7429平方米,路缘石14151米。新建路灯138套,路灯箱变1座。新建百米柱2个,L形标志杆6组,标线4473平方米,安装交通信号灯1套,信号管线长2.5公里。新增绿化19810平方米,行道树1650棵,灌木19810平方米。
②桥梁工程。新建1孔40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跨越铁路鞍山隧道,桥梁全宽84米。
③管线工程.新建DN200-DN300球磨铸铁给水管线3476米,
d300-d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5900米,d400-d700钢筋混凝
土污水管线2476米,de200-de300中压燃气PE管线2476米,DN500供热无缝钢管4952米。
④电力通信工程。敷设电力电缆4952米,通讯电缆4952米。
(3)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千山湾(七号桥—樱山路桥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该项目总设计面积约78公顷(不含水域),长度约6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七号桥改扩建工程:土方开挖约45万立方米,新建驳岸长约1000米,新建桥梁长度约160米,改扩建桥梁长度约90米等;市政道路工程:新建滨河路长度约3600米,支路长度约900米等;市政给排水工程:铺设给水管线约4500米,排水管线约4500米等;电力配套工程:铺设电力电缆约4500米等;驿站建设工程:新建服务驿站约30座,每座10平方米。
(4)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千山湾南滨河绿道景观更新工程:该项目为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一千山湾南滨河绿道景观更新工程,范围北至七号桥,西至拥军路,东至东环路,总设计面积约6.9公顷(不含水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装设计工程、景观建筑工程、绿化种植工程、驳岸工程、配套工程等。具体如下:
①铺装设计工程
(1)改造园路广场:对部分路面进行翻新面层铺装,铺装面积为4480平方米。
(2)广场:对广场路面进行铺装,面积为1834平方米.
(3)铺装园路:铺装园路面积为5472平方米。其中,铺装宽4米、长909米的路面,面积为3636平方米;铺装宽6米、长306米的路面,面积为1836平方米。
(4)人行道:铺装人行道面积为3020平方米。
(5)台阶:建设台阶面积为636平方米。
(6)停车场:建设停车场2个,总面积2250平方米,分别为P1停车场和P2停车场。其中,P1停车场占地面积650平方米,小汽车停车位21个,设2个机动车出入口;P2停车场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小汽车停车位72个,设2个机动车出入口。
②景观建筑工程
(1)新建人行桥:建设宽6米、长147米的桥梁,面积882平方米。
(2)亲水平台1:建设宽6.7-22.8米、长160米的亲水平台1,面积为2675平方米。
(3)亲水平台2:建设宽6-12米、长210米的亲水平台2,面积为2251平方米。
(4)挑台:建设宽8米、长16米的挑台,面积为128平方米。
(5)新建构筑物为服务驿站1座,面积为350平方米。
③绿化种植工程
新建绿化面积为20480平方米,改造绿化面积为16110平方米。
④驳岸工程
该项目保持原有驳岸,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其中钢混垂直驳岸为235米,石笼驳岸为170米。
⑤配套工程
该项目同时包含水电工程、服务设施工程、土方工程等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
(5)鞍山西站站前广场及道路更新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进场道路及市政配套、出场道路翻建、停车场和站前广场扩建、公共卫生间建设以及景观工程建设等内容,主要改造内容为:
①道路工程。新建机动车道约18674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3007平方米,路面折除8270平米。新建侧4966米,新建边石618米。
②景观工程。新建彩色沥青约1449平方米,人行铺装面积10447平方米,树池座凳8个,乔木种植约443棵,灌木、地被种植约18196平方米。
③电气工程。
强电:电力电缆约820米,热镀锌钢管约12000米,热镀锌钢灯杆2根,双臂热镀锌钢灯杆11根,箱式变2座,低压配电箱15套。
弱电:市政道路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违法停车抓拍系统、通信系统等内容;停车场包括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供配电工程、中心软硬件等内容。
④给排水工程。给水:球墨铸铁管870米,消火栓15个,设施井10个
雨水:Ⅱ级钢筋混凝土管3000米,雨水口70个,HDPE线性排水沟500米,检查井40座。
污水:Ⅱ级钢筋混凝土管600米,检查井20座。
现状管线废除:现状混凝土管废除约1245米。
⑤建筑工程。新建广场公共卫生间94.78平方米。
(6)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鞍山市智慧停车场项目:该项目主要对鞍山市城市之门停车场、人才公寓停车场、鞍山大剧院停车场进行改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200平方米,共计停车位800个,其中:城市之门停车场:用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设置400个车位。人才公寓停车场:西侧停车场用地面积约6400平方米,设置200个车位;北侧停车场用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设置50个车位。鞍山大剧院停车场:用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设置150个车位。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场区道路铺装工程、排水工程、充电桩工程、停车场照明工程及弱电工程。主要工程内容:
①场区道路铺装工程。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1519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981平方米,植草砖路面280平方米,砌筑混凝土砖墙围挡1690米,标志牌38个,标线2650平方米等。
②排水工程。敷设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400米等。
③充电桩工程。安装120KW充电桩96套,7KW充电桩25套,配套建设箱式变压器16座,电力电缆1540米,电桩雨棚121套等。
④停车场照明工程。设置LED 120W射灯64套,LED 50W射灯12套,6米高庭院灯12杆,15米高杆射灯16杆,车牌识别系统4套,照明电缆1000米,道闸6套,车牌识别硬件8套等。
⑤弱电工程。设置监控摄像头62套,双壁波纹管1390米,电缆井29座,监控信号线1390米,监控电源线1390米等。
2、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保证及工程建设的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
2.1施工阶段监理
2.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2.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2.1.3 参与对施工承包人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2.1.4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2.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1.6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2.1.7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2.1.8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2.1.9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1.10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2.1.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2.1.12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2.1.13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建设单位。
2.1.14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1.15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2.1.16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2.1.17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
2.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建设单位。
2.3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参与竣工后质量问题的处理。
 
3、施工质量目标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工期计划
 服务周期2年(2023年3月15日至工程竣工,最终以监理合同约定为准)。
5、监理要求
5.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5.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5.3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4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5.5所有拟配备于本项目的人员在施工期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保持一致。驻现场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如需请假,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在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招标人有权随机对驻现场人员进行检查,若在检查中发现总监或总监代表无正当理由未到现场,罚款20000元/次,最多罚60000元;如发现监理员无正当理由未到现场,罚款5000元/次,最多罚30000元。处罚达上限者,招标人有权终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须无条件退场,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按《辽宁省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罚。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其他
  招标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投标人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2年(2023年3月15日至工程竣工,最终以监理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2)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lnhjxmglz2020@126.com,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随备份文件一同发至邮箱。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3、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启用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加密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7、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直播。
8、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9、本项目分两包,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与投标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2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hjxmglz2020@126.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账号: 1249 0629 4110 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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