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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空调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空调系统维修改造
公开招标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的委托,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空调系统维修改造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空调系统维修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huaian.gov.cn/col/13924_326175/index.html)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G2024-0013
(二)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空调系统维修改造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伍佰捌拾万元整
(四)最高限价: 人民币伍佰捌拾万元整
(五)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空调系统维修改造,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09:30
(二)投标文件上传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3号
联系方式:沈联益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其他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空调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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