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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数据资源中心长沙市政务云统筹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307170013-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上海直画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政务云统筹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3071700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政务云统筹建设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主要包括政务云纳管服务、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迁移服务、云网融合服务、驻场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伍拾贰万伍仟叁佰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纳管服务 采购长沙市政务云统一云管(区县)子平台 1 120000 120000
纳管服务 云管(区县)子平台部署服务 1 12000 12000
纳管服务 浏阳政务云平台与长沙市政务云平台数据对接服务 1 16000 16000
2 等保服务 开展浏阳市政务云70个应用系统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实际测评等级按专家评审定级结果为准) 70 32000 2240000
等保服务 开展浏阳市政务云10个应用系统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含一年复测备案,实际测评等级按专家评审定级结果为准) 10 39600 396000
等保服务 80个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文档资料编制、整理、印刷、归档服务 1 1000 1000
等保服务 协助云上系统建设单位做好等级保护备案过程材料编制服务 1 1000 1000
等保服务 协助云上系统建设单位做好等级保护测评中整改环节的技术支撑服务 1 1000 1000
3 云网融合服务 部署湖南省统一下发的万兆边界对接纵向路由器,路由器型号:中兴ZXR10 M6000-2S4(数量:2台) 1 20000 20000
云网融合服务 利用现有万兆防火墙,建设万兆纵向边界安全防护区,防火墙型号:华为USG6600E (数量:2台) 1 20000 20000
云网融合服务 采购传输光模块数量:(1)6个单模10G 10KM光模块(2)30个多模 10G光模块。 36 960 34560
云网融合服务 辅材:光纤跳线一批,满足边界设备区设备主备部署(热备)与连接需求 1 4800 4800
云网融合服务 按照省、长沙市规划的纵向业务IP地址和纵向对接技术规范要求,重新优化梳理我市政务网络纵向业务,同时根据长沙市政务云下发的云网融合对接IP地址和技术规范要求,在我市政务网络纵向边界区建设云对接专用实例,满足我市政务云与长沙市政务云的数据交互、统一云管等需求。 1 24000 24000
4 迁移服务 浏阳市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云化部署服务,主要包括平台部署、软硬件联通、数据通道对接,数据迁移、系统测试联调等服务内容。 1 36000 36000
5 驻场服务 2人,涉及网络安全、云服务等专业领域技术人员 2 256000 512000
6 信创云终端服务 为做好政务云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实施和后续运维,配置10台国产化(信创)终端。 10 8700 87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1-02 —— 2025-11-02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技术规格(参数)以及本合同履约要求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正式签订、驻场人员、信创云服务终端按采购方要求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
本项目实施内容全部按采购需求交付实施到位并通过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驻点运维人员运维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支行(上海直画科技有限公司:1219342914109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纳管服务
1 总体要求 采购长沙市政务云统一云管(区县)子平台部署至我市政务云,通过与长沙市政务云的数据对接,实现我市政务云纳入长沙市政务云统一云管体系,并具备复用长沙市政务云服务的能力。
2 云管(区县)子平台 云管(区县)子平台应具备云资源概览与统计分析、云主机管理、告(预)警管理、业务系统管理、系统管理等云管功能,并实现纳入长沙市政务云统一云管,以及复用长沙市政务云的能力。
3 数据对接 满足本次纳入长沙市统一云管以及复用长沙市政务云能力的数据对接需求,应具备包括云双向(本级云与长沙市政务云)数据接口(资源池、主机、存储、告警、性能、管理等接口)适配、数据初始化(云平台、云主机、业务系统、用户信息等)、功能优化(主机、监控、运行性能、告警详情)、配置实施、数据效验、接口联调优化(长沙市政务云北向、南向接口)等。
4 其它 实施完成后,交接用户账号、手册等资料,并开展我市政务云运维团队的技术培训服务,使其具备全生命周期的运维能力。

(二)等保服务
1 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8449-2018)等最新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云上系统等级保护建设。 (2)等级保护测评过程中,其中等级保护为二级的系统应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纸制盖章和电子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纸制盖章和电子版)等;等级保护为三级以上的系统需提交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系统安全保护设施设计实施方案或者改建实施方案、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及其认证、销售许可证明、测评后符合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意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纸制盖章和电子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纸制盖章和电子版)等。
2 资料归档服务 按照一系统一档案的原则,将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全生命周期中涉及的专家评审定级、定级报告、备案表、安全测试报告、整改报告(方案)、拓扑结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清单、测评评估报告、公安部备案证明等所有资料印刷与装订归档。除完成测评与备案过程中需提交的资料以外,每个系统需提交纸质版3份(政务云建设单位、测评系统建设单位、政务云管理单位各1份),电子档同步提交。
3 整改 协助云上系统建设单位做好等级保护测评中整改环节的技术支撑服务

(三)云网融合服务
1 总体要求 按照《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20〕33号)《长沙市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长智慧办发〔2023〕3号)《长沙市区县(市)政务云建设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实施浏阳政务云与长沙市政务云云网融合(边界互联区设备双万兆扩容)建设,利用现有设备(2台万兆路由器型号:中兴ZXR10 M6000-2S4,2台万兆防火墙华为USG6600E,均具备热主备能力)建设浏阳市政务网络纵向对接与安全防护区。 浏阳市政务网络纵向边界区(现状):
实施后效果:
2 纵向业务梳理 按照省、长沙市规划的纵向业务IP地址和纵向对接技术规范要求,重新优化梳理我市政务网络纵向业务,同时根据长沙市政务云下发的云网融合对接IP地址和技术规范要求,在我市政务网络纵向边界区建设云对接专用实例,满足我市政务云与长沙市政务云的数据交互、统一云管等需求。
3 其它 采购的光模块、光纤跳线等配件需完全兼容上述拓扑架构的设备,实施完成后,交接用户账号、手册等资料,并开展我市政务网络运维团队的技术培训服务,使其具备全生命周期的运维能力。

(四)迁移服务
1 总体要求 浏阳市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云化部署服务,主要包括台部署、软硬件联通、数据通道对接,数据迁移、系统测试联调等服务内容。
2 系统环境搭建 包括系统部署资源、数据库安装等.
3 网络环境搭建 包括内部网络架构搭建、外部网络策略配置、网络通道测试调试等。
4 备份 包括系统平台代码备份、数据库表备份、各类数据备份、相关配置参数备份、日志备份等。
5 系统部署 包括基础平台部署、共享平台部署、交换平台部署;相关中间件、依赖包和相关配套硬件设施部署;确保系统在新环境正常运行。
6 数据导入 包括数据库表创建、基础数据(用户数据、资源目录数据)、业务数据(人口数据、法人数据、电子证照数据、事项数据、不动产数据、住建数据、教育数据、卫健数据、信用数据、门户网站数据、自来水数据等)、配置数据、日志数据、接口数据等。
7 配置调试 包括网络地址配置、端口配置、数据交换通道配置、数据库表之间的逻辑关系配置调整、短信平台配置等。
8 接口对接 对接长沙市数据资源平台的人口库接口、法人库接口、电子证照接口等,需重新申请接口并完成相关对接测试。长沙市数据中台和浏阳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数据共享链路,需重新调整配置并完成测试。
9 上线验证 包括用户登录验证、业务查询验证、数据编目验证、接口发布订阅验证、数据交换归集通道验证等。
10 系统切割 新平台各类功能和业务流程验证通过,且不影响外部系统业务和数据流转的情况下,关停原平台。

(五)驻场服务
本项目需配备专业技术团队,负责本次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1)在驻点服务期间(服务期限从正式签订合同日起2年),乙方安排2名工程师驻场。 (2)在驻点服务期间,乙方安排不少于3人的二线支撑工作团队,二线服务团队为一线团队提供技术与人员支持,如采购人工作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二线团队赶赴现场提供服务,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并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到场。 (3)驻场人员应具备网络安全、云服务等领域的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并按要求配置云管、网络通信、信息化系统等平台,并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值班值守 1、每月出具本项目实施进度报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纳管服务和云网融合服务实施到位之后,应每周对上述内容建设涉及的平台与设备进行至少一次常规巡检,并于每月第一周前出具上个月巡检报告,保障系统平台平稳运行。 2、做好采购人统筹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遵循相关制度规范,接受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的人事管理和日常考勤。 3、驻场运维人员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到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驻场运维人员存在服务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并且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 4、在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等特护期,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技术人员与驻场运维人员协同提供值守服务,并将值班表及时报至采购人。

(六)信创云终端服务
为做好政务云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实施和后续运维,乙方需配置10台国产化(信创)终端。 1、国产化CPU≥2.3GHz,内存≥8GB,硬盘≥ 256G SSD,显卡≥ 1G 独立显存,显示器≥ 23英寸。 2、国产化桌面操作系统,配置三年正版授权。 3、国产化办公软件,配置三年正版授权。 4、国产化OFD版式软件,配置三年正版授权。 5、国产化防病毒安全系统,配置三年正版授权。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浏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意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双方的违约责任,同时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责任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1月2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自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应在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实施交付(驻点人员交付期为24个月)。
11.2乙方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高质量完成续保服务工作内容。
11.3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完善运维管理手册、流程指南和具体工作指引。
11.4未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乙方在执行服务期间任何操作变更均应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后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承担相应风险。
11.5乙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对甲方相关内容进行保密,均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 地址: 上海市市辖区宝山区上大路668号1幢5层B区1390室

法定代理人: 张旭 法定代理人: 彭来

委托代理人: 赵宗杰 委托代理人: 彭悦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21-54561181

传真: 0731-8367976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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