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告字2024010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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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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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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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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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告字[2024]10号)
临告字[2024]10号 2024/05/10
经临西县人民政府批准,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临告字[2024]010号 | 宗地总面积: | 19258.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先锋路南侧,东至空地,南至规划文化路,西至邢台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先锋路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并且≤2.353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16975.77 | ||||||
其他商服用地 | 2283.1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42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2723BA0062 | |||
起始价: | 342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1、该地块为县政府确定的河西镇南居委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2、该宗地不需配建保障性住房。3、内部住宅均应满足大寒日2小时要求,且需满足周围二类居住用地日照要求。4、建筑高度原则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考虑到天际线的变化,地块西侧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48米。5、依据控规棚户区改造容积率不超过2.3,因该项目提供了道路公共空间,奖励建筑面积2985平方米,折算后容积率不超过2.353。6、其他规划建设要求以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临规条[2024]15号)为准。7、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与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订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开发企业利用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非自有资金。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29日到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29日到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9日 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5月29日 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30日 14时30分在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丁畅拍卖有限公司主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二)有意竞买者对拍卖地块现场自行踏勘,拟出让土地以现状为准;
(三)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拍卖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临西县珠江西路北侧联 系 人:郝女士联系电话:8560326开户单位: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西支行、中国银行临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西县支行开户账号:86580202100000922、100817158450、50242001040025476
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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