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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年度军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健康体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HXA202405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市东丽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4年度军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健康体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HXA202405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4年度军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健康体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HXA202405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军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健康体检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A202405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军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健康体检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4752万元
最高限价:53.475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3.4752 53.4752 体检服务 2024年度军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健康体检采购项目,采购预算53.4752万元,服务内容为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预计体检人数为504人(据实结算按实际体检人数为准),其中军休干部482人(男352人,女130人),无军籍职工22人(男11人,女11人)。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纸版体检报告需在体检结束后15-30个工作日内出具。(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注: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A.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B.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部队医院需提供《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 (1)供应商为医疗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为隶属于卫生局的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为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且具有多家门店(门诊部),则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该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须指定一家门店(门诊部)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上一级法人单位(即该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出具的加盖上级单位(即该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②提供该指定门店(门诊部)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方式: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后,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提供以下两种方式: A.现场获取: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开票信息(注明开户行行号、专票/普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以现金支付形式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B.网上获取: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开户行行号、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被经办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扫描件加盖公章)和《供应商领取登记表》发送至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tianhengxinzixun@163.com)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18002071121),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及《供应商领取登记表》且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汇款到帐后(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则完成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程序。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递交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电汇在此时间前到达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HXA20240501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公司名称”)交至: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及户名: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税号:91120105592936442J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电话:1800207112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红桥支行 账号:8111401013900163320 开户行行号/大额联行号:302110023421 (二)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昆程园内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联系方式:18002071121,022-83971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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