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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递交时间:2024-01-1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17,144,573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详细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施工澄清修改公告1
 
 
招标编号:A3302030230022310001
各投标人:
1、经研究,对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中“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围墙、道路、市政排水、景观绿化、交通设施及标识牌(含人防)、电梯安装(不含设备)、抗震支架、环卫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317103625元。”,修改为“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围墙、道路、市政排水、景观绿化、交通设施及标识牌(含人防)、电梯安装(不含设备)、抗震支架、环卫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中“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31710.3625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537.697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1.7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794.8332万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31714.4573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771.2764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2.43%,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791.9762万元”。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评审项“投标报价”评审标准中“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17103625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13325302元(含税价)”,修改为“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15632526元”。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评审项“投标合理报价区间”评审标准中“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为招标控制价浮动-5%至-10%,即人民币286725793元至301914709元(含该区间上下限本数)”,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为招标控制价浮动-5%至-10%,即人民币286993368元至302068971元(含该区间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以本项目澄清修改最新上传内容为准。
2、现上传本项目最新电子版图纸(含设计回复及勘察报告)、【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施工(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施工)[1.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5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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