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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淮安联通办公信息化维护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2025年淮安联通办公信息化维护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招标编号:HA-G-K1-2024-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5年淮安联通办公信息化维护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1 项目概况:2024-2025年淮安联通办公信息化维护。 1.2 采购内容:因日 常办公需要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IT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与日常维护的服务,包括提供与维护相关需要更换的材料,为期两年。 1.3 预算金额:16万元(不含税)。1.4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具体详见应答一览表,应答人 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4-2025年淮安联通办公信息化维护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淮安联通办公信息化维护项目(第二次):
详见比选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02 17:00到2024-04-07 17:00
获取方式:详见比选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2 09:00
递交方式:详见比选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12 09:00
开标地点:详见比选公告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2024-2025年淮安联通办公信息化维护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HA-G-K1-2024-05,采购代理编号:02-11-04D-2024-D-C04443C01 ),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 信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
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 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4-2025年淮安联通办公信息化维护。
1.2 采购内容:因日常办公需要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IT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与日常维护的服务,包括提供与维护相关需要更换的材料,为期两年。
1.3 预算金额:16万元(不含税)。
1.4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具体详见应答一览表,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 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 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2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合同累计金 额不低于10万元(含税)的办公信息化维护服务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 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 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 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符合要求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 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 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 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 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 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 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 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6、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 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 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江西派乐贸易有限公司九江 市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
(3)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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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网上超市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
账号:账号:199242992244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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