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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温州市瓯江口二期“两新一重”建设项目先行区联合开发特许经营项目海塘安澜项目玄武岩纤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2-24014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 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玄武岩纤维,计划使用工程结算款用于本 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温州市瓯江口建设项目温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塘安澜工程(浅滩二 期生态堤),位于洞头区瓯江口灵昆岛东南侧浅滩二期范围内,堤线全长 7.71Km,防潮标准 100 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包含 5 个节点、2 座水闸,海堤和水闸 建筑物级别为 1 级。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海塘安澜工程所需全部玄武岩纤维采购,投标人报价包含货物制 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 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玄武岩纤维 BF S 20 ㎛-15 900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招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签 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和品牌。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2024 年 06 月至工程完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建设项目海塘安澜项目施工现场或需方指
定地点,采购人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投标人需无条件满足。
6.质量要求:
6.1、产品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相应的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当不同规范、标准及要求之间指标不一致时,应以严格指标作为控制指标)。
6.2、生产厂家按照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提供玄武岩纤维产品合格证、标志、材料检测报告等。
6.3 玄武岩纤维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满足施工操作需要。玄武岩
纤维标号为“BF S 20 ㎛-15 GB/T 23265”具体指标及检测执行《水泥混凝土和
矿浆用短切玄武岩纤维》(GB/T23265-2023)的要求。
6.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 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 合甲方 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 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支付方式: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 国内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
不响应上述支付方式将视作实质性偏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经销)的生产厂商须满 足 1.1 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2020 年 01 月至今相应的供货合同不 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300 万元以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注明总金 额的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显示总金额或数量,须提供该项合同总金额 300
2.2 交货时间:采购款项到达网上超市指定的预收款账户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3 收货联系人:颜丽萍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交货方式
3.1 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2 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
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
3.3 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
4、付款方式与条件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
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经验收确认合格并确认支付合
同款项。若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请求后10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或验收后不进行确认,且此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甲方验收通过并同意
支付货款。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
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5.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
5.3 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
6.1 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6.2 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7、验收
7.1 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
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
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7.3 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
内及时验收。
7.4 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
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7.5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
实际费用。
9、知识产权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
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
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
偿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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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11、违约责任
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
12、违约终止合同
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
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4.1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4.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他约定
15.1 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15.2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甲方应于合同有效期内及时支付预付款,若甲方原因未及时支付预付
款项而导致合同过期失效,乙方可向网上超市平台发起投诉并撤销合同及订单,失信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过期失效,甲
方可向网上超市平台发起投诉并撤销合同及订单,失信责任由乙方承担。
15.3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电子公章)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管前镇镇真武路1号
法定代表人:胡志宏
委托代理人:颜丽萍
联系电话及手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乙方:(盖电子公章)三明中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滨新村40幢二层1号
法定代表人:陈明清
委托代理人:陈明清
联系电话及手机:0598-8213302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3-10-10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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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
和集采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和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灯彩街 321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3575912938 / 0571-86829087
电子邮箱:yanweicai-sd12@powerchina.cn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 系人 : 洪先生
电 话: 13738931383 /0579-82565220
电子邮箱:hongfang-sd12@powerchina.cn
十、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1-86829047
2024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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