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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高新智谷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高新智谷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已由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迁高新核【20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高祥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高祥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东至规划富春江路绿化带,西至新城六号路,南至南京路绿化带,北至武夷山路绿化带。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4万平方米,含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人防、消防、绿化、道路等公用工程。总投资约17.5亿元。
2.3招标范围:宿迁高新智谷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总工期1095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创优目标为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13.12亿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建设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时付工程监理费用的15%,工程主体封顶时付至工程监理费用的3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工程监理费用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0%,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含精装修)、智能化、室外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评标细则:
4.1投标报价(59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数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6、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4分)。
4.3资源配置与业绩(25分):专业配置(3分)、注册及上岗证(15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5分)、 奖项(1.5分)、投标人类似业绩(2分)。
4.4监理大纲(12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承担监理职务。
5.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4.1、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4日 09:00至2024年05月21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高祥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  址: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中兴君临国际广场A栋7楼东侧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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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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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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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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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1909281945@qq.com
电子邮箱:
1074360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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