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滨铁路六标土方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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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京滨铁路六标土方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参与人须知 一、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宝坻至滨海新区段北辰(不含)至滨海新区段站前工程(JBSG-6)工程由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的清表、土方开挖、土方填筑、集配碎石填筑、碎石垫层填筑、便道填筑、砖头土拆除、混凝土拆除、排水沟开挖、既有建筑物垃圾清运、滨海西站迎检点平台填筑、钻孔桩桩头破碎外弃、滨海西站站内硬化面钢筋混凝土破碎外弃等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工程概况: 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宝坻至滨海新区段北辰(不含)至滨海新区段站前工程(JBSG-6),本项目线路全长40.413km,其中桥梁长23.525km,占全长的58.21%;隧道(含天津机场站)长12.99km,占全长的32.14%;路基长3.898km,占全长的9.65%。设天津机场、滨海西2座车站,其中滨海西为津秦高铁既有站;新设荒草坨、机场南和中心庄3座线路所。 滨海西站路基段施工范围为DIIK191+253.03~DIIK193+961.97,线路长度2.709km。主要包括路基填方共计50.78万方,挖方10.48万方。其中正线基床表层为级配碎石3.33万方,到发线基床表层A组土1.88万方,掺3%水泥改良土42.52万方,C组土3.03万方。框构桥3座,2762.37平米。涵洞接长2座,共计117.52m。站台墙1648m,站台面10800平米,楼梯及电扶梯土建1400㎡,地道装饰2419㎡。有站台柱雨棚4212㎡,站场附属围墙4330m,道路4581㎡,排水沟1791m,及绿化等。 DIIK191+253.03~DIIK192+986.1段里程内主要工程内容有: 清表、土方开挖及增运施工; 改良土填筑施工; 基床表层、路涵过渡段级配碎石填筑施工; 碎石垫层填筑施工; 既有建筑物垃圾清运施工; 便道填筑(191+253.030-191+800段便道、192+682.49-193+000段便道、滨海西站一号桥垂直引入便道段便道填筑、会车平台)施工; 滨海西站迎检点平台填筑; 拆除砖头土、混凝土施工; 排水沟开挖施工; 钻孔桩桩头破碎、外弃; 滨海西站站内硬化面破碎、外弃。 1.2.2工期要求:工期计划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1.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及工程量为暂定范围和工程量,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共拟定1个中标单位。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1.3.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本次招标文件由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滨铁路六标项目部发售,招标文件共有1个标段,采购1个标段1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1.3.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6日9:00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以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方式电汇至采购人指定帐户,购买标书时,售标帐户不接受个人帐户汇款,否则视为无效购标,采购人不接受其单位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技术标、报价标、资信标及Excel版报价表)一份、副本(技术标、报价标、资信标及Excel版报价表)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者以正本为准。标书封面上加盖“正本”或“副本”以示区别。投标文件封套的所有密封处必须加盖密封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封,未密封的标书或不按要求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中铁六局集团京滨铁路六标项目经理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4.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1.4.2开标地点:中铁六局集团京滨铁路六标项目经理部。 1.4.3本次招标将实施现场开标。各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投标人递交的文件,不论是否成交,将不予退还。 二、参与单位的资格 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有招标设备供应能力。 2.2人员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有相应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 2.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可提供设备租赁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不受额度限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出具近年(2021、2022)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4设备情况: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提供相关设备质量检测合格证明资料,并出具设备购置发票,并提供设备自有承诺书。 2.5业绩要求:投标人出具至少一份近两年(2021年、2022年)投标设备供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 2.6履约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限制交易期内。 2.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本地资源优先。 三、招标内容 3.1招标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3.2规格:招标需符合国家标准及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3投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机械均在投标单位名下,且若出现安全事故问题,与我单位无关。 3.4投标方对所配备的相应人员应有相关的资质,且人员应操作熟练,不可影响施工进度。 3.5本次招标费用中应该包含该工程作业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包括机械本身使用费用、操作人员工资、操作人员食宿费、缴纳的税金等有关一切工作过程中的费用)。 3.6投标人需承诺本工程施工设备为自有设备,承诺书中需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采购发票等,11月7日前将承诺书上报招标人。 3.7施工过程中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工资打卡制度,劳务人员工资卡必须由本人持有。 3.8投标人需配备现场施工负责人1名,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名,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安全质量员1名,以上人员均须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达到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全部持证上岗,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过程之中不得更换,如若更换报招标人审批并承担相应罚金(现场负责人更换罚金200000元,技术负责人更换罚金100000元)。劳务队伍必须配备安全员、测量员、资料员。安全员中标后到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进行备案登记,测量员和资料员中标后到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进行备案登记,检查履约过程中如不符合要求,有权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按照项目经理部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实名制管理办理相应手续,并严格按照招标人实名制管理办法执行,否则不予进场施工。 3.9临时设施及其他:招标人提供住宿场地及房屋,后期合同结算中扣除房屋住宿费,每月每间 1500 元。其他生活、办公、住宿配套设施、水电等食宿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必须遵守天津市相关规定。 3.10试验检测:投标人应积极配合第三方单位检测。 3.11测量放样: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点位由招标人负责复测及加密,由招标人提供坐标及现场确认,招标人放样确认后投标人负责保护,招保人不负责二次放样,若投标人未保护则自行测量放样,若因投标人自测错误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3.12水电: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施工用电由招标人只提供端口,投标人自行接电,临时电缆费用,配电箱费用,水电费及管路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3.13以上所有工程投标人必须配备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质量人员等,在招标人劳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纳入招标人管理体系,以上人员必须现场履约,接受招标人统一管理。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增加要求的,投标人应及时补充到位。 3.14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投标人应安排专人担任现场班组长,配合招标人建立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定期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和管理目标考核会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服从招标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或施工严重违纪的班组及班组长,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重新选聘。 3.15 职业健康: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自行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招标用途 机械用于京滨铁路施工现场DIIK191+253.03~DIIK192+986.1段土方施工机械租赁招标文件施工。 五、工作期限 工作期限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暂定);应按照组织人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成交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造成工程损失的费用由成交人负担;非成交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六、资金支付 6.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6.2资金支付比例的具体约定 6.2.1以正式图纸设计工程量 结算,并作为结算依据。 6.2.2每月20日由双方现场书面确认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工程净量结算)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月度计量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因责任造成的返工工程量,在缺陷修复完成并验收合格前不予计量,所产生的损失自行负担。 6.2.3工程进度款支付:拨款前,投标人应按照批复的计量结算金额,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工程付款以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方式,且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等额外费用。 6.2.4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以业主批复的资金情况进行支付,结算当年支付比例不超过结算金额的60%,次年支付比例不超过结算金额的75%,第三年支付比例不超过结算金额的9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后拨付至结算金额的97%,按业主验收合格后24个月支付剩余款项。 6.2.5招标人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6.2.6拨款前,投标人应按照批复的计量结算金额,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6.2.7施工过程中材料消耗系数参照“中铁六物2014-356 关于印发《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材料损耗率控制系数》的通知”如乙方发生材料超耗,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要求在结算中扣除相应款项。 七、参与费用及其他须知 7.1参与人在考察施工现场期间食、宿、行等有关费用以及在开标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参与人自行负责。 7.2参与人应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单位与我单位联系,并处理开标期间的各项事务。负责成交以后合同的签订、结算等事宜。 7.3参与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遵守行业道德、公平进行竞争。 7.4参与单位若有串通标价或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贿等不廉洁行为,组织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 7.5在截止日期前,组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人。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8.1应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完整的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内容明了,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8.2投标书内容及顺序包括: (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企业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近两年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5)报价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见附件3) (6)拟投入本工程设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 (7)拟投入本工程相关设备质量检测合格证明资料 (8)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 (9)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资历表及证件(格式见附件6) (10)出具至少一份近两、三年投标设备供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格式见附件7) (11)附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8) 8.3投标文件须由参与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8.4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者以正本为准。标书封面上加盖“正本”或“副本”以示区别。投标文件封套的所有密封处必须加盖密封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封,未密封的标书或不按要求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5报价说明: (1)报价货币形式:人民币。 (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报价是指完成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的报价,并以参与人在报价表中提出的单价与合价为依据。这些单价和合价应为完成对应项目及其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费用,包含全部的、永久和临时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合理利润、税金、由参与人承担的风险及招标文件规定应由参与人承担的一切费用,还应包括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参与人支付的各种应交纳的费用。 (3)报价中既包括但不限于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教育费附加和堤防费,除此以外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向成交人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都应包括在参与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合价及综合总报价中,组织人将据此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4)本工程实行单价固定,参与人须认真考察施工现场和准确理解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充分考虑到影响施工的各种要素,按要求逐项填写报价表综合单价与合计,没有填写综合单价的各细目或漏项,组织人视为已经包括在报价表其他细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5)综合总报价:指各项目报价的合计数,因工程数量为暂估数,所以综合总报价仅作为评标时参考。 (6)参与人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化。 九、提交 9.1本工程组织人将于拟定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举行会议。 9.2开标会议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参加投标的单位; (3)宣布评标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姓名; (4)按照网上电子唱标签到时间宣布顺序; (5)参与人报价; 9.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作废处理,不得进入会议: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参与人印签; (2)本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指投标文件中涉及造价、工期、质量的数字或文字,评标小组成员觉得难以确认)。 十、评定 10.1评定小组成员按照评定办法打分。评定小组由有关专家组成。 10.2评定方法和标准: 评定办法采取综合评标法,总分为100分。 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后得出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 10.3如若大部分参与人在报价时,对投标文件的理解出现较大偏差,组织人有权要求参与人进行澄清报价。 十一、成交 11.1组织人在确定成交人后,向成交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见附件) 11.2组织人将向未成交单位发放《中标结果通知书》。(见附件) 11.3组织人保留有废除全部投标的权利并不作任何解释。 11.4组织人有权拒绝对程序规定和结果的任何申诉。 十二、履约担保 本次招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10%。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保函形式于2023年11月7日17时00分前交至财务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十四、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履行签订合同、廉洁协议、安全协议等手续。(见附件) 十五、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 超 联系电话:15128507790 联系人:金园苑 联系电话:13820804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