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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办公室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邀请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年越城区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办公室于5-11月组织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为保障疗休养安全及质量,拟采取邀请招标形式确定相关疗休养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单位、疗休养时间、人数及费用
1. 参加时间:2024年5-11月
2. 人数:45人左右,报名人数少于15人的线路,将并入其他线路。
3. 费用:省内疗休养费用不超过3000元/人/年;省外疗休养费用超出3000元/人/年后与个人另行结算。所有费用应包含疗休养期间吃、住、行、游、险及从本单位所在地出发至疗休养地往来交通费。
二、拟疗休养地点及天数
1. 省内
线路一:嵊泗
线路二:丽水、景宁
线路三:千岛湖
线路四:嵊州、诸暨、新昌
线路五:越城、上虞、柯桥
2. 省外
线路六:福建(武夷山或平潭岛)
线路七:四川
线路八:青海
疗休养天数原则上均为共5天,省外疗休养实际天数可以视具体线路而定。
三、以上线路的标准和要求
1. 交通工具:全程豪华空调旅游车(车辆需运营3年内客车,配5年以上大客车驾龄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司机)、景区内所有交通及必要水上交通工具等(一人一座,根据实际人数决定所乘车辆类型并保留20%以上空座率;车况好,车位充足,空调效果好,司机服务态度好、技术好,确保行程安全);若是高铁前往的,提供的座位须为二等座位票以上(含)。
2. 住宿: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双人标准间(省内疗休养要求五星级酒店,标书中需注明酒店具体名称)。如出现单男、单女情况,不另补客房差价。
3. 门票:包含全程门票。
4. 就餐标准:早餐自助餐(住宿含早餐);中餐80元/人/餐、晚餐100元/人/餐,不含酒水。
5. 导游:要求全程选派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的优秀导游服务(具有3年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讲解沟通、责任心重),每批次每辆车安排一名导游,每批次疗休养地须安排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地方优秀导游一名(具有3年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讲解沟通、责任心重),提供专业导游讲解服务(含导游讲解费,无其他小费)。
6. 保险:必须为每位游客提供每人100万元以上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 行程安排要求:请投标单位以本次疗休养地点详细编制具体疗休养线路及景点安排。地导不宣传其他景点,无自费项目。不可安排购物点及强制性消费项目。行程安排必须具体详尽,以酒店为例:行程中必须明确酒店名字,且有备用酒店,备用酒店必须同星级交通便利与整个行程安排相协调。
8. 其他:服务过程中,若发生职工投诉事件,经相关带队领导核实,为供应商服务缺陷或责任造成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减服务费1000元。
四、投标旅行社资质及报名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1)三星级及以上品质旅行社证明材料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单位旅游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各线路的具体行程、交通、住宿、餐饮、导游安排及有关旅游保险,请提供详细行程安排及报价。
4. 投标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参加竞标单位制作标书正本1份,副本5份。
6. 投标文件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营业部报名。中标单位如履约情况较好,经招标单位评议可作为下一年度优先参标单位。
五、投标时间要求
1.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8:30-12:00、14:00-17:00。
2.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1032办公室,联系人:诸女士,88316917。
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9时,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4.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5日上午9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越城区行政中心)1055会议室开标。报名不足3家的,开标时间另定。
六、评标办法
1.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行程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分,总分最高者中标。若出现分数相同,则由招标单位抽签决定。
2. 每家单位必须报指定线路,省内疗休养招标的各条线路价格为3000元/人,省外疗休养价格视路线而定。
3. 如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则所有疗休养业务均由总分第二名的单位中标实施。
在疗休养期间,按批次对参加人员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80%的,可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则后续所有疗休养业务均由总分第二名的单位单位实施。
七、付款等相关要求
1. 疗休养服务费用按照一年度一结算原则,中标单位应在本年度疗休养活动结束后,按招标单位要求对实际参与疗休养的人数进行结算,疗休养的费用经招标单位书面确认后,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发票后支付。中标单位必须出具与本单位完全一致的正规统一税务发票,发票项目为疗休养费。
2. 招标单位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作出解释。
3. 根据需要选定其他省内外线路的,费用按实际参与情况协商后结算。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办公室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招标公告.docx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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