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畲江镇圩镇-新化-太湖连线连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建设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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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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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县区畲江镇圩镇-新化-太湖连线连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建设二期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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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梅县区畲江镇圩镇-新化-太湖连线连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建设二期项目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梅县区畲江镇圩镇-新化-太湖连线连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建设二期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梅县区畲江镇圩镇-新化-太湖连线连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建设二期项目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原文
1.6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告》(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及本工程实际,招标代理报酬参照国家计委的《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的招标代理业务收费标准的70%计算收取。 |
二、招标文件修改后现文
1.6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告》(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及本工程实际,招标代理报酬参照国家计委的《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的招标代理业务收费标准的70%计算收取。 |
本项目最新招投标时间安排表如下:
项 目 名 称 | 梅县区畲江镇圩镇-新化-太湖连线连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建设二期项目 |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4日 18:00时止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6日08:30-09:30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6日08:30时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27日18:00时止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6日08:30时止 |
开 标 时 间 | 2024年6月6日08:30时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年6月6日08:30时至09:30时止 |
已按原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了保函(或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有效。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