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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SW2024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 月 04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SW2024001
招标编号:ZZ40617FW024000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当年预算550万元(以后年度按照批复预算金额执行)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畜禽肉,蔬菜及食用菌,蔬菜加工品,水果、坚果加工品,水产及水产加工品,薯类,豆腐及豆制品(非转基因),熟肉制品,鲜蛋,腌菜,干杂调料,粮油制品,乳制品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总服务期限:三年,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05 月 10 日至2024年 05 月16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方式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06 月 04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按照折扣率及发生额据实结算。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投标人需在电汇凭证上明确填写供应商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同时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件zzlnfgs@163.com,进行电话确认。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支行
帐 号:921001010028747784
4、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提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参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zzlnfgs@163.com
 
合同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总服务期限:三年,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方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按照折扣率及发生额据实结算。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投标人需在电汇凭证上明确填写供应商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同时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件zzlnfgs@163.com,进行电话确认。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支行
帐 号:921001010028747784
4、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提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参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zzlnf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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