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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颜厝镇两违整治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鼎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81]AHG[TP]2022006的2022年颜厝镇两违整治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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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304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壹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
4.3交付条件: 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服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2022年颜厝镇两违整治服务项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谈判文件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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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人员工资、施工机械的结算方式:施工费用实行按月结算。成交人须提供施工人员清单及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并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凭正式发票以转账方式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现金或银行保函)。
9、合同有效期
至所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按谈判文件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谈判文件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按谈判文件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人工及施工机械费用 一、人工费用: 1.男(女)工每人:174元/天; 87元/半天,203元/一夜,87元 /半夜; 二、施工机械费用:(含专业操作工人及配套设施) 1.挖掘机360型:8120元/台/天,4060元/台/半天; 2.挖掘机320型:6960元/台/天,3480元/台/半天; 3.挖掘机200型:4060元/台/天,2320元/台/半天; 4.挖掘机180型:3770元/台/天,2030元/台/半天; 5.挖掘机75-120型:3770元/台/天,2030元/台/半天;(含专业操作工人及配套设施) 6.手动风炮:812元/台/天,464元/台/半天; 7.气割:580元/组/天,348元/组/半天; 8.油锯:348元/组/天,232元/组/半天; 9.叉车:696元/辆/天,406元/辆/半天; 10.吊车(20t-50t):4060元/台/天,2320元/台/半天; 11.50铲车:348元/台/天,174元/台/半天; 12.农用车:580元/辆/天,290元/辆/半天; 13.工人车:580元/辆/天,290元/辆/半天,464元/辆/一夜,261元/辆/半夜; 14.巴车:20座1160元/辆/天,580元/辆/半天; 30座1508元/辆/天,754元/辆/半天; 50座2088元/辆/天,1044元/辆/半天。 (二)报价要求: 1、上述人工及施工机械费用的各项类别的单价为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包含人员饮水、用餐、设备油费、折旧费、保险费、运输费等实施期间发生的费用,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由于无法测算年度计划采购总金额,因此采用折扣率报价,本项目预算金额195万元,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基数,并用于投标人折率的测算。 3、由于系统不支持折扣率报价,所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仅作为折扣率测算依据,最终中标单位的中标折扣率将作为本项目结算时的统一结算折率。 4、折扣率计算公式如下: 折扣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金额*100%(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如95.0%) 5、各品目中标单价计算方式:中标折扣率*各品目最高限价=各品目中标价单价,采购人将以各品目中标的单价,按实际用工量结算。单价含税费、按单次结算。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每天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并每天每人实时记录签到、费用结算签名单,采购人派代表进行监督。 6、若报价人为谋取中标而恶意竞标导致后续工作无法正常工作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没办法及时安排人员及设备到场的,若违规超过三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承诺合同履约期间配备充分的拆除人员不少于300人(年龄为18-55周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协调调度,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安排。(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人中标 后10日内应在颜厝镇内设有办事处,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便于统一行动时迅速集结。(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承包期间,成交人不得将本承包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承包权并解除合同。发包人将本承包项目另行发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4、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及相对应的人员数量,提前10分钟以上到指派实施的现场,未按时到达的以每次5万元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包人将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承包权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5、现场工作由成交人负责,维护两违整治现场的安全工作,成交人对两违整治过程所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人应派持有相关从业 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维稳工作。 6、成交人应派一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代表,负责处理现场两违整治等工作的有关事宜。 7、维稳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7.1成交人负责提供所需的装备、器材、设备等,所有人员应统一着装。 7.2从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7.3员工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 7.4人员团队及素质要求 7.4.1具有稳健的拆除队伍、满足采购人整治需求。 7.4.2整治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整治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伤害人民群众包括拆迁户内的人员生命安全。 7.4.3所聘用的整治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有关整治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7.4.4拥有长期稳定的整治队伍,具有丰富的整治经验,所有上岗人员均应通过岗前培训。 7.4.5关注上岗人员的身心健康,严禁维稳人员带病上岗,采购人认为现场的维稳人员不适合该工作的,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要求给予马上替换。 8、成交人应为现场的人员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伤亡等人身安全保险,在两违整治工作期间,发生的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伤亡,合法财产损失的,或者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均由成交人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按实结算。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四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建省鼎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龙海市颜厝镇后垅村220号 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一里320号2804室
单位负责人: 张川 单位负责人: 刘满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906069017 联系方法: 1520608210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
账号: 账号: 35150198260100000765

签订地点: 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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