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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民医院肾内科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麻城市人民医院肾内科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CCG-2020-207)
  




 
 
招   标  人:麻城市人民医院
开  标  时  间:2020年10月23日9时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麻城市人民医院麻城市人民医院肾内科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CCG-2020-2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3日9 :00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CCG-2020-207;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麻财采计﹝2020﹞ 000259、000280 号函);
项目名称:麻城市人民医院肾内科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麻城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政府采购项目麻城市人民医院肾内科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其中,单、双泵血透机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进口产品审批手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MCCG-2020-207
三、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A包:单泵血透机(进口)10台,预算:175万元
B包:单泵血透机(进口)10台,预算:175万元
C包:双泵血透机(进口)5台,预算:140万元
      3吨水机、热消毒机各1台,预算65万元
(详情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三个标包采购预算合计:555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格有效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
3、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递交文件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所投产品(单泵/双泵血透机)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总代理公章;所投产品(水机)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
8、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双泵血透机,若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参与投标的,按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一条来确定投标人或中标侯选人。
9、涉及到资格审查、评分表的证明文件的提供详情,详见符合性审查表、评分表部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请自行登陆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会员专区-企业注册-供应商注册”栏目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联系电话:0713-2854559,各投标企业(供应商)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报名的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9时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市政府斜对面原麻城市城乡规划局7楼开标大厅)。
十、开标时间:2020年10 月23日9时整.
十一、开标地点: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市政府斜对面原麻城市城乡规划局7楼开标大厅)。
十二、招标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四、本招标公告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十五、公告期限: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2日17时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不需要提交保证金的项目(采用保函或保证金为0的项目),请各投标人(供应商)在下载文件时,务必在在保证金栏点击“已缴纳”。否则为无效投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1
招标人
名  称:麻城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代理机构
名  称: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713-2116933
3
项目名称
麻城市人民医院肾内科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4
招标编号
MCCG-2020-207
5
投标人资格
要求
见【第一章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6
投标人提交的
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6.1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9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起7个工作日内。
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次性列明问题以邮件方式提交至邮箱地点为:179952780@qq.com,并及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在公告届满截止之日前未提出的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容,在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不予受理;分多次列出问题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截止时间
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时间:开标前15日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2
供货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合格完毕。
12.1
免费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3
供货地点
麻城市人民医院
14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运行无质量问题满一个月时支付合同总额的90%,满三年时付清余下的10%
15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3日9时整。
16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市政府斜对面原麻城市城乡规划局7楼开标大厅)
17
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23日9时整。
18
开标地点
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市政府斜对面原麻城市城乡规划局7楼开标大厅)
19
采购预算价
555万元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文件仅适用于麻城市人民医院肾内科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2. 定义
2.1“招标人”是指:麻城市人民医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麻城市财政局
2.3“综合监管部门”是指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4“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5“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投标人。
2.7“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接口费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本文件第一章第六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黄冈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证号:黄价经服证011)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总额一百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支付代理服务费;一百万元以上至五百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1%支付代理服务费;五百万元以上至一千万以下的部分,按0.8%支付代理服务费.
4.3按照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件规定,中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时需向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1投标邀请书
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性能及要求
5.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5合同书格式
5.6投标文件格式
5.7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应遵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至179952780@qq.com邮箱,邮件发送后请及时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
6.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本招标公告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关注。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l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修改的内容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关注。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附件一)
(2)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4)供货清单;(附件四);
(5)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五)
(6)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六)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七)。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八)
(9)其他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类似本项目的经营业绩证明文件、企业信誉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所投产品的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九)
(10)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附件十)
(11)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附件十一)
(12)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附件十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
(13)招标采购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意见(附件十三)
(1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如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与装订在投标(或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不一致,则视为弄虚作假。
(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将以下证件和涉及到评分的所有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评标时作为符合性审查评审依据的证件有:
A、作为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将不能参与评标)
B、作为评分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评委评分表。
以上证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5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性能参数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对于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字样。
11.4投标报价应包含投入本服务设备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收、利润、人工费、所有接口费以及伴随服务的有关费用。
11.5本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选择性报价,评标委员会以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
11.6中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将作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结算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如采购数量发生变化,只能依照投标时的单价进行结算。
11.7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比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
1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拟投入本采购项目的设备、服务承诺的合格性资料必须真实。
17. 投标的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 个日历日。投标人自述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7.3投标有效期主要指投标报价有效期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报价一览表》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外,还应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将小信封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19.2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有“在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2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
20.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见前附表。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15条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2.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相关的监管部门人员参加。
23.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3.3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
24.评标、详见第四章
六、 授予合同
25. 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被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
26. 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 公告、质疑
2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
28.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 公告期内如有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八、适用法律
30. 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九、废标条件:
3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1.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3投标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方不足法定家数的;
  31.4投标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31.5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不足法定家数的;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A包:血液透析机单泵机
数量:10台套
常规数据
机器选择                                 整机原装进口
显示界面
中文显示界面
显示屏
液晶显示界面且»10英寸
供水
 
进水压
1.5 ~ 6.0 bar
进水温度
5℃ ~ 30℃
最大的废液管高度
1米
浓缩液供给
 
供液压
1米的吸入高度
供电要求
 
电源
230V AC, ±10%, 47/63 HZ
最大电流消耗
9A
体外循环通路
 
动脉压监测
 
显示范围
-300mmHg ~ +280mmHg
精度
±10mmHg
分辨率
20mmHg
静脉压监测
 
显示范围
-60mmHg ~ +500mmHg
精度
±10mmHg
分辨率
20mmHg
跨膜压监测
 
显示范围
-60mmHg ~ +500mmHg
分辨率
20mmHg
血泵
 
血流量
15ml/min ~ 600ml/min
血流量精度
±10%
血泵管径
2mm ~ 10mm
单针系统(选件)
双泵可变冲程的内压/压力控制
空气检测器
 
超声传导检测空气和血液泡沫,静脉夹中另有光学检测器,双重监测。
肝素泵
 
流量范围
0ml ~ 10ml/h
单次追加最大剂量
5ml/次
注射器型号
20ml
透析液环路
 
流量
0﹣300﹣500﹣800ml/min
温度
 
35℃ ~ 39℃
 
透析液制备方式
 
电导度
容量式透析液配比程序
范围
12.8 ~ 15.7mS/cm  (25℃)
精确度
± 0.1mS/cm
醋酸/酸性透析液浓度
 
默认稀释比例
1 + 34 (其他可能)
范围
125 ~ 150 mmol/l
碳酸氢盐碱性透析液浓度
 
默认稀释比例
1 + 27.6 (其他可能)
范围
﹣8 ~﹢8 mmol/l 碳酸氢盐
碳酸氢盐浓缩干粉
具备
 
超滤方式
 
超滤
密闭式容量平衡腔系统,平衡腔容积为30ml。
超滤率
0 ~ 4000ml/h
精确度
±1%
透析器的选择
超滤系数无限制
参数显示
超滤目标,超滤时间,超滤率,超滤量
漏血检测器
双重监测,红光监测,绿光补偿
敏感度
最大透析液流量800ml/min时≤0.5ml/min(Hct=25)
透析液细菌滤过器
具备
透析液容量平衡精确性
透析液总量的±0.1%
清洗/消毒
消毒和清洁程序
 
 
 
一键式同步完成热化学消毒脱钙,透析液A/B吸管整合消毒。
清洗               温度/流量
37℃/600ml/min 
热清洗   (再循环)  温度/流量
84℃/450ml/min
化学消毒 (再循环)  温度/流量
37℃/600ml/min  
热消毒   (再循环)  温度/流量
84℃/450ml/min   柠檬酸消毒液
后备电源
 
维修与校正和程序
 
 
 
支持整机维持体外循环至少15分钟,所有监测功能均正常工作,治疗数据不丢失。
 
机器内置维修与校正程序,机器水电严格分离,模块化设计。
 

 
 
 
 
 
 
 
 
 
 
 
B包:血液透析机单泵机
数量:10台套
技术参数血液透析设备
序号
技术和性能参数
技术和性能参数要求

临床应用
可作碳酸氢盐、醋酸盐常规透析,单针透析,原装进口机型。
2
操作界面
≥12英寸彩色中文液晶触摸屏,中文引导操作菜单,具有360度分级声光报警系统。
2.1
参数显示
动脉压,静脉压,BPM, Diascan清除率,血流量,累积血容量,累积肝素,时间,超滤率,累积超滤量。
3
供电要求
230V,50/60Hz,230V下最大功耗2025W
4
供水
 
4.1
进水压
1.2~6.0bar
4.2
进水温度
5℃~30℃
5
体外循环通路
 
5.1
动脉压监测显示范围
-700 mmHg~+750mmHg
5.2
动脉压监测精度
​​​​​​​​≤ ±5mmHg 或 ±3%
5.3
静脉压监测显示范围
​​​​ -700 mmHg~+750mmHg
5.4
静脉压监测精度
​​​​​​​​≤ ±5mmHg 或 ±3%
5.5
跨膜压检测显示范围
﹣100~﹢500mmHg
5.6
跨膜压检测精度
±10mmHg 或 ±5%
5.7
血流量范围
0或20~500ml/min
5.8
动脉血泵泵管
可适用于成人或儿童,并可自动引导泵管安装
5.9
空气监测器
具有双通道结构的超声波探测,探测室直径:22mm,灵敏度:1L气泡直径
5.10
肝素泵递送范围
0~10ml/h,调节梯度为0.1ml,可设定肝素泵提前停止时间,可显示累积输入肝素量 可设定肝素一次性追加量,单剂追加注射功能:0~10ml
5.11
肝素泵注射器尺寸
内径在10~30ml之间,应符合ISO 7886-2
5.12
自动预冲及自动排空
可预设针对不同规格和预冲量的多种辅助预冲程序,新管路更换程序、管路再循环程序、回血程序等
6
透析液环路
 
6.1
透析液流量范围
300-700ml/min,可调,调节梯度1ml/min
6.2
透析温度显示范围,
330C-400C,可调
6.3
透析液制备方式
容量式透析液配比程序,采用电导度反馈式AB液泵可自动改变泵速
6.4
超滤方式
增强版双通道电磁容量超滤监控
在透析器前后对透析液流量进行直接电磁测量
6.5
超滤精度
±1%
6.6
超滤率
0-4L/h
6.7
超滤曲线
具备UFR\Na+\HCO3- 曲线
6.8
待机模式
可零流量待机待机不吸透析液
6.9
透析液过滤装置
标配
  7
漏血探测器
红外线探测,
≥0.3ml/min(Hct32%,300-700ml/min)
8
电导度控制系统
由多个传感器组成,具备反馈补偿功能。明确指示A、B浓缩液浓稀状况及液偏差警报标配三套电导度监测装置。三套独立CPU系统:互相监督、相互控制(第一套CPU控制A,B电导;第二套CPU控制保护电导;第三套CPU监控第一第二套CPU。)反馈式补偿功能:维持最终透析液的离子准确
9
在线清除率(KTV)检测
标配DIASCAN在线清除率检测装置
10
在线血压检测装置
标配
11
消毒和清洁程序
可提供多种化学消毒和热消毒方式。消毒、脱钙可一次完成,热消毒温度可达93℃,清洗脱钙采用柠檬酸消毒棒和碳酸氢钠消毒棒在线配置消毒液,具备消毒日志。具备午间短时热消毒消毒时间只要25分钟。可利用热消毒水处理整合热消毒。
12
后备电池
标配后备电源≥30分钟,在断电时可以自动监测切换,对机器整体供电(除加热系统),并能继续进行全面的安全监测,如体外循环监测、低温警报等,不丢失治疗数据.
13
维修与校正和程序
有内置维修和故障诊断软件,有声光报警显示
14
数字化通讯
有数字化计算机信息网络接口,RS232C或RS422接口。可提供透析机的数据输出格式和通讯协议并可由HL7标准传输 ,可自动连接第三方管理系统无需附加数据设备。

 
 
C包制水机、消毒机、双泵血透机
1、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  数量:1套
一、 技术参数
1.1、产水水质:符合YY0572-2015《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标准。(提供水质检测报告)
1.2、技术工艺:双级反渗透,一二级直接偶合,二级纯水直供
1.3、产水流量:≥ 3600 L/H(25℃)可满足 80 床透析用水要求
1.4、系统脱盐率:≥98%
1.5、细菌、微生物去除率:≥99%
1.6、系统回收率:≥60%(可调)
1.7、运行控制:自动、应急手动
1.8、操作方式:Human Machine Interface人机智能触控
1.9、主机消毒方式:自动化学消毒
1.10、纯水管路消毒方式:自动化学消毒,自动热消毒(选配)
1.11、运行压力:0.8〜1.2Mpa
1.12、电器安全:符合GB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8268.1-2010《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第一部分:通用要求》。(检测报告)
1.13、电源要求:AV380V±10% ,三相五线制
1.14、供水水源:必须符合GB5749水质标准,压力0.15〜0.45Mpa,水温5-40℃
二、性能参数
2.1、系统工艺流程:源水预处理→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循环供水。
2.2、自动运行:无需人工值守,定时制水,自由设定每日开关机时间。
2.3、自动清洁功能:启动制水和停止制水时自动执行反渗膜冲洗清洁功能,大量的水快速的冲刷膜表面,及压力容器内部,快速清洁系统内部环境。
2.4、脉动冲洗:设备待机期间,间断定时启动制水,以防止主机及管路中的水因长期静止沉淀而滋生微生物。
2.5、自动化学消毒:一键启动消毒程序,阀门自动切换,消毒环节任意时长可设置,自动冲洗,电导检测合格,消毒程序自行终止,消毒过程无需人工干预。(提供软著专利证书)。
2.6、应急制水:紧急或检修的情况下,可实现单独一级或单独二级制水,以及手动单、双级制水,保证透析用水不被中断。
2.7、控制系统: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以及触摸彩屏人机界面组合,操作简单、方便。
2.8、操作界面:触摸式中文操作界面,三级菜单,多级密码保护功能。可动态模拟直观显示设备运行状态。
2.9、系统软件:自主研发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控制软件,可支持远程连接和监控。(提供软著专利证书)。
2.10、诊断监控:具有完善的诊断监控机制,通过各传感组件,实时检测显示设备压力、流量、电导、水质、温度等参数,如有异常,触发声光报警,并自我保护。
三、配置参数
3.1、设备总体:主机最大宽度≤90cm,结构布局遵循安装、操作、检修方便为原则,并具有美观性。设备左前为电控箱,左后为平衡水器,一级、二级从左往右排列,膜壳靠前,水泵靠后,所有操作阀门,压力表位于设备正前方。(提供外观专利证书)。
3.2、预处理系统:包含原水变频增压(变频器、水泵)、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碳过滤器,软化器过滤器,全部采用品牌过滤罐,品牌自动多路阀。
3.3、进水平衡系统:1.5mm以上的圆柱形304不锈钢拉丝平衡水器,平衡进水压力。电动阀门与手动球阀组合成进水旁通系统,配合三点液位开关控制设备自动进水。
3.4、反渗透高压水泵:立式多级离心泵。
3.5、反渗透膜:反渗透膜组件。
3.6、反渗透压力容器:卫生级304以上不锈钢材质,采用底端固定方式,方便维护。
3.7、PLC:原装,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3.8、触摸屏:原装,彩色触摸屏。
3.9、主机连接管路:卫生级不锈钢管件和阀门,内外惰性气体保护全自动环缝工艺焊接,快装卡箍式连接。
3.10、主机机架:304不锈钢方管焊接成形,表面拉丝处理,方管壁厚≥1.5mm。四轮可转向,并带有自锁装置,机架中部设有金属底脚固定。
3.11、设备机箱:碳钢喷塑控制箱,耐酸碱、防溅水设计,配置排风扇和塑胶百叶窗,大幅PC材质不干胶开关标签。柜内设置说明书存放的文件盒。开关按钮、触摸屏嵌入安装于机箱正面门板上,方便操作。不需打开机柜门即可操作监控设备运行。
3.12、纯水循环管路:循环管件材质304不锈钢管,符合GB/T17219-1998标准,有相关涉水批件。
3.13、纯水恒压供水装置:品牌稳压阀,自动恒定纯水管路压力值,保证血透机进水压力需求。
2、热消毒装置
数量:1套
一、技术参数
1.1、热消毒执行标准:符合YY0793.1-2010 第一部分用于多床透析-热消毒装置
1.2、细菌去除率:≥99.8%
1.3、灭菌方式:水循环高温杀菌
1.4、技术工艺:无接触式过流循环加热,全程密闭,最高温度可达128℃,消毒温度持续可控
1.5、运行控制:(与水处理设备联动)自动、应急手动
1.6、运行压力:0.2〜0.5Mpa(可调)
1.7、冷却方式:冷水混合,快速降温(智能温度监测)
1.8、操作方式:Human Machine Interface人机智能触控
1.9、消毒用水:透析用纯水0.5〜3.6T/H
1.10、电器安全:符合GB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8268.1-2010《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第一部分:通用要求》。(检测报告)
1.11、电源要求:80V±10%三相五线制   频率:50-60HZ
1.12、功率:27KW
1.13、外观规格:85*85*160  (W *L* H)/cm
二、性能参数
2.1、热消毒工艺流程:纯水→循环升温→高热灭菌→进水冷却→排放
2.2、一键热消毒:与水处理设备联动,启动热消毒时,电动阀门自动切换。热消毒装置可控制水处理设备的制水与停止,自动为热消毒装置提供消毒用纯水。
2.3、升温方式:与水无接触式管路外加热,水循环升温。
2.4、消毒温度控制:温度自动校准,85℃至128℃(可设置,根据不同管路材质选择合适的消毒温度)全管路运行,出口端最低温度不低于85℃,以确保热消毒效果,超温、超压自动保护。
2.5、消毒时长控制:高温灭菌循环时间可设置(最低20分钟)。一般1小时左右可完成全管路消毒。
2.6、定时消毒:可预置周一至周日的任意时段进行热消毒,一次设置长期有效,无需人工值守。
2.7、系统软件:自主研发热力消毒控制应用软件软件,可支持远程连接和监控。(提供软著专利证书)
2.8、声光报警:热消毒提示报警与设备故障报警,采用两种不同的报警形进行区分,并有中文提示。
2.9、控制系统: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以及触摸彩屏人机界面组合,操作简单、方便。
2.10、操作界面:触摸式中文操作界面,三级菜单,多级密码保护功能。
三、配置参数
3.1、设备总体:热消毒装置主机采用全密闭式箱体设计,碳钢喷塑控制箱,耐酸碱、防溅水设计,配置排风扇和塑胶百叶窗,大幅PC材质不干胶开关标签。柜内设置说明书存放的文件盒。开关按钮、触摸屏嵌入安装于机箱正面门板上,方便操作。占地1㎡以下,4轮可转向,移动方便。(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证书)
3.2、加热装置:非接触式外加热器,升温迅速,不锈钢加厚无缝管,防爆设计,使用安全可靠。(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证书)
3.3、循环泵:卧式多级离心泵,全不锈钢叶轮及泵体,耐高温、低噪音、免维护。
3.4、电动阀门:304不锈钢三通阀体,电动控制,自动切换。
3.5、温度传感器:水处理专用高精度热电阻温度控制模块,优质芯片,抗干扰,测量误差≤1℃。
3.6、压力控制器:原装压力控制器。
3.7、PLC:原装,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3.8、触摸屏:原装,彩色触摸屏。
3.9、主机管件:卫生级不锈钢管件和阀门,内外惰性气体保护全自动环缝工艺焊接,快装卡箍式连接。管路无死腔设计,有过渡接头及管路的实用新型专利,提供证书。
3.10、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1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12、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高新企业技术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以上专利、检测报告等各项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证件拥有单位公章。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部分,若不能按要求提供,则该项作负偏离处理。
 
 
 
 
3、血液透析滤过双泵机
数量:5台套
整机要求
原装进口,所投机型为距开标时间最新机型
临床应用
可作碳酸氢盐、醋酸盐常规透析,单针透析程序贯超滤程序ISO-UF,HD\HDF\HF,online在线生成置换液,可进行全天24小时的缓慢持续的治疗
显示屏
≥15英寸的高分辨率彩色可旋转式触摸屏,中英文操作界面
供水
 
进水压
1.5 ~ 6.0 bar
进水温度
5℃ ~ 30℃
最大的废液管高度
1米
浓缩液供给
 
供液压
1米的吸入高度
供电要求
 
电源
230V AC ±10%, 47/63 HZ, 11A
体外循环通路
 
动脉压监测
 
显示范围
-300mmHg ~ +300mmHg
精度
±7mmHg
分辨率
5mmHg
静脉压监测
 
显示范围
-100 ~ +500Hg
精度
±7mmHg
分辨率
5mHg
跨膜压力监测
 
显示范围
-100 mmHg ~ +400 mmHg
分辨率
5mmHg
动脉血泵血流量范围
30~600ml/min
精度
±10%
动脉血泵管直径
2~10mm
空气检测器
超声传导检测空气和血液泡沫,静脉夹中另有光学检测器,双重监测
肝素泵
 
流量范围
0.5 ~ 10 ml/h
单次追加剂量
1.0ml ~20.0ml
注射器型号
20ml,30ml
透析液环路
 
流量
0﹣1000ml/min(每100ml/min可调)
节流
在准备和再灌注时,随时等待使用
温度
34℃ ~ 39℃
电导度
 
范围
12.8 ~ 15.7mS/cm  (25℃)
精确度
± 0.1mS/cm
透析液制备方式
容量式透析液配比程序
联机清除率透析充分性监测仪且无需任何耗材
标配
清除率K的精度
±6 %
透析液滤过器
标配
置换液速率
25 ~ 600ml/min
精度
±10%
自动补液功能
具备置换液自动地匹配有效血流量的功能
超滤
 
超滤率
0 ~ 4000ml/h
精确度
±1%
透析器的选择
超滤系数无限制
参数显示
超滤目标,超滤时间,超滤率,超滤量
超滤方式
密闭式容量平衡腔系统,平衡腔容积为30ml
超滤曲线和钠曲线
自由设定的超滤曲线和钠曲线
漏血检测器
 
敏感度
透析液流量100-1000ml/min时≤0.5ml/min(Hct=25%)
血压监测仪
 
标配
显示范围
收缩压:30mmHg  ~ 280 mmHg
舒张压:10mmHg  ~ 240 mmHg
平均动脉压: 20mmHg  ~ 255 mmHg
精确度s
±3 mmHg
消毒和清洁程序
全自动的化学消毒∕热消毒,消毒、脱钙和冲洗一次完成
清洗 温度/流量
37℃/600-800ml/min(可调整) 
热清洗(再循环)温度/流量
85℃/600-800ml/min(可调整) 
热消毒(再循环)温度/流量
85℃/600-800ml/min(可调整)    
后备电池
 
标配,支持整机维持体外循环至少15分钟,所有监测功能均正常工作,治疗数据不丢失.
 
维修与校正和程序
机器内置维修与校正程序,机器水路、电路严格分离,模块化设计

 
※以上各项参数,为方便评委审阅,投标人不得随意变动参数位置。否则评委查询不到的,按负偏离计。
 
 
 
 
 
 
 
 
 
 
 
 
 
 
 
其 他 事 项
一、验收:
1、成交人须提供合格的产品和证明产品合格的全部资料。
2、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与成交人代表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交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测验收,如发现系统配置、设备性能、技术指标或功能不符合采购要求,采购人不予签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货物验收时,成交人必须提供货物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出口、进口通关(出口、进口通关文件指“进口产品项目”)证明资料、操作手册(中文)、故障检测排除指南(中文)、工作手册及相关中文技术资料。
4、验收结果由采购人和其组织的验收小组负责。在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卖方应把详细的记录提供给买方,经双方确认无任何问题, 则验收合格,买卖双方正式签字后进入质保期。
5、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和与之对应的合格证明资料必须真实,采购人如果发现成交人的产品及其证明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免费质保期后的维修配件按成本价供货。
3、卖方派工程师现场免费为买方培训操作人员,确保被培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技术操作。
4、质保期内、外故障响应:立即响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视故障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否则提供备用机更换。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5、供货及安装期限: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本项目所有接口费由中标人承担。
三、签订合同
19.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四、付款方式: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适用法律
21、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六、失败条件
2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3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22.4经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各标包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二、评标原则
评委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分别是招标人代表1人和随机抽取的专家库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4人。
2、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授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条款,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四、评标步骤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见符合性审查表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相对应的证明文件进行核对。
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之间是否存在异常一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对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负偏离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二)商务评议
在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报价超过本规定限价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3、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5、付款方式不能满足要求的;
6、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7、投标文件之间存在异常一致的;
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
(三)技术评议
在技术评议时,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及功能的响应程度等其他技术性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
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投标人如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3、符合招标文件中其它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技术条款的。
(四)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比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依据财政部财库【2007】2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公式,按招标文件载明的价格权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计算得分。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第四章四款第4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的评价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四章四款第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货物或服务的符合性;
(2)经营业绩;
(3)企业信誉;
(4)售后服务;
(5)服务响应时间、其他技术支持等。
七、授标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编写书面评标报告,最终得分按评委最终评审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比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4、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
八、评标标准
评标的依据和对象:评标的依据是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评标的对象是投标文件,而不依据外部证据。
 
 
 
 
 
 
 
 
 
 
 
 
 
 
 
 
 
 
符合性审查表(A、B、C包通用)
投标人名称:
审 查 内 容
审查
记录
1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签章)盖章的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或签章)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格有效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
 
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是否提供投标单位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所投产品(单泵/双泵血透机)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总代理公章;所投产品(水机)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8
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本项目预算。
 
9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
付款方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
投标人(供应商)是否按要求提供和签订事前信用承诺书(附件十一)。
 
12
所投标包产品属于该标包本次招标范围。
 
审查结果
 

说明: 1.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
评委签名:                                                            日期:
 
评委评分表(A、B、C包)
 
一、报价分(满分30分)
评分
内容
分数
评分细则
价格分
30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各标包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该标包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比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分(满分50分)
技术
部分
50
技术部分全部符合招标要求得50分。
1、技术部分中有一项低于招标要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
说明:
1、根据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等综合评分;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逐项说明(响应情况标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2、为方便评委查阅,不得改变(或遗漏)招标文件中参数编号。自行改变参数编号,评委查询不到的,按负偏离计。
3、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不得对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虚假应标,一经查实,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加: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若未按要求提供,则该项作负偏离处理。
三、商务分(满分20分)
经营
业绩
5
投标人提供2017年至今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5分。经营业绩以经济合同为准,提供原件。
免费
质保
8
免费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36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得4分,最多得8分。投标人自行承诺。
安装调试方案
2
安装调试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2分;内容较完善、较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分;内容欠完善、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
2
比较各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承诺完整性、合理性程度,质量保证措施承诺完整、合理可行的给2分;质量保证措施承诺较完整、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一般、合理性欠佳的给0.5分,未提供的此项得0分。
培训
方案
1
对各供应商的培训计划按优劣排序,针对性最强、安排最合理的得1分,针对性强、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针对性、合理性欠佳的0.2分,其他不得分。
验收
方案
1
比较各供应验收方案:验收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最强的得1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一般的得0.5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欠佳的给0.2分,未提供的此项得0分
售后
人员
1
投标人列明所投产品能够提供与之合作的维修服务点的售后维护合同原件、工程师联系方式、维修服务点详细地址,提供齐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合计
100
注:以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按虚假投标处理!

 
评委签名:                                                                   日期: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
 
 
(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麻城市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略)
 
 
 
 
 
 
 
 
 
 
 
 
 
 
 
 
 
 
 
 
 
 
 
 
附件:一
投  标  书
 
(招标人):
依据贵方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投标书;(附件一)
(2)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4)供货清单;(附件四);
(5)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五)
(6)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六)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七)。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八)
(9)其他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类似本项目的经营业绩证明文件、企业信誉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所投产品的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九)
(10)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附件十)
(11)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附件十一)
(12)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附件十二)
(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意见(附件十三)
(1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对此无异议。
3.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共 60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法人或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包
附件二
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签章):                              
招标项目编号:                                 
 
产品名称
数量(元)
产地
 
 
 
 
 
 
本包总报价小写:
本包总报价大写: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此表除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以外,还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9.1条的要求封装。
 
法人或投标代表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包
 
附件:三                
分 项 报 价 表
投标人名称(签章):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规格
品牌
数量
单价
总价
1
 
 
 
 
 
 
2
 
 
 
 
 
 
3
 
 
 
 
 
 
4
 
 
 
 
 
 
5
 
 
 
 
 
 
6
 
 
 
 
 
 
7
 
 
 
 
 
 
……
 
 
 
 
 
 
总计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一位小数。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表》一致。
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栏目不够,可自行添加。
 
法人或投标代表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包
附件:四
供 货 清 单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  量
1
 
 
 
2
 
 
 
3
 
 
 
4
 
 
 
5
 
 
 
6
 
 
 
7
 
 
 
8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包
附件:五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服务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说明: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偏离或符合。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人或投标代表签字:                          
 
 
 
 
     包
附件:六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部分
商务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供货及安装期限 
 
 
2
付款方式 
 
 
3
免费质保期 
 
 
4
投标有效期 
 
 
5
…… 
 
 
6
 
 
 
7
 
 
 

 
 
 

付款方式、免费质保期、供货及安装期限 等应在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注明.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人或投标代表签字: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人):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          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七(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附件: 八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一年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法人或投标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其他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财务报告、类似本项目的经营业绩证明文件、企业信誉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电子证件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所投产品的备案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附件十
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页面不够可自行拓展)
 
附件十一
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冈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黄办文〔2018〕52 号)和《麻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麻政规〔2019〕2 号)精神(详见附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采购活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借用或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十二
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
(黄办文〔2018〕52 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现就治理全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肃开展“五个提醒”。对招标人进行警示提醒,督促其依规依法规范招标行为,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警示提醒,明确对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督促其严守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对参加投标企业进行警示提醒,明确凡是发现存在围标串标和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管理,提醒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自行退出。 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警示提醒,严肃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和惩处措施、责任后果,敦促、勒令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的企业自行退出。对中标企业在签署施工合同前再次警示提醒,凡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的,敦促、勒令其自行退出。
      二、着力加强“四个监管”。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招标文件备案、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标投标,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全程严格依规依法进行。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挂靠、出让代理资格证书以及参与串标、围标、虚假招标等行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管,加大对专家评分情况复核力度,发现评标专家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作清退处理,评标专家属于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加强标后监管,突出对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是否为企业在籍在册在编人员以及资金流向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三、健全完善“三个移交”。通过标后监管发现中标企业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问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凡经司法机关认定企业在参与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及相关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依照相关规定,纳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管理。凡发现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腐败和“保护伞”以及相关职务犯罪问题线索,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四、严格实行“两项制度”。严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根据职责分工,对中标单位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借用资质、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身份真实性情况,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背书”,交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不仅严肃追究参与投标企业和出借资质企业的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招标人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知情不报,甚至相互串通、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附件十三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
招标采购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意见
(麻政规[2019]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采购行为,提高招标投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意见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以及招标范围的审批和核准。
市财政局负责非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过项目的审批和核准,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住建、财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交通、水利和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依法处理招标投标纠纷,依法查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和非法分包等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场外交易、规避招标的违法行为。
市税务局必要时负责提供投标人纳税信息。
市审计局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市纪委监委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督监察,受理对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进场组织安排、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履行平台职责,做好交易服务工作。
第三章   标前监管
第五条  招标人作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主体责任。
第六条  市发改局依法依规履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核定职能;市财政局根据核定的投资预算按工程进度拨款;项目主管部门履行预算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使用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文本标准。将投标企业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依法依规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作为资格审查的评审因素。
第八条   规范招标代理执业行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项目业主等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履约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实时公布评价情况及不良行为,评价结果依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进行分档管理。
 
第四章   交易过程监管
 
第九条  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程序。依法必须招标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依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400万以上(含)的工程项目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400万元以下、50万以上(含)的工程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实行政府采购。50万元以下(不含)的工程项目可以不招标采购,但政府投资5万至50万(不含)的建设工程项目需经建设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村集体资金建设的5万至50万(不含)的项目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实施,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合同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应招必招,应进必进。
第十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要积极推进电子招投标进程,建立投标人法人诚信承诺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开评标现场管理,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统一刻录存档。
第十一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活动中应当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签订事前承诺书。
 
 
第五章   标后监管
第十二条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变更环节的监管。
第十三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管辖行业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要定期进行抽查,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分包情况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查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第十四条  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依法查处中标合同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一致、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等行为。
第十五条  严查关键岗位履职情况。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对建设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监理部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存在违规变更、是否长期脱岗等行为进行核查。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使用人脸识别和指纹签到系统进行日常管理,管理系统终端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关键岗位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岗履职超过三次的企业,可视同履职尽责不到位或视同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不良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发包方要严格审核关键岗位负责人更换原因,不得随意更换。
第十六条  前移财政评审关口。市财政局要积极参与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和勘探等前期工作,建设单位完善勘探、设计等工作后,市财政局方可予以评审。
第十七条  落实项目建设单位标后履约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主体,负责全程跟踪项目进展和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对项目的施工、监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进度、设备进场及施工、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到岗到位等情况进行考核管理。项目业主要会同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签订、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竣工结算等方面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绩效。
第十八条  建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联动管理机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招投标活动和履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对随机抽查、投诉举报调查中发现的串通投标、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从严追究主体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建立重大项目异常动态预警约谈制度。标后项目推进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就施工单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联合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履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
第二十条  推行标后履约评价制度。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行标后履约评价制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企业履约行为进行综合评价,监管部门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公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第二十一条  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在使用年限内,如出现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对招标单位相关责任人和存在违规违法问题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第六章  联合惩戒
 
第二十二条  落实招投标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第二十三条  对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
(一)限制失信行为当事人的投标活动。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要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失信行为当事人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在评标阶段,招标人、中介代理或服务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要查询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当事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二)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限制失信行为当事人的中介代理或服务机构代理活动。建设单位委托中介代理或服务机构开展招标事宜的,应当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四)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活动。不得聘用失信被执行人为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在聘用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投标从业活动。建设单位、中介代理或服务机构聘用的招标从业人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六)取消失信被执行人享受财政补贴的资格。
(七)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提高贷款利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等服务。
(八)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税收管理重点监控对象,加强纳税评估,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并对其享受税收优惠从严审核。
第二十四条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失信行为依法进行认定和惩戒,生效的认定结果和惩戒决定及时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第二十五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局负责全市招投标失信行为和惩戒措施的收集,将投标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信息,按《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上报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第二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取消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十七条  本意见未涉及的其他问题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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