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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五陵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汤阴县五陵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安豫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受汤阴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汤阴县五陵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2024年5月7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6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E4105000183001175001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河南优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祯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安晟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23MA410EDH55
91410523356121903X
91410500326860625E
评标总得分
91.63
89.79
86.63
投标报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9
3184026.03
3171096.96
项目建造师(经理)
魏丽君
陈蒙蒙
李志建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工期
270日历天/标段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总监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人员类别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1
河南优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魏丽君
项目经理
建造师
豫 241141455526
2
河南祯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陈蒙蒙
项目经理
建造师
豫 241151580855
3
河南安晟实业有限公司
李志建
项目经理
建造师
豫 241171718377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金额
1
河南优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汤阴县五陵镇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灾后重建II类)项目(一期)第一标段
汤阴县五陵镇人民政府
2022.5.9
3677508.43元
2021年度汤阴县菜园镇1.6万亩III类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项目(一期)一标段
汤阴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2022.4.22
1813058.21元
汤阴县2022年度瓦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标段
汤阴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2.9.15
6460029.40元
2
河南祯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汤阴县2021年度伏道镇3.7万亩Ⅲ类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项目(一期)
汤阴县伏道镇人民政府
2022.4.22
1892701.05元
汤阴县2022年度伏道镇3.7万亩Ⅱ类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项目(一期)
汤阴县伏道镇人民政府
2022.4.22
2153175.08元
3
河南安晟实业有限公司
2023 年大名县黄金堤镇高标 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十三标段
大名县农业农村局
2023.6.26
1854266.33元
/
/
/
/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奖项
获得时间
1
河南优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AAA信用证书
2023.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2023.5-2026.5
2
河南祯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AAA信用证书
2023.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2021.6-2024.6
3
河南安晟实业有限公司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2023.12-2026.12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其他因素得分
信用等级得分
总得分
1
河南福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09
8.00
29.29
11.74
3.00
83.12
2
河南优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2.56
8.00
30.00
18.07
3.00
91.63
3
河南安晟实业有限公司
31.61
8.00
29.45
14.57
3.00
86.63
4
河南祯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1.43
8.00
29.65
17.71
3.00
89.79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3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汤阴县水利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3005617560A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13493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豫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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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1标.pdf2024-05-09 1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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