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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内部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流标及第三次遴选公告(LGFYFW2024002)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2024年4月26日对内部专项审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64万元)发布第二次遴选公告,因规定时间内报名事务所不足法定数量流标。现发起第三次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事务所前来报名参加(已报名事务所无需再次报名)。
  1.资质要求
  (1)投标商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商必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5月10日上午12点前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4.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一正六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5.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2阳光采购室。
  6.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遴选。因临床急需,如第三次遴选公告报名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仍未满三家,我院将转为直接议价或谈判采购。
  7.评标方法:公开遴选或谈判采购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一次性报价,不进行二次议价;直接议价时需进行二次议价。
  8.投标人中标后将按照附件3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9.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3)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4)投标商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④深圳市政府采购网;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0.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0招采办。
  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0755-84532665。
  附件:
  1.采购需求
  2.评分标准
  3.合同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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