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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监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监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 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现邀请各单位就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监理工程进行投标。 一、招标范围主要内容 1.1 项目名称: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监理工程 1.2 项目概况: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TF(07)2023-16号地)块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石桥村 5 组,为全住宅项目,共计18栋住宅,项目净用地约为43984.81㎡,总建筑面积约为131247.56㎡,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87900㎡: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为87494.8㎡,公共配套约为405.2㎡。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5512.56㎡,地下总建筑面约为37835㎡。上述各面积数据为暂定面积,最终面积以政府批准的相关规证、实际施工图面积为准。 1.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施工标段范围的全部监理服务(含人防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及其会议纪要的整理发放、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设计变更管理、进度控制、甲供材料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以及施工各方关系协调及协助甲方进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集团第三方飞检管理等,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的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1.4 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1.5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一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1.6 定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技术符合商务最低价,技术符合商务最低价中标,即技术标评审合格,商务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组合最低价中标(一轮开标、定标)。 1.7监理服务期 预计开工日期:从甲方发出开工指令开始、至集中交付日为止,即从开工: 2023年10月7日至集中交付日:2026年5月30日,共31.7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上规定的日期为准。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招标资格条件。 3.1 法人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法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 资质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且不允许挂靠。 3.3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 09月 01日(含)以来独立承担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 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 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全本)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注:须将每年的负债总额、净资产额、营业额等重要财务指标进行明示,并加盖公章。 3.7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或类似专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 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8年以上,年龄不超过 50 岁(或经甲方考察认可),具备工程施工或设计经验;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 担任过一个以上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至少担任过二个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项目监理工程师: 具有国家或地方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为本单位人员; 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6年以上,从事监理工作2年以上,担任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员: 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3年以上; 具备监理上岗工作证书; 担任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 3.8信誉要求 3.8.1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信誉要求由各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出具主管部门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若经招标人查实投标人有违反调查文件规定的情况,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若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则废除。 3.9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3.9.1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3.9.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9.3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3.9.4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3.9.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3.9.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项目所在地政府投标资格; (12)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3)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近一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9)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0)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社部令第45号); (21)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本平台”在“投诉”菜单中以加盖单位印章扫描件的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10信誉要求: 3.10.1 无法院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3.10.2 未列入建筑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 3.10.3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信用报告内无失信记录; 3.10.4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 3.10.5 投标人近三年在项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官网上无警示或处罚记录; 3.10.6 一年内未出现包括讨薪、欠薪、严重安全事故等失信情况; 以上3.10.4、3.10.5、3.10.6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且招标人一旦査出不符合直接否决。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2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2万元。响应保证金收取节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发放招标文件前,并于招采管理系统中发标阶段确认投标人缴纳情况。 响应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须从响应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基本信息: 开户名称:成都朗璞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神仙树南路支行 账号:51050148855700000342 银行地址: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和韵南路233号 其他要求:递交保证金时,需标注“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监理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四、报名要求及截止日期: 4.1 有意向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公开招标报名材料》。 4.2 本公告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3 报名人需提交初审的资料 报名人报名时需填报《公开招标报名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可编辑版)并作为附件上传中交地产招采平台及指定邮箱,提交时间同报名时间。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朗璞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B座 联 系 人(城市公司):张女士 联系电话(城市公司):13348985135 邮箱地址(城市公司):zhangrong@cccgrealestate.com 六、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 附件目录: · 附件1:公开招标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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